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 >> 洛阳市 >> 吴连安

男, 51
出生时间: 一九七二年
紧急成度: 最高
家庭地址: 厦门市
个人近况:
立案日期: 2023-01-16
案例分类: 非法拘留/绑架  非法庭审/监狱  受迫害程度:高
交叉列在: 福建 > 厦门市

案例描述   全页显示

2023-01-16:山东平度李仕海在河南洛阳市被非法庭审 山东省青岛平度市法轮功学员李仕海先生,于二零二二年六月十四日被绑架,被劫持到河南省洛阳看守所非法关押、构陷。二零二三年一月十日上午,河南洛阳市瀍河回族区法院非法庭审李仕海等人。律师、法官、公诉人在瀍河区法院,李仕海等被构陷的人在看守所视频连线。非法庭审从上午九点开始,中午12点结束,当庭没有宣判。 除李仕海外,被非法构陷庭审的人员还有:蔡滨阳(男,64岁,

2023-01-16: 山东平度李仕海在河南洛阳市被非法庭审
山东省青岛平度市法轮功学员李仕海先生,于二零二二年六月十四日被绑架,被劫持到河南省洛阳看守所非法关押、构陷。二零二三年一月十日上午,河南洛阳市瀍河回族区法院非法庭审李仕海等人。律师、法官、公诉人在瀍河区法院,李仕海等被构陷的人在看守所视频连线。非法庭审从上午九点开始,中午12点结束,当庭没有宣判。

除李仕海外,被非法构陷庭审的人员还有:蔡滨阳(男,64岁,江西省赣州市上犹县人);吴连安(男,一九七二年出生,厦门市人);李慧敏(女,山西省阳泉市人,已办理取保候审)。

李仕海、吴连安、蔡滨阳三人都明确表示不认罪。李仕海平和理性的说:“法轮功教人按真善忍做好人,不是邪教。信仰无罪。”

蔡滨阳大声的喊“中共是邪教”。审判长潘飞(男,不到40岁)粗暴的不让他们说话,洛阳当地的所谓法律援助律师污蔑法轮功,蔡滨阳大声斥责他胡说八道。

李仕海的律师和吴连安的两位律师分别依法做了有理有据的无罪辩护,指出:信仰无罪,我们的当事人说他们的信仰好,对谁造成危害了?并指出洛阳市的公检法没有管辖权。对此,公诉人张旭艳和齐海燕无言以对。蔡滨阳和李慧敏被指派了洛阳市的所谓法律援助律师。

当天上午八点四十分,李仕海的律师和吴连安的两位律师提前来到法院。法院的保安不让律师带手机、包等物品,甚至连水杯也不让带。律师们据理力争,给法官潘飞打电话交涉,潘飞说所谓的案子是国家机密,所以连水杯也不让带,如果律师因此拒绝参加庭审,就强行开庭。

双方僵持了接近20分钟。为了维护当事人的权利,行使辩护权,律师只好做出让步,让法院给律师准备水。中共安排了七八个旁听的,好像是当地河南的公安和政法委人员。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3/1/16/山东平度李仕海在河南洛阳市被非法庭审-455081.html

洛阳市联系资料(区号: 379)

2023-06-19: 相关责任部门信息如下:

一、洛阳市政法委
地址: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开元大道228号 邮政编码:471000 电话037963938040
杨骁 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
牛凯歌 洛阳市政法委副书记
申伟民 洛阳市委政法委副书记
关云波 洛阳市委政法委执法监督科科长
马建民 市委政法委政治部主任

二、洛阳市公安局
地址:河南省洛阳市西工区体育场路1号 邮编:471000
张武清 现任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
李保兴 原洛阳市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15703799777
李亚凡 洛阳市公安局副局长
张廷璞 洛阳市公安局副局长
马建平 洛阳市公安局副局长
郏玉惠 洛阳市公安局特殊警务支队突击大队四级警长
别骁潇 洛阳市公安局治安和出入境管理支队出入境管理大队三级警长
席宇飞 洛阳市公安局政治部组织教育处副处长

三、洛阳市公安局涧西分局
地址。 河南省洛阳市涧西区丽新路6号(洛阳市涧西区延安路青少年活动中心内) 邮编:471000. 电话。 037964922294.,
黄爱国 副区长 涧西分局党委书记、局长,三级高级警长
杨晓 涧西分局党委副书记、政委
郑路 涧西区公安分局副局长
吕晓瑜 洛阳市公安局涧西分局三级警长
张文艺 涧西分局珠江路派出所三级警长
林孟佳 区公安分局成员
郭小宝 洛阳市涧西区公安分局警察

四、洛阳市涧西区法院
地址:河南省洛阳市涧西区丽春西路20号 邮编:471003
电话:0379-63158656 64600195
袁宪伟 涧西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陈喜平 涧西区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
赵志刚 涧西区法院政治部主任 新闻发言人。 电话:13838435555. 邮箱:jxqfytg@126.com
程得圆 主审法官 0379-63158593
宋世伟 执行局局长
康理  执行局局长
陈建春 原区法院院长
李勇顺 审判长 直接参与迫害人员
郑豫鲁 陶向阳 审判员 直接参与迫害人员
周开元 书记员 直接参与迫害人员
... 更多

本案件联系资料(区号: 379)

2023-01-16: 直接参与迫害人员:

所谓办案人:洛阳市公安局:刘武刚、陈强、李鹏飞;
洛阳市公安局瀍河分局:焦社欣、苏亚飞、陈星伊
审判长:潘 飞:男,洛阳市瀍河回族区法院综合审判庭副庭长;房间号:321;电话:0379-63159607

法官助理:胡 萍:女,洛阳市瀍河回族区法院综合审判庭法官助理,房间号:317;电话:0379-63159670手机:19837927505

公诉人:张旭艳:女,(30多岁)洛阳市瀍河回族区检察院第一检察部检察官;
齐海燕:女,(30多岁)电话:0379-64354220

其他相关人员:
河南省洛阳市瀍河回族区法院:
通信地址:河南省洛阳市九都东路16号;邮政编码:471000;
电话:0379-63159699
耿艳升:男,邪党组书记、院长
张海瑜:女,邪党组副书记、副院长
雷海花:女,邪党组成员、副院长

河南省洛阳市瀍河回族区检察院:

通信地址:河南省洛阳瀍河回族区中州东路133号
电话:0379-64354251;邮箱:chjcybgs@163.com
栾明璐:女,邪党组书记、检察长
张永红:男,邪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分管政治部、第一检察部)
尚双辉:男,邪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分管第二检察部)
张俊杰:邪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分管第三检察部:刑事执行检察、控告申诉检察等)
牛 犇:邪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分管办公室、案件管理办公室)
楚祎楠:女,邪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
杨伟涛:男,邪党组成员,区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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