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 >> 洛阳市 >> 吴连安

男, 51
出生时间: 一九七二年
紧急成度: 最高
家庭地址: 厦门市
个人近况:
立案日期: 2023-01-16
案例分类: 非法拘留/绑架  监狱/非法庭审  受迫害程度:高
交叉列在: 福建 > 厦门市

案例描述   全页显示

2023-01-16:山东平度李仕海在河南洛阳市被非法庭审 山东省青岛平度市法轮功学员李仕海先生,于二零二二年六月十四日被绑架,被劫持到河南省洛阳看守所非法关押、构陷。二零二三年一月十日上午,河南洛阳市瀍河回族区法院非法庭审李仕海等人。律师、法官、公诉人在瀍河区法院,李仕海等被构陷的人在看守所视频连线。非法庭审从上午九点开始,中午12点结束,当庭没有宣判。 除李仕海外,被非法构陷庭审的人员还有:蔡滨阳(男,64岁,

2023-01-16: 山东平度李仕海在河南洛阳市被非法庭审
山东省青岛平度市法轮功学员李仕海先生,于二零二二年六月十四日被绑架,被劫持到河南省洛阳看守所非法关押、构陷。二零二三年一月十日上午,河南洛阳市瀍河回族区法院非法庭审李仕海等人。律师、法官、公诉人在瀍河区法院,李仕海等被构陷的人在看守所视频连线。非法庭审从上午九点开始,中午12点结束,当庭没有宣判。

除李仕海外,被非法构陷庭审的人员还有:蔡滨阳(男,64岁,江西省赣州市上犹县人);吴连安(男,一九七二年出生,厦门市人);李慧敏(女,山西省阳泉市人,已办理取保候审)。

李仕海、吴连安、蔡滨阳三人都明确表示不认罪。李仕海平和理性的说:“法轮功教人按真善忍做好人,不是邪教。信仰无罪。”

蔡滨阳大声的喊“中共是邪教”。审判长潘飞(男,不到40岁)粗暴的不让他们说话,洛阳当地的所谓法律援助律师污蔑法轮功,蔡滨阳大声斥责他胡说八道。

李仕海的律师和吴连安的两位律师分别依法做了有理有据的无罪辩护,指出:信仰无罪,我们的当事人说他们的信仰好,对谁造成危害了?并指出洛阳市的公检法没有管辖权。对此,公诉人张旭艳和齐海燕无言以对。蔡滨阳和李慧敏被指派了洛阳市的所谓法律援助律师。

当天上午八点四十分,李仕海的律师和吴连安的两位律师提前来到法院。法院的保安不让律师带手机、包等物品,甚至连水杯也不让带。律师们据理力争,给法官潘飞打电话交涉,潘飞说所谓的案子是国家机密,所以连水杯也不让带,如果律师因此拒绝参加庭审,就强行开庭。

双方僵持了接近20分钟。为了维护当事人的权利,行使辩护权,律师只好做出让步,让法院给律师准备水。中共安排了七八个旁听的,好像是当地河南的公安和政法委人员。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3/1/16/山东平度李仕海在河南洛阳市被非法庭审-455081.html

洛阳市联系资料(区号: 379)

2026-01-20: 主审法官 赵秋香 刑事庭庭长0379-63158617 18838810655

主管刑事庭
范映辉 副院长 63158500 18838810889
吴迎峰 副院长 63158508 13613898623

贺春辉 18838810508 63158508
贾海燕 18211926763 63158558
陆幸幸 13838881214
卫艳霞 18838810260
王晓岩 13721605198
康理 13903792476
程得圆 18838810167
李勇顺 18336786378

2025-12-15: 洛阳市检察院 地址:河南省洛阳市高新区三山路:邮政编码:471000
高建伟 检察长 13938891369 037964359801
刘宝 副检察长
金鹏华 副检察长 13937939936 037964359701
赵晋予 副检察长 13903791163 037964359709
徐鸿森 副检察长 15903796977 037964359702
郑建刚 副检察长 13703883818 037964359710
周武农 副检察长 13703495005 037964359703
孙国杰 副检察长 13939919996 037964359705
王建新 副检察长 13938872988 037964359810
刘志强 副检察长 13903887798 037964359716
李汝浦 政治部主任 13803886668 037964359708
刘赤炜 13803799593 037964359809
张敬北 13838856188 037964359811
王朝宏 纪检组长 15036951315 037964359805
陈 乐 办公室副主任 18337966688 037964359700
蔡金良 13707690886
张春栓 13903792219
李伟新 公诉局局长
姚 伟 洛阳市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
... 更多

本案件联系资料(区号: 379)

2023-01-16: 直接参与迫害人员:

所谓办案人:洛阳市公安局:刘武刚、陈强、李鹏飞;
洛阳市公安局瀍河分局:焦社欣、苏亚飞、陈星伊
审判长:潘 飞:男,洛阳市瀍河回族区法院综合审判庭副庭长;房间号:321;电话:0379-63159607

法官助理:胡 萍:女,洛阳市瀍河回族区法院综合审判庭法官助理,房间号:317;电话:0379-63159670手机:19837927505

公诉人:张旭艳:女,(30多岁)洛阳市瀍河回族区检察院第一检察部检察官;
齐海燕:女,(30多岁)电话:0379-64354220

其他相关人员:
河南省洛阳市瀍河回族区法院:
通信地址:河南省洛阳市九都东路16号;邮政编码:471000;
电话:0379-63159699
耿艳升:男,邪党组书记、院长
张海瑜:女,邪党组副书记、副院长
雷海花:女,邪党组成员、副院长

河南省洛阳市瀍河回族区检察院:

通信地址:河南省洛阳瀍河回族区中州东路133号
电话:0379-64354251;邮箱:chjcybgs@163.com
栾明璐:女,邪党组书记、检察长
张永红:男,邪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分管政治部、第一检察部)
尚双辉:男,邪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分管第二检察部)
张俊杰:邪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分管第三检察部:刑事执行检察、控告申诉检察等)
牛 犇:邪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分管办公室、案件管理办公室)
楚祎楠:女,邪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
杨伟涛:男,邪党组成员,区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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