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9-04: 政法委私设监狱 绑架强制洗脑
石首市政法委、六一零(中共邪党专门为迫害法轮功非法成立的特务组织)、公安局等邪恶机构执法犯法,在没有经过任何法律允许的情况下,私设公堂,在石首市辖区内办过三期迫害法轮功学员的强制洗脑班。
第一次于二零零一年六月十七日把法轮功学员马谋堂(男,五十二岁)、沈国杰(男,五十六岁)、曾凡新(男,三十多岁)、陈继安(男,五十四岁)、谢金龙(男,三十八岁)、王灵芝(女,四十三岁)、荣运秀(女,五十三岁)等七名法轮功学员劫持到石首金平平安汽车驾驶技术检测站洗脑班,原来的邪党党校。在那里为了达到逼迫法轮功学员放弃对“真、善、忍”的信仰,洗脑班负责人鲁某某(名字不详),政法委书记文艺,六一零、高家顺、周华香等人对法轮功学员二十四小时的监控管制,软硬兼施,强迫他(她)们放弃对法轮功的信仰。第一次洗脑班十多天结束。
第二次于二零零三年大约五月份,把石首市物质宾馆二楼全包下,每个学员一间房由两个包夹或者四个包夹,轮番作邪悟洗脑,二十四小时对法轮功学员监控,还逼迫看诽谤法轮功的邪恶光碟,软硬兼施逼迫法轮功学员在所谓的“三书”上签字、画押,如此洗脑迫害半个月左右。
办此次洗脑班的政法委书记张泽民、公安局局长唐先佑、“六一零”李林龙、周华香、沈石华等还有绣林办事处工作人员,总参与迫害者有二十多人,包括京山县和公安县两个地方的犹大。被劫持到物质宾馆洗脑班的有:吴文彩(男,五十六岁)、马谋堂(男,五十六岁)、刘秋兰(女,五十岁)、王灵芝(女,四十五岁),柯银安(女,六十一岁)、张青珍(女,六十二岁)等六名法轮功学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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