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05-15:刘真芳,女,汉族,生于1958年5月11日,潢川县彭店乡人。1998年开始修炼法轮大法,1999年7.20以后由于多次上访和讲清真象,曾三次被潢川县公安局绑架。2003年11月,潢川恶警又到她家非法抓捕她时,由于她当时流离在外,结果恶警将其不修炼的丈夫抓走拘留15天。
刘真芳除在当地以各种方式讲真象外,还经常跟随丈夫的机动三轮车利用在光山拉货的机会在光山境内讲真象、发传单。因恶人的举报,2004年正月12日上午,光山恶警伙同潢川恶警突然闯入刘真芳家中,抄走大法书籍和部分未发完的真象资料,并将刘真芳夫妇同时抓到光山,现他们仍被非法关押在光山看守所内。家中只剩下三个未成年的孩子无人照料,至今已有四个多月了。
在被非法关押期间,特别是头几天,恶警对她毒打了一天一夜,手段极其残忍,并追问资料的来源和其他功友的姓名。面对恶警的迫害,刘真芳表现出了觉者的风范,用自己瘦小的身体承受着非人的折磨,还不断的给恶警讲着真象,制止行恶,讲善恶有报的道理。她没有向恶警透露一字它们所要的东西,保护了同修,维护了大法的尊严。
4月26日上午8:40分恶徒在光山法庭非法开庭审判,得到消息后,很快有近三十名同修到庭发正念,刘真芳白发苍苍的老母亲带着三个孩子和部分潢川同修在开庭前也及时的赶到法庭。两县同修经过短暂交流,大家都认为要发出强大的正念,解体另外空间的黑手烂鬼对恶人的控制,救回刘真芳夫妇。
审判长杨俊宣布开庭,然后公诉人进行污蔑和构陷。在法庭上,刘真芳陈述了自己原来因体弱多病,曾经胃部大出血,经多方治疗无效。为了治病,花完了家里的全部积蓄。98年幸得大法,通过修炼身体完全康复,又能操持家务并在自家开了一间名为“文明发廊”的理发店。丈夫会开车,在外跑运输,家里的日子渐渐的红火了起来。但好景不长,99年7.20以后,中国大陆当权小人对法轮功的血腥镇压开始了,从此她家就没有一天好日子过。她曾三次被绑架到县看守所,恶警对她长时间的吊打、电击、罚款等一系列的迫害事实。虽然她文化水平低,但所讲的都是自己所遭遇的亲身经历,句句发自肺腑、催人泪下,就连法官也表现出了善念。
旁听席上的两县同修静静的听着,不断发着正念。有两位同修先后勇敢的站起来,表示了对刘的同情。经过了三个多小时的正邪较量,审判长在没有任何结果的情况下宣布休庭。大家心里都清楚,这是师父的慈悲保护,功友正念所起的作用。
虽然我们这次战胜了邪恶,使它们的阴谋没有得逞,但刘真芳仍身陷魔穴。大家一致认为,要進一步的发正念、讲真象,彻底铲除另外空间的邪恶因素,还刘真芳夫妇自由之身,早日回到我们正法的行列中来。
2004-03-22: 河南省潢川县彭店乡大法弟子刘贞芳,女,48岁,99年7.20后遭5次非法关押,受到非人的酷刑折磨,被罚款数千元。
2004年2月2日(农历正月初二),潢川县公安局政保科科长赵淼,光山县政保科科长吴卫国伙同彭店乡派出所等十几个恶警冲到刘贞芳家,非法抄家,强行带走刘和她不修炼的丈夫,现关押在光三县看守所。望看到消息的同修发正念清除邪恶,帮助同修早日闯出魔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