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12-15: 知法犯法 麻城法院又枉判多名善良人
湖北省黄冈市麻城市法院近两年间至少对十二名法轮功学员非法判刑,下面再补充二零二四年新增的几例:
二零二四年五月,麻城法院诬判法轮功学员祝贤勇三年八个月,公安人员还非法到他家抄家,并抢劫走了几万元。
二零二四年七月四日,麻城法院诬判法轮功学员颜青娥(75岁)三年,罚金5000元;诬判法轮功学员曹桂荣(61岁)一年,罚金4000元;诬判法轮功学员郝庆安(72岁)一年,罚金3000元。
二零二四年八月二十七日,麻城法院非法开庭审判法轮功学员汪新国(71岁),强迫他写“三书”(保证书、悔过书、揭批书)。
这些被迫害的法轮功学员都是老人,但麻城法院不管这个,依然残酷的执行江泽民的迫害政策。颜青娥老人原来一身病,她修炼法轮功后,所有的病都好了。她愿意把法轮大法能救人的真相告诉有缘人,使大家都能受益。二零二三年一月三十一日疫情期间,颜青娥、曹桂荣(60多岁)、郝庆安到铁门岗乡去告诉人们防瘟避疫的方法,却被铁门岗乡警察绑架、构陷。麻城法院的人逼迫颜青娥写放弃修炼的“三书”(保证书、悔过书、揭批书),她坚决不写:“大法师父救了我,我应该感恩才是。怎么能做昧良心的事呢?”之后麻城法院对她非法判刑三年,罚金五千。麻城法院直接到银行把老人的仅有的一点生活费强行取走了。
麻城市是湖北黄冈市的一个下辖市,近两年,黄冈市把整个黄冈市所有法轮功的案子全部交给麻城法院审理,因此,麻城法院作恶特别多。
现在越来越多的人,包括中共高层都知道:法轮功是教人按“真善忍”做好人的,于国于民有百利而无一害;对法轮功的迫害是反天理反人道的,也触犯了国际法(反人类罪、酷刑罪、群体灭绝罪),即使按中共自己的宪法和刑法来衡量,迫害法轮功也是违法的。麻城法院知法犯法,以“破坏法律实施罪”枉判善良的法轮功学员。请问:法轮功学员破坏了哪一条法律,并使它不能实施了?没有,纯粹是枉法害人!
当历史翻过这一页的时候,等待作恶者的一定是正义审判。希望麻城法院的人及中国所有还在参与迫害大法的人,赶快收手,及时赎罪,为自己和家人选择美好的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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