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 >> 信阳 潢川县 >> 刘贞(真)芳


出生时间: 1958年5月11日
紧急成度:
家庭地址: 河南潢川县彭店乡
个人近况:
立案日期: 2004-03-22
案例分类: 非法拘留/绑架  毒打/体罚  掠夺财物/经济迫害  抄家/非法搜查  家人/朋友被迫害  
交叉列在: 河南 > 信阳 光山县

案例描述   全页显示

2004-05-15:,女,汉族,生于1958年5月11日,潢川县彭店乡人。1998年开始修炼法轮大法,1999年7.20以后由于多次上访和讲清象,曾三次被潢川县公安局绑架。2003年11月,潢川恶警又到她家非法抓捕她时,由于她当时流离在外,结果恶警将其不修炼的丈夫抓走拘留15天。 刘除在当地以各种方式讲象外,还经常跟随丈夫的机动三轮车利用在光山拉货的机会在光山境内讲象、发传单。因恶人的举报,2004

2004-05-15:刘,女,汉族,生于1958年5月11日,潢川县彭店乡人。1998年开始修炼法轮大法,1999年7.20以后由于多次上访和讲清象,曾三次被潢川县公安局绑架。2003年11月,潢川恶警又到她家非法抓捕她时,由于她当时流离在外,结果恶警将其不修炼的丈夫抓走拘留15天。
除在当地以各种方式讲象外,还经常跟随丈夫的机动三轮车利用在光山拉货的机会在光山境内讲象、发传单。因恶人的举报,2004年正月12日上午,光山恶警伙同潢川恶警突然闯入刘家中,抄走大法书籍和部分未发完的象资料,并将刘夫妇同时抓到光山,现他们仍被非法关押在光山看守所内。家中只剩下三个未成年的孩子无人照料,至今已有四个多月了。

在被非法关押期间,特别是头几天,恶警对她毒打了一天一夜,手段极其残忍,并追问资料的来源和其他功友的姓名。面对恶警的迫害,刘表现出了觉者的风范,用自己瘦小的身体承受着非人的折磨,还不断的给恶警讲着象,制止行恶,讲善恶有报的道理。她没有向恶警透露一字它们所要的东西,保护了同修,维护了大法的尊严。

4月26日上午8:40分恶徒在光山法庭非法开庭审判,得到消息后,很快有近三十名同修到庭发正念,刘白发苍苍的老母亲带着三个孩子和部分潢川同修在开庭前也及时的赶到法庭。两县同修经过短暂交流,大家都认为要发出强大的正念,解体另外空间的黑手烂鬼对恶人的控制,救回刘夫妇。

审判长杨俊宣布开庭,然后公诉人进行污蔑和构陷。在法庭上,刘陈述了自己原来因体弱多病,曾经胃部大出血,经多方治疗无效。为了治病,花完了家里的全部积蓄。98年幸得大法,通过修炼身体完全康复,又能操持家务并在自家开了一间名为“文明发廊”的理发店。丈夫会开车,在外跑运输,家里的日子渐渐的红火了起来。但好景不长,99年7.20以后,中国大陆当权小人对法轮功的血腥镇压开始了,从此她家就没有一天好日子过。她曾三次被绑架到县看守所,恶警对她长时间的吊打、电击、罚款等一系列的迫害事实。虽然她文化水平低,但所讲的都是自己所遭遇的亲身经历,句句发自肺腑、催人泪下,就连法官也表现出了善念。

旁听席上的两县同修静静的听着,不断发着正念。有两位同修先后勇敢的站起来,表示了对刘的同情。经过了三个多小时的正邪较量,审判长在没有任何结果的情况下宣布休庭。大家心里都清楚,这是师父的慈悲保护,功友正念所起的作用。

虽然我们这次战胜了邪恶,使它们的阴谋没有得逞,但刘仍身陷魔穴。大家一致认为,要進一步的发正念、讲象,彻底铲除另外空间的邪恶因素,还刘夫妇自由之身,早日回到我们正法的行列中来。

2004-03-22:河南省潢川县彭店乡大法弟子刘贞,女,48岁,99年7.20后遭5次非法关押,受到非人的酷刑折磨,被罚款数千元。 2004年2月2日(农历正月初二),潢川县公安局政保科科长赵淼,光山县政保科科长吴卫国伙同彭店乡派出所等十几个恶警冲到刘贞家,非法抄家,强行带走刘和她不修炼的丈夫,现关押在光三县看守所。望看到消息的同修发正念清除邪恶,帮助同修早日闯出魔窟。

2004-03-22: 河南省潢川县彭店乡大法弟子刘贞,女,48岁,99年7.20后遭5次非法关押,受到非人的酷刑折磨,被罚款数千元。

2004年2月2日(农历正月初二),潢川县公安局政保科科长赵淼,光山县政保科科长吴卫国伙同彭店乡派出所等十几个恶警冲到刘贞家,非法抄家,强行带走刘和她不修炼的丈夫,现关押在光三县看守所。望看到消息的同修发正念清除邪恶,帮助同修早日闯出魔窟。

信阳 潢川县联系资料(区号: 397)

2023-10-22:
河南省信阳市信阳市中级法院和潢川县检察院及潢川县法院的相关信息
河南省信阳市参与法轮功案件的信阳市中级法院和潢川县检察院及潢川县法院的相关信息如下:

信阳市中级法院:
刘万喜 院长 0376-6670999
何 啸 副院长 13837695069
王明强 副院长 13513769269
尹伟 执行局局长 13903761303
王大志 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 13598566988
郭长林 分管刑事庭副院长 13903761989
夏凤强 驻纪检组组长
马萍 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 13937677666
蔡红莉 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13837671596
李辉 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
王玉明 常务副院长 13700765881
徐鸿 副院长

潢川县检察院检察长 曾春丽 0376-3116001 13837632768
副检察长(立案科主管) 李廷辉 0376-3116002
值班电话:0376-3116700 传真:0376-3116050、0376-3192000
检察委员会委员 肖景炎0376-3905959(宅 电) 13346753560
副检察长 周正晓 13703764118
副检察长 项钰 13183378199
吴微晨 13839799819
黄真安 17739572077 办公室电话:0376-3116165 检察员:徐士坤
潢川县法院院长 李柏定 13939769606 0376-6362601
潢川县法院副院长 仇登涛 13703769869 0376-6362616
潢川县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 马亚东 13703764896 0376-6362628
潢川县法院副院长 刘国斌 13783761778
潢川县法院 程有林 13703769705
潢川县法院副院长 李刚 13903978075 0376-6362602
潢川县法院执行局局长 李 忠 0376-6362609 13839792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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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件联系资料(区号: 397)

光山县看守所0397-8888096;
光山县公安局0397—8873107转政保科吴卫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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