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9-12-14: 此名单只包括部份在山东招远市受到非人道迫害的法轮功学员 ...黄金冶炼厂工人吴建明、张淑香、王美芬、刘月军、杜万全 五人因说炼法轮功,先被厂派出所拘留七天,后被送到市看守所拘留十至十五天,被放出来后第二天就被厂部开除了公职。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1999/12/14/特别回顾--山东招远市法轮功修炼者受到的残酷待遇-451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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