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1-12: 广东中山市法院枉判至少35位法轮功学员
根据明慧网消息的不完全统计,截至二零二五年十月,广东省中山市公检法系统至少绑架、构陷、枉判了35位法轮功学员。其中,七旬法轮功学员3位,花甲老人3位,青年法轮功学员3位,2人被非法判刑后遭迫害含冤离世。
31、张某华被非法判刑一年六个月 勒索罚金三千元
法轮功学员张某华(姓名待核实),男,一九七三年出生,湖南省永州市江华瑶族自治县白芒镇人,在中山市三乡镇平南工业区立博五金塑胶制品厂上班,租住在中山市三乡镇平东商业街。二零二一年一月,张先生自己打印真相粘贴,并粘贴于三乡镇平东商业大街、平东金谷大道、三乡镇平东村上下李路多处灯柱等地。二零二一年一月二十七日,张先生被三乡公安分局警察绑架,非法关押到中山市看守所。二零二一年八月,他被中山市第一法院非法判刑一年六个月,被勒索罚金三千元。上诉后,中山市中级法院于二零二一年十月二十五日非法维持冤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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