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4-20: 被非法关押的法轮功学员回家的消息
◇黑龙江勃利县法轮功学员张金库三月二十九日被绑架,现已安全回家。
◇河北唐山市法轮功学员孟凡全四月十八日结束七年冤狱已回到家中。
◇河北邯郸市七十五岁老人陈玉源四月十八日当晚十点多正念回家。
◇江苏省苏州市法轮功学员金长林四月十日从洗脑班出来回到家中。
◇天津法轮功学员刘玉霞现已回家.
◇4月15日上午,在烟台开发区被绑架的大法弟子陈安利已回家。
◇家住成都市双流县东升镇大法弟子钟丽军已经从四川省女子监狱出来,于2013年1月22日回到家中。
◇黑龙江省海林市大法弟子曲丽华已于2013年4月3日回家。2013年3月4日曲丽华在牡丹江市被牡丹江公安局国保大队及海林公安局国保大队多人联合绑架,被非法关押在海林市看守所,在非法关押期间被海林市国保大队频繁提审,恶警制作假口供诱骗曲丽华上当,陷害另一同修。
◇二零一三年四月十日,江苏省苏州市法轮功学员金长林从洗脑班出来回到家中。
◇沈阳市和平区浑河站九队法轮功学员已回家
◇山东潍坊寿光市纪台镇吕桂芬2013年4月初从济南女子劳教所回到家中。
◇山东省青州市黄楼董传彦结束九年冤狱,已从山东第一监狱回到家里
◇山东青州市谭坊镇一大法学员被绑架,现已回家
◇农历二零一三年三月三日,香山庙会上一大法学员发真相资料被便衣警察跟踪绑架,家被抄。家人去派出所要人,第二天大法学员才被放回家。
◇吉林省舒兰市法特镇大法学员刘丽华、谷庆玲、金凤莲于2013年4月17日回家
◇二零一三年四月三日上午十一点,舒兰市法特镇大法学员刘丽华、谷庆玲、金凤莲在法特黄鱼村向世人赠送神韵光盘时,被不明真相的人举报,被法特派出所警察绑架。营救过程中体现了大法弟子整体配合的威力和同修的正念。大法学员刘丽华、谷庆玲、金凤莲于2013年4月17日回家。
◇山东省潍坊大法弟子谭佛礼已回家。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3/4/20/二零一三年四月二十日大陆各地简讯及交流-272201.html
2012-03-11: 已遭八年冤狱 董传彦被山东监狱迫害
山东青州六旬法轮功学员董传彦,八年前被中共警察绑架、非法判刑九年后,一直在山东监狱遭受严管迫害,曾一度或多次被送医院治疗,如今八年过去了,董传彦仍被非法关押。
董传彦,男,一九四八年六月生人,青州市谭坊镇半截楼村人,二零零四年三月十三日(黄历二月二十三)被绑架,七月被非法判刑九年。
在山东监狱,董传彦经常遭受狱警教唆的犯人殴打, 因他拒写“五书”,多年一直被关在严管组里。二零零五年三月底,董传彦曾被隔离迫害。
董传彦的腿曾因车祸摔断过,在长期严管中,仍被强制坐小板凳,一个体重二百斤的犯人曾用脚猛踩董传彦的双脚,致使他的一只脚严重萎缩。他受到残酷迫害还包括:恶徒将烟头塞到他的鼻孔里,用烟头烧他……残酷的折磨,使他一度或多次被送医院治疗。
二零一一年十月二十五日,董传彦从医院被送回到监狱后,正好家中的人去探视他。在见面前,狱警从他身上搜出法轮功经文,不但不让他去见亲人了,还将他严管迫害,限制他上厕所、喝水、洗脸等一切生理活动,并对他毒打辱骂。在狱警暗示下,杀人犯苏继业逼董传彦坐小凳,一坐就是一天,不准动,一动就打,有时一坐就是几个月,臀部都坐烂了,和裤子粘在一起。
二零一一年十一月的一天早上,董传彦因起来看了看表,恶犯苏继业就说影响他睡觉,张口就骂,还想打他,被几个人拉住。随后,董传彦被牢头蘧恒学和恶人李天民叫到一个小屋里殴打,被打得右肋骨折,并且仍继续被严管迫害。董传彦疼的实在受不了了,要求上医院,狱警不让他去,他绝食抗议一天,狱警才让他上医院。
董传彦从医院回到监狱后,仍继续被严管迫害。到了晚上,他疼的实在受不了了,恶人才让他上床休息。但是第二天,董传彦不知去向。
请外界关注董传彦的情况。
以下是董传彦被绑架前遭迫害简况:
中共于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公开迫害法轮功后,董传彦先后多次被谭坊镇邪党人员绑架、关押、勒索、酷刑折磨。一次在当时镇长冷传波的纵容下,一于姓人员(据说与董是远亲)、镇派出所郭姓所长对董传彦进行各种摧残:捏鼻子灌酒、嫩柳条插入鼻孔、上铐子、脱光衣服在冰冷的地板上拖来拖去,大雪天铐在政府大院里的大树上,拳打脚踢。
二零零零年十月一日晚上九点多,董传彦被非法抓去关押在青州市看守所达一月之久。
二零零二年冬一天,董传彦正在村里修理自行车时(以修自行车糊口),又被强行抓到青州市六一零办公室洗脑班。
因恶徒多次上门欲图绑架,二零零三年董传彦被迫离家,长期流离失所。
二零零四年三月十三日,董传彦、李秀英夫妇在回家参加侄孙订婚典礼时,被青州公安局刑警队伙同镇派出所警察绑架。后被青州市公检法机构非法判刑七年。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2/3/11/已遭八年冤狱-董传彦被山东监狱迫害-254106.html
2011-11-27: 山东潍坊市青州法轮功学员董传颜现被非法关押在山东省监狱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1/11/27/二零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七日大陆综合消息-249882.html
2011-04-13: 山东省监狱罪恶内幕曝光(图)
(明慧网通 讯员山东报道)山东省监狱位于济南市工业南路九十一号,是山东省的所谓“样板监狱”,常年有国内外各界人士参观,在押人数一般保持在三千多名。其内部真实 情况很少为外人所知,大部份对外宣传的报道,包括电视以及外来参观人员所看到的基本上都是经过精心伪装的假相,骗人骗己。监狱的所谓“管理”完全是在“教 育”人的幌子下奴役人、残害人、毁灭人性,系统化、制度化地纵容再犯罪。无论是狱警(上至监狱长,下至办事员)还是在押人员,各种违规违纪甚至违法犯罪行 为天天有,很多甚至是骇人听闻的。
一、内部基本情况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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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残害法轮功学员内幕曝光
(一)十一监区迫害法轮功学员情况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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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受迫害法轮功学员简介
四 百一十多个法轮功学员受过不同程度的严管迫害。据受迫害的法轮功学员讲,他们受到的酷刑超过一百五十多种,大约有五个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死(明慧已报道 过)。很多不配合恶人迫害的法轮功学员被关在严管组遭迫害,少则一个多月,多则半年,甚至九个多月;有的被关在小号里,戴着手铐脚镣,一天只给一个小馒 头,一块咸菜。屋里只有一张床,冬天冰冷,夏天酷热,狼狗看门,几个月下来体重下降几十斤,极度虚弱;有绝食反迫害者就遭野蛮灌食。
二零零七年六月至二零零九年六月,这两年是严管组迫害最严重的(二零零九年六月吕震被迫害致死的,殴打现象越来越少)。以下是部份受迫害弟子的情况:
二零零六年以前入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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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传彦:约六十岁,不写“五书”,多年一直被关在严管组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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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1/4/13/山东省监狱罪恶内幕曝光(图)-238984.html
2010-06-03: 山东省监狱残忍迫害法轮功学员实例
(明慧通讯员山东报道)自二零零一年以来,山东省监狱恶警惨无人道的摧残法轮功学员。
恶警通常利用死刑 犯、无期徒刑犯、十多年的重刑犯(一般都是新入监的犯人)对法轮功学员进行迫害,每一个严管室中有七、八个犯人看押一个法轮功学员,并暴力殴打侮辱咒骂, 这些犯人心怀鬼胎,迫害手段变化无常、种类繁多,极其下流。法轮功学员完全失去了人身自由,遭受肉体上的折磨、精神上的摧残、生活上的虐待、人格上的侮 辱,就连大小便都没有保障,有的失去了生命、有的被致伤、致残。
……
在山东省监狱被残酷迫害的法轮功学员还有刘维先、梁晶、高洪洁、王新忠、徐洪亮、袁乘利、董传彦、赵卫东、王 付成、黄敏、王亮、邵强、尹向阳、赵锡法、孙国、马绪光、李全福、邵成洛、孙其武、郭延会、张凯、李敏、王文强、石增山、宫茂海、王逢玉、吴相万、孙红、 刘洪君、王成林、李玉明、刘忠明、祝范思。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0/6/3/224790.html
2009-08-24: 山东第一监狱对临沂等地大法弟子的迫害
(明慧通讯员山东报道)山东省临沂市、青岛、聊城的多位法轮大法弟子,自二零零四年至二零零九年被非法关押在山东省第一监狱(位于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期间,遭受残酷迫害。其中大法弟子吕震被迫害致死。
临沂市蒙阴县大法弟子杨树明在二零零四年至二零零六年期间因坚持对“真善忍”的信仰,向监狱长写信讲清真相并曝光自己所受迫害情况,而遭到山东第一监狱恶徒们的残酷的迫害。
山东监狱警察齐进军(音)、密宝庆、李志强、李洪全、杨建军等人指使犯人周荣亮、郭有锋、赵长顺、王文献、孙有才、黄庆华、法中堂、何希训、秦元庆、于域、陈子金两次用药物迫害杨树明,达六个月的时间(第一次十三天,第二次三个多月)。杨树明被施毒后感到手心、脚心从骨头里往外冒凉气,皮肤往外渗凉水,胳膊凉的像冰块一样,血液里觉着象有虫子在爬一般,奇痒无比,同时伴有恶心、吐血、便血、尿血。
二零零五年,刑事犯人王文献、赵长顺、郭有锋、王长春、于金元受监狱警察指使用铁棍砸杨树明。杨树明的左胳膊被砸伤,住院缝了三针。
二零零七年,警察指使犯人何希训用药物迫害杨树明,致使杨树明吐血、尿血。
二零零八年,杨树明再次遭警察杨建军、李志强、犯人吴月信、何希训、王文献用药物迫害。
临沂市蒙阴县大法弟子王付成被野蛮鼻饲一年多,多次不让睡觉。
临沂市蒙阴县大法弟子石增山喝的水或餐具中被投入不明药物,喝一点水或吃点食物就呕吐。
临沂市蒙阴县大法弟子赵传文在二零零五年被警察指使的犯人用木棍和鞋底打头部,致使赵传文头痛了一年多。
山东青岛大法弟子绍承洛被多次野蛮灌食,被迫害的无法行走,多次被强迫住院。
山东省聊城的大法弟子邢同福多次遭药物迫害,长期被迫害住院。期间同时遭一年多迫害的还有山东临沂市蒙阴县大法弟子吕震(二零零九年六月二十二日,吕震在山东省第一监狱被迫害致死,年仅三十三岁)、石增磊、仵增建、滕德方、公茂海,还有潍坊市的孙其武、董传岩、张传政,山东昌乐葛树昌、山东济南吉阳葛延会等。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09/8/24/207077.html
2004-08-15:大法弟子董传彦,男,1948年6月生,青州市谭坊镇半截楼村人。2004年3月被非法抓捕,7月被非法判刑9年。
2004-6-18:大法弟子董传彦、李秀英夫妇等七人被山东省青州市公安局非法抓捕,内定判刑,将于近期开庭,请全世界正义之士進行营救。据可靠消息,他们七人的所谓案件由青州市公安局刑警大队张姓中队长和陈姓干警负责,由市政法委研究后报潍坊市公安局批准。董传彦,57岁,原青州市谭坊镇辅导站负责人。李秀英,60岁,夫妇是山东省青州市谭坊镇半截楼村人。1995年得法炼功,身心受益巨大,因坚信修炼法轮功,99年7.20以来多次受到当地恶徒迫害、勒索,已有近五年时间无法在家正常生活,有家难回。
1999年7.20以前,董传彦因不认同对法轮功的不公正对待,以52岁的年龄驾驶两轮摩托前往北京上访,第二天回家经河北海兴时发生车祸断腿,董传彦以大法弟子的标准要求自己做好人,不用当事人承担任何责任,受到当地群众的广泛赞扬。
然而1999年7月19日中午谭坊镇政府将董传彦骗至镇政府(当时的腿还没好)经贸办住处,党委书记钟安信亲自连骂带打,折磨近两小时。
7月20日下午3点镇政府放诽谤法轮功的电视节目时,镇长冷传波问董传彦有什么想法,他说完全是造谣,是假的。当时在场的政府人员有十余人,冷传波命令将董传彦拖出去上楼,可叹他那条腿断为两截,当时董传彦昏死过去。
7月21日青州市公安局出动大批警车到谭坊镇大造迫害阵势。当时董传彦已不能站立,恶徒硬将其拖至院内呆了有三小时之多。中午董传彦的小女儿要求去医院对董传彦進行治疗,镇政府不法之徒不让去,直至下午四点多,经家属强烈要求才送往谭坊医院。99年7.20以后,董传彦先后三次被镇上恶徒迫害、勒索,特别是对董传彦身体上的迫害令人发指:一于姓工作人员(据说与董是远亲)、镇派出所郭姓所长,在当时镇长冷传波的纵容下,使尽浑身解数,捏鼻子灌酒、嫩柳条插入鼻孔、鼻子里、上铐子、脱光衣服在冰冷的地板上拖来拖去,大雪天铐在政府大院里的大树上,拳打脚踢;三次勒索4000元保证金,无任何收据。
2000年10月1日国庆节晚上九点多,董传彦被非法抓去关押在青州市看守所达一月之久。2002年冬天,当他正在村里修理自行车时(以修自行车糊口),又被强行抓到青州市610办公室组织的洗脑班里。非法关押期间,其小女儿在国家公务员考试各项成绩均优胜的情况下,因董传彦坚决修炼法轮功而不能被录取。
2003年因恶徒多次上门非法抓捕,董传彦无奈几乎全年不能正常回家,长期在外寄居。2004年农历2月23日,董传彦、李秀英夫妇在回家参加侄孙订婚典礼后不到六天被青州公安局刑警队伙同镇派出所强行抓捕,在抓捕的过程中恶徒在家中折磨他们两个多小时,董传彦被四个人抬上车的;李秀英是被两个人架上车。当时整条街上站满了村民,因她从车窗内探出头来大喊:“法轮大法好!”被恶徒们拖入后打了不知多少耳光。家中唯一值钱的三轮摩托及三辆为他人修理的自行车也被同时抢劫。直到6月10日其家人仍未能见到二人,也不曾见到任何法律手续。有消息说他们在看守所中,并一度绝食抗议。内部人士透露消息:董传彦、李秀英夫妇及另外五人已被潍坊市公安局批捕,并移交青州市检察院,内部议定要判他们的刑,近期将非法开庭。
仅仅是因为信仰“真善忍”,为自己的信仰说句公道话,在没有任何法律依据,只一条简单的“处理意见”就判定法轮功学员“犯罪”、判重刑,国法何在?!在最高人民检察院刚刚发布从五月份到下年六月底全国检察机关将严肃查办利用职务职权侵犯人权的五类案件当口,出现执法犯法现象,不法之徒公然不顾法律程序,陷害无辜!在此呼吁全世界的正义之士及广大民众伸出援助之手,制止恶人对大法弟子的迫害。
信仰“真善忍”,修炼法轮功没有罪,善意的讲清真象,为自己的信仰说句公道话更没有罪!
2004-05-25: 据内部人士透露:被恶人非法关押的大法弟子董传彦夫妇,恶人企图将他们非法判刑。望看到消息的大法弟子发正念帮助他们,并及时搜集有关恶人的详细信息(公安局、法院、检察院等电话)
2004-03-28: 2月3日(阴历)谭坊的功友王义俊被绑架,3月13日(阴历)董传彦夫妇被绑架,至今下落不明。
2002-01-08: 2001年10月,大法弟子董传延在家中被非法强行抓走,关押在青州旅社。“610”对其進行强行洗脑,董传延以绝食抗议他们的非法行为,至今生死未卜。青州市“610”还在继续非法抓捕其他大法弟子。迫害大法弟子的邪恶之徒有:
610办公室主任:高树贞
大队长: 左恒发 王XX 杨XX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2/1/8/2278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