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04-10: 广西南宁市武鸣县黄雪兰被迫害事实
黄雪兰,女,40岁,原广西南宁市武鸣县朝燕林场腾翔分场出纳员,干部。自修炼法轮功以来,她处处以“真、善、忍”严格要求自己,为人处事真诚、善良、忍让,做到无私无我,先她后我,深受左邻右舍的好评。黄雪兰以往病弱的身体也健壮了,在她的影响下,她那有“药灌子”和有“烟鬼”、“酒鬼”之称的丈夫也修炼了,修炼第二天便神奇地戒掉近二十年的烟瘾和酒瘾,以往因患脂肪肝、早期肝硬化等病而离不开“药罐子”的他也神奇地康复了,修炼至今未吃一粒药,身体健壮,不再向单位报销一分医药费。
1999年7月20日,法轮功被当权者江氏无理镇压后,同年12月31日黄雪兰在一次集体炼功中被捕,县公安局以黄雪兰是炼功点负责人为借口,非法拘留她一个月。其中被抓捕的还有黄雪兰的父母。她的父母都是法轮大法修炼者,已退休,从此便被当地政法委下令“双开除”,至今没有生活费。
2000年4月6日黄雪兰与同修进京上访,被非法绑架回本县,遭受刑讯逼供后直接往南宁市茅桥劳教所劳教两年,期间家属没有接到任何文书通知。教养期间,黄雪兰遭受到非人虐待。例如:强行关进“笼宫”蹲监,即坐立不行,吃拉在内,没有阳光,折磨长达七天之久。强迫劳动,每天12小时以上,晚上不准睡觉,双手被反绑吊在树上,脚尖着地,白天烈日晒,夜里不准合眼,否则被轮守(吸毒犯人)毒打。黄雪兰绝食抵制无理迫害,又遭强行插管灌食,造成口鼻大量流血,呕吐不止。黄雪兰在受尽种种非人折磨和强行“洗脑”下,被迫写下“三书”,于2001年10月获释放,释放后黄雪兰很快又加入到证实大法和讲真象的洪流中。
2002年2月春节前武鸣县政法委、公安局等单位召开关于所谓的转化座谈会,黄雪兰在会上公开声明自己因在高压下所写的“三书”作废,同时当众讲大法真象,第二天即被送进县看守所拘留15天。释放后同年3月2日早上6时许又突然遭县公安局派来的十几个干警非法抄家,因发现有大法真象材料,黄雪兰再次被强行从家中非法绑架,因此判刑5年。现被关押在广西女子监狱。
黄雪兰坚持信仰,从入狱至今被剥夺了被亲人探视的权利,连写去的家信也被没收。她唯一的女儿见过她一次,女儿看到妈妈时的样子让人楸心:全身已瘦得皮包骨,两眼凹陷……因监狱里消息严密封锁,加上不许亲属探视,其迫害情节暂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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