2004-04-10:黑龙江省七台河市大法弟子控诉江××
2000年1月19日,七台河市刘虹、刘喜祥、候波、张长明、刘瑞元、朱俊和、张桂燕、岳淑菊、邵淑静、唐丽云、刘金魁等11人;七台河市勃利县孙九龄等3人因坚持修炼法轮功被判刑3年。这些法轮功学员没有做任何违法的事情,老百姓都知道是好人。刘瑞元是退修工人,修炼法轮功后原来的一身病全好了,他是在向市民政局捐款5000元资助孤寡儿童时被捕的,并被判刑劳教3年。当地老百姓流传着“捐款招来3年牢”的故事,群众纷纷表示不平。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4/10/7203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