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10-08: 广东佛山市法轮功学员曹美珍遭非法刑拘
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澜石派出所于二零二六年十月三日晚十一点,将62岁的法轮功学员曹美珍非法刑拘,且未通知其家属。家属因联系不上她,于十月四日向当地派出所查询,才得知她已被刑事拘留。十月五日,曹美珍被关押在禅城区怡水看守所,期间遭受非法审讯,并被禁止会见家属。当地警方的违法行为给曹美珍及其家属造成严重伤害与巨大的精神压力。
曹美珍修炼法轮功前患有多种慢性疾病,包括慢性萎缩性胃炎、神经衰弱、胆囊炎、乳腺炎、慢性咽喉炎等。这些疾病折磨她十余年,她长期服药,常常需要同时服用多种药物,每年耗费国家医药费两、三千元,却仍无法缓解病情,身体愈发消瘦。尤其是神经衰弱,使她四肢无力、精神痛苦、生活与工作都失去信心,脾气暴躁。在身心极度困顿的情况下,她于一九九七年九月开始修炼法轮大法,多年的疾病在不知不觉中全部消失。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江泽民集团发动对法轮功的全面迫害后,曹美珍与众多法轮功学员一样,遭受持续不断的打压。
二零零零年六月,曹美珍因良心驱使,想赴北京向政府为法轮功说句公道话,未能如愿,回到佛山后即被绑架,随后被关押在佛山市看守所一个月。期间,她被迫睡在潮湿的水泥地上,每天被强制从事繁重而肮脏的劳动:清洗又臭又脏的塑料制品,必须用手直接搓洗;还要穿装节日彩灯的灯泡等。她的双手反复磨破、起泡,泡上再起泡,肉体遭受严重摧残,精神也受到极大伤害。
二零零二年九月,中共十六大召开前夕,佛山市接到上级指令要求“完成抓捕法轮功的任务”。曹美珍被绑架到佛山仙塘洗脑班,被强制关押三个月。期间每天被迫观看大量颠倒黑白、诋毁法轮大法的录像,包括“自焚假案”等宣传。曹美珍坚持信仰,拒绝“转化”。随后,佛山公安局以郑彪为首的人员于二零零二年十二月十六日将她非法转送至三水劳教所(专门设立一个中队逼迫法轮功学员“转化”),并对她非法劳教两年。劳教所与洗脑班性质相同,天天洗脑、精神轰炸,使她身心遭受极大摧残,亲友也长期处于担惊受怕之中。二零零四年五月出劳教所后,她被迫辞职。
二零一零年九月,曹美珍好不容易在浙江科技学院找到一份临时工作,却在上班不到一个月后再次被非法抓捕,随后被冤判四年半,关押在浙江省女子监狱。她在监狱中遭强制洗脑,被威逼“转化”,否则面临酷刑折磨。高强度劳动使她血压飙升至一百八十,每晚失眠,吃不下、睡不着,却仍被要求完成定额任务。监狱不断提高劳动定额,监工催促声在耳边不停响起,压迫性的环境令人几乎无法喘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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