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12-28: 黑龙江通河县法轮功学员被迫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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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法轮功学员被迫害的部份情况
迫害案例二十六
时间:2004年2月21日
地点: 通河县新民村
被迫害的法轮功学员:齐祥娟、潘强、金淑兰等10人
参与绑架的部门: 县公安局,国安科、通河县第2、3派出所
参与绑架的责任人: 蒋建东
迫害情况:2004年2月21日,黑龙江省通河县大法弟子齐祥娟、潘强、金淑兰等10人自带锹、镐等工具,义务清理通河县新民村东侧公路上的冰雪。该路段有 500米左右长的路面因积雪融化后结冰,致使路面凹凸不平,非常光滑难行,经常发生交通阻塞。虽然过往车辆、行人很多,一冬天却无人清理。齐祥娟、潘强、金淑兰等10人连续干了三个白天后,清理出了很长一段路面,缓解了交通阻塞的情况。路边还插着一块牌子,上面写着:“法轮大法好!祝君一路平安”。 2004年2月23日上午,他们正在清理路面上的冰雪时,通河县交警队巡逻警察通知通河县公安局,国安科科长蒋建东带领通河县第2、3派出所全部警察,将 10名大法弟子非法绑架到通河县看守所。面对恶警的辱骂攻击,大法弟子正念对待理智应答,使恶警无言以对。恶警又伙同通河县“610”恶徒将7名大法弟子非法绑架到“转化班”并分别勒索每人2000元至4000元,逼迫写“三书”放弃信仰“真、善、忍”。大法弟子金淑兰现被非法关押在通河县看守所,恶徒国安科科长蒋建东曾亲自动手打过金淑兰并辱骂她。蒋建东指使看守所中的刑事犯打骂金淑兰,她身上被打的青一块、紫一块的。有一次,蒋建东指使4个男刑事犯将金淑兰围在中间毒打一顿,而后将金淑兰戴上看守所中最重的手铐脚镣,扬言“交待情况要劳教三年,不交待也要劳教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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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09/12/28/215201.html
2004-04-09: 2004年2月21日,黑龙江省通河县大法弟子齐祥娟、潘强、金淑兰等10人自带锹、镐等工具,义务清理通河县新民村东侧公路上的冰雪。
该路段有500米左右长的路面因积雪融化后结冰,致使路面凹凸不平,非常光滑难行,经常发生交通阻塞。
虽然过往车辆、行人很多,一冬天却无人清理。齐祥娟、潘强、金淑兰等10人连续干了三个白天后,清理出了很长一段路面,缓解了交通阻塞的情况。2004年2月23日上午,他们正在清理路面上的冰雪时,通河县交警队巡逻警察通知通河县公安局,国安科科长蒋建东带领通河县第2、3派出所全部警察,将10名大法弟子非法绑架到通河县看守所。面对恶警的辱骂攻击,大法弟子正念对待理智应答,使恶警无言以对。恶警又伙同通河县610恶徒将7名大法弟子非法绑架到“转化班”并分别勒索每人2000元至4000元,逼迫写“三书”放弃信仰“真、善、忍”。
大法弟子金淑兰现被非法关押在通河县看守所,恶徒国安科科长蒋建东曾亲自动手打过金淑兰并辱骂她。蒋建东指使看守所中的刑事犯打骂金淑兰,她身上被打的青一块、紫一块的。有一次,蒋建东指使4个男刑事犯将金淑兰围在中间毒打一顿,而后将金淑兰戴上看守所中最重的手铐脚镣,扬言“交待情况要判三年劳教,不交待也要判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