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03-03: 中国地质科学院水环所迫害退休女研究员七年
总部设在河北省正定县(简称正定水环所)的中国地质科学院水文地质、环境地质研究所骚扰、恐吓退休女研究员刘效颖及其家人、停发刘的退休金已达7年之久。
研究员刘效颖今年64岁,1998年修炼法轮大法,按照“真、善、忍”的原则要求自己做个好人,2001年在该所退休。2002年4月,当地公安以刘效颖上网为由,开着警车到家里非法抓人,因当时刘效颖不在家而没达到目的。刘被迫流离失所。
随后,邪党党委书记燕常青和所长黄志兴等所领导做出了决定,2002年5月即停发其退休金,并以如果不回来就没收房产、开除工作及停止一切相关福利待遇并扣发其丈夫的抚恤金为条件,逼迫刘效颖回来,同时配合当地公安到外省去非法抓捕。
当时刘效颖家中仅剩一个没有工作而且刚刚离异的女儿领着一个一岁多的孩子艰难度日,该所领导派组织处处长周更旺出面,经常去威胁其女儿说出刘效颖的下落,并对其女儿进行跟踪、盯梢、限制人身自由。刘的女儿坚决不配合他们的无理要求。
从2002年10月以后,所政治部主任周更旺几乎天天到刘家骚扰,最后由所长黄志兴亲自出面,威胁刘的二女儿说:“如果你再不说出你母亲的下落,那下次找你的人就是公安局的了。”
当这一切都未奏效时,水环所领导2002年11月又与当地派出所勾结非法抄家,将其在家的女儿抓捕刑讯逼供七天,致使她双腿失去知觉,生命垂危,并导致其不到2岁的孩子因无人看管而一度丢失。2002年10月在全所大会上宣布开除刘效颖工作,并派物业公张志宗去家里向其女儿宣布这一非法决定。
2005年主管这一切迫害的邪党书记燕常青遭恶报患肝癌身亡,2006年该所原所长黄志兴退休(现地址不详);当时的副所长石建省接任所长,依然对刘效颖执行邪恶的迫害政策。
2008年刘效颖的女儿委托律师去找所长石建省,让他出示扣发工资、开除工作的理由和法律依据时,石建省蛮横的说:“刘效颖跟我们电话联系过,她表示坚持不放弃炼法轮功。对待法轮功的问题不在法律框架范围内,这是政治问题。对于她的处理我们有红头文件,我们也不怕,再说她已被开除,我们不承认她是我们职工。如果你执意要这些材料,那我就先报警!”
最荒唐的是,“开除工作”只是用人单位针对在职职工的最严厉的处分,根本不适用于退休职工,因为退休本身就是退出工作。该所至今停发刘的退休金已达7年之久,这对于退休老人来讲意味着剥夺其生存权,该所领导公然违法践踏人权。石建省身为博士生导师的高级知识份子,明知此种行为违法,竟然恬不知耻的说对待法轮功问题不在法律框架范围之内,这一切进一步证实了中共邪党对老百姓从来不讲法律,其任意迫害大法弟子的行为反倒是受到警方保护的。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9/3/3/196447.html
2004-03-26: 2002年4月,国土资源部水文地质环境地质研究所年近花甲的大法弟子刘效颖被迫流离失所。在江××株连政策的胁迫下,该所个别领导为了维护个人利益,昧着良心执行江××对大法弟子“在名誉上搞臭、经济上搞垮”的指示,先是停发了刘效颖的退休工资,接着又去家里骚扰她的二女儿。刘效颖的二女儿离异后没有任何收入来源,带着一岁多的孩子靠母亲的退休金生活。他们妄图用经济上截断的卑鄙手段胁迫她的二女儿说出母亲的下落。在没得到他们想要的结果后,他们又非法限制她二女儿的人身自由,不准门卫让她们母子出大门。
紧接着,他们又宣布要把刘效颖除名并没收刘家的房产,她的二女儿找到水环所的党委书记燕常青说明情况:“我现在没有任何收入来源,你把房子没收了让我领着这么小的孩子上哪住呢?能不能从人道的角度再考虑一下这个决定?”结果被燕常青一口回绝。后来,她的二女儿只好聘请了律师。他们也知道此事违法,才算没有执行。但事情并没到此为止,从2002年10月以后,所政治部主任周更旺几乎天天到刘家骚扰,最后由所长黄志兴亲自出面,威胁刘的二女儿说:“如果你再不说出你母亲的下落,那下次找你的人就是公安局的了。”果然,没有几天就伙同派出所将其二女儿绑架,最后将她迫害得下肢失去知觉,生命垂危才将人放回。最后刘效颖的二女儿也流离失所,并且她不到二岁的儿子也一度丢失。
http://www.minghui.ca/mh/articles/2004/3/26/7092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