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10-10: 裴继林(Pei,Jilin),性别待查,年龄未知,因修炼法轮功被迫害致死,詳情待查。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10/10/112055.html
2005-08-16: 裴振鹏的父亲裴继林,53岁,修炼前身体有严重疾病:心脏病、胃炎、十二指肠溃疡、中耳炎、职业病酸中毒导致脚烂等,修炼后这些疾病全部不药而愈,身体健康。自1999年法轮大法被江泽民陷害之后,裴继林仍对自己的信仰坚定不移,裴继林曾多次进京上访,并对身边所有的人讲大法真象,后被两次非法劳教。
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05/8/16/108452.html
2004-03-16: 裴继林,50岁,吉林省吉林市居民,吉化101厂职工。2002年6月16日深夜,裴继林在他的暂时住所被捕,并被送至吉林市文庙派出所。据报导,裴继林曾经成功地逃出了派出所,但他又被抓了回去并被送到了劳教所。据進一步报导,裴继林曾经有三次因为是一名法轮功学员而被捕:1999年10 月,他在去北京上访的路上被拘留并被关押在吉林市江北泡子沿拘留所15天。1999年12月,他再一次因進京上访而被捕。随后,他被送至吉林市在北京的办事处,在那里,裴继林绝食抗议。3天以后,裴被送回吉林第三拘留所。一个月以后,裴继林被判劳教3年。不久,裴被转移到了九台市劳教所。2001年9月,裴继林出现生命危险,但直到2002年他才被释放。(2002年6月18裴继林又被送劳教两年。)
联合国非法拘捕工作组:法轮功应该受到《世界人权宣言》的保护---工作组就法轮功学员李凌与裴继林被任意拘禁案做出裁决
http://zhengjian.org/zj/articles/2004/3/16/26267.html
...根据上面的论证,工作组给出以下结论:对李凌和裴继林的自由权利的剥夺违反了《世界人权宣言》的第10,11,18,19项条款。这个案例属于第II类型案例。工作组要求中国政府更改对李凌和裴继林的裁决,尊从与施行世界人权公约的基本原则与规定。
吉林市王秀兰被警察虐杀 其夫裴继林被劳教(图)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2/8/17/35027.html
2001-05-26: 吉林饮马河劳教所迫害大法弟子情况
3月中旬的一天晚上10点多钟,我们45名法轮功学员被吉林市劳教所押上两辆客车,分别送往九台、辽源、通化三个地方。我们二十名分到了九台饮马河劳教所,其中教育队五人,有李强、付春生、刘润蛟,另两名不知姓名。基建队五名:付洪伟、朱玉君、赵国兴、李文军、陈刚。一大队五名:史成斌、王小虎、李相作,另两名姓名不详。二大队五名:罗光、姜贵林、裴吉林、白鹤、韩志平。其它25名送往通化和辽源。
我到二大队后,犯人就开始打人,有一个姓赵的干警让一名功友读"转化"材料,因他不读被赵用电棍打得头、脸、脑袋都肿胀起来,致使其4、5天连话都说不出来。姜贵林和裴吉林两位老功友挨打少,可是都让他们干重体力活,用麻袋抬土,60来岁的老人把脚、腿、膝盖等处都累得肿起多高,走路都困难。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1/5/25/1143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