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 >> 梅州市 梅县区(梅县) >> 李群招


紧急成度:
家庭地址: 梅州市梅县区程江镇
个人近况: 已释
立案日期: 2021-03-04
案例分类: 非法拘留/绑架  

案例描述   全页显示

2022-10-24:广东省梅州市梅县区法轮功学员李群招于近期结束冤狱迫害,回到家中。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2/10/24/二零二二年十月二十四日大陆综合消息-451087.html#221023214920-1

2022-10-24: 广东省梅州市梅县区法轮功学员李群招于近期结束冤狱迫害,回到家中。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2/10/24/二零二二年十月二十四日大陆综合消息-451087.html#221023214920-1

2021-07-30:广东省梅州市李群招和李依秀老人被非法判刑 二零二一年七月二十二日,广东省梅州市老年法轮功学员李群招和李依秀被梅县区法院非法判刑,李依秀两年三个月,李群招两年。 李群招,家住梅州市梅县区。二零二零年十月十九日,李群招和丈夫去散步,被梅县区公安分局与程江派出所人员绑架,一直被关押在梅县区看守所。 法轮功学员李依秀,今年74岁,家住梅州市梅县区程江镇。二零二零年十月二十八日上午,李依秀被梅县区公安分

2021-07-30:广东省梅州市李群招和李依秀老人被非法判刑
二零二一年七月二十二日,广东省梅州市老年法轮功学员李群招和李依秀被梅县区法院非法判刑,李依秀两年三个月,李群招两年。

李群招,家住梅州市梅县区。二零二零年十月十九日,李群招和丈夫去散步,被梅县区公安分局与程江派出所人员绑架,一直被关押在梅县区看守所。

法轮功学员李依秀,今年74岁,家住梅州市梅县区程江镇。二零二零年十月二十八日上午,李依秀被梅县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警察绑架,于当晚回家。第二天,十月二十九日上午,李依秀再次被梅州市公安局梅县区分局国保大队警察绑架,后被劫往兴宁市看守所非法关押。

此后,李依秀和李群招老人被非法批捕。

李依秀和李群招被迫害,可能与前一年一商家到银行存款,被检查出真相币而遭绑架有关。因受疫情影响,该商家将手头未用出的一些真相币,拿到银行办理存款,被恶意举报到公安部门后,这位商家遭非法拘押审讯,牵连到李依秀和李群招俩位老人家,导致今年遭绑架迫害。

非法庭审中 李群招的律师作无罪辩护

二零二一年三月十一日上午九时四十分,梅州市梅县区法院非法庭审李群招和李依秀老人。李群招的律师为她做了有理有据的无罪辩护,而李依秀的律师是中共司法机构给她安排的所谓法律援助律师邹秀虹(女),则枉法做出有罪辩护。

三月十一日十二时十分,非法庭审结束后。李群招的律师所作的无罪辩护让在场的人员包括家属很震撼,更明白了他们的家人是修炼真善忍的好人,是合法的,没有犯罪。李群招的家属感叹:请律师太值了!

参与庭审有审判长吴文龙和审判员张巧玲(女),陪审员叫侯秀玲(女),梅县区检察院的所谓公诉人彭秋红(女)。

二零二一年七月二十二日,李群招和李依秀被梅县区法院分别非法判刑两年和两年三个月。

事实上,修炼法轮大法、按照真、善、忍做人,福益家庭社会,提升大众道德,不仅是合法的,而且应该受到表彰;法轮功学员根本就不应被抓、被起诉、被庭审、被判刑。法轮功学员坚持正信、讲清真相,是在唤醒良知,也是应当受到宪法与法律保护的。在未来法制昌明之时,所有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人都面临未来正义法庭审判和终身追责。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1/7/30/广东省梅州市李群招和李依秀老人被非法判刑-428893.html

2021-03-13:广东梅州两位老人被非法庭审 律师做无罪辩护 二零二一年三月十一日上午九时四十分,广东省梅州市老年法轮功学员李群招和李依秀女士被梅县区法院非法庭审。李群招的律师为她做了无罪辩护。 绑架迫害 法轮功学员李依秀,今年74岁,家住梅州市梅县区程江镇。二零二零年十月二十八日上午,李依秀被梅县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警察绑架,于当晚回家。第二天,十月二十九日上午,李依秀再次被梅州市公安局梅县区分局国保大队警察绑架

2021-03-13:广东梅州两位老人被非法庭审 律师做无罪辩护
二零二一年三月十一日上午九时四十分,广东省梅州市老年法轮功学员李群招和李依秀女士被梅县区法院非法庭审。李群招的律师为她做了无罪辩护。
绑架迫害

法轮功学员李依秀,今年74岁,家住梅州市梅县区程江镇。二零二零年十月二十八日上午,李依秀被梅县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警察绑架,于当晚回家。第二天,十月二十九日上午,李依秀再次被梅州市公安局梅县区分局国保大队警察绑架,后被劫往兴宁市看守所非法关押。

法轮功学员李群招,家住梅州市梅县区,二零二零年十月十九日八点左右,李群招带丈夫去散步,被梅县区公安分局与程江派出所人员绑架,一直被关押在梅县区看守所。

此后,李依秀和李群招被非法批捕。

据悉,李依秀和李群招被迫害,可能与去年一商家到银行存款,被检查出真相币而遭绑架有关。因受疫情影响,该商家将手头未用出的一些真相币,拿到银行办理存款,被恶意举报到公安部门后,这位商家遭非法拘押审讯,从而导致李依秀和李群招俩位老人家受到牵连迫害。

非法庭审 李群招的律师作无罪辩护

二零二一年三月十一日上午九时四十分,梅州市梅县区法院非法庭审李群招和李依秀女士。李群招的律师为她做了有理有据的无罪辩护,而李依秀的律师是中共司法机构给她安排的所谓法律援助律师邹秀虹(女)则枉法做出有罪辩护。

三月十一日十二时十分,非法庭审结束后。李群招的律师所作的无罪辩护让在场的人员包括家属很震撼,更明白了他们的家人是修炼真善忍的好人,是合法的,没有犯罪。李群招的家属感叹:请律师太值了!

梅县区法院构陷法轮功学员

这次非法庭审的审判长、审判员,仍分别是梅县区法院多年来主持非法庭审,构陷法轮功学员的刑事审判庭副庭长吴文龙和张巧玲(女)。

吴文龙,十几年来多次担任梅县(区)法院对法轮功学员非法一审的审判员,参与对梅县(区)法轮功学员李春兴(二零零五年)、朱贤生(二零零八年、二零一六年)、张小云(二零零九年)和梅江区李美萍(二零一四年)等法轮功学员的非法庭审、诬判。

张巧玲,在中共迫害法轮功初期,就担任梅县法院对法轮功学员非法一审的书记员,如参与对法轮功学员李春兴、朱贤生、张小云等梅县法轮功学员的迫害案。后期,在梅县区法院对法轮功学员非法一审中,张巧玲担任审判员,如针对法轮功学员李美萍(二零一四年)、朱贤生(二零一六年)和郭雅芬、曾华英、曾海平(二零一八年)等法轮功学员的迫害案。

参与非法庭审的还有位陪审员叫侯秀玲(女),梅县区检察院的所谓公诉人彭秋红(女),二零二零年十月二十九日,曾参与非法起诉梅州城区老年法轮功学员李玲莲女士。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1/3/13/广东梅州两位老人被非法庭审-律师做无罪辩护-422042.html

2021-03-04:广东梅州市李依秀和李群老人面临非法庭审 据悉,广东省梅州市梅县区法院企图于二零二一年三月十一日非法庭审该区老年法轮功学员李依秀、李群招女士,详情待查。 …… 二、李群招女士被迫害情况 二零二零年十月十九日八点左右,广东省梅州市梅县区程江镇法轮功学员李群招带丈夫去散步时,被梅县区公安分局与程江派出所人员绑架,至今未回,被关押在梅县区看守所,之后被非法逮捕。 https://www.minghui

2021-03-04: 广东梅州市李依秀和李群老人面临非法庭审
据悉,广东省梅州市梅县区法院企图于二零二一年三月十一日非法庭审该区老年法轮功学员李依秀、李群招女士,详情待查。
……
二、李群招女士被迫害情况

二零二零年十月十九日八点左右,广东省梅州市梅县区程江镇法轮功学员李群招带丈夫去散步时,被梅县区公安分局与程江派出所人员绑架,至今未回,被关押在梅县区看守所,之后被非法逮捕。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1/3/4/广东梅州市李依秀和李群老人面临非法庭审-421664.html

梅州市 梅县区(梅县)联系资料(区号: 753)

2024-04-29: 广东省梅州市兴宁市参与迫害人

(1)兴宁市委市委副书记、市委政法委书记、市委统战部部长 朱志勇13723687687
朱志勇,汉族,1974年3月生,广东兴宁人,中央党校大学学历,1995年9月参加工作,1997年8月加入中共。2003年10月后,任兴宁市龙北镇副镇长;2004年11月后,任兴宁市坭陂镇副镇长;2005年10月后,任兴宁市坭陂镇党委副书记。
2008年8月后,任兴宁市坭陂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2011年7月后,任兴宁市水口镇党委书记、人大主席;
2016年11月后,任兴宁市政府副市长。
2018年11月后,任兴宁市市委常委兼政法委书记,
2021年后兴宁市市委常委、统战部部长、市政邪党组副书记
2022年10月左右后 兴宁市委市委副书记、市委政法委书记、市委统战部部长
(2)、兴宁市政法委常务副书记(2019年2月起任)钟邵红13509098211,原兴宁市坭陂镇镇长,而后担任坭陂镇书记,2018年是兴宁市畜牧兽医局局长
(3)、兴宁市政法委副书记:肖浩文(2016年9月-2019年4月曾改称专职副书记),原社工委(已并入政法委)专职副主任
(4)、兴宁市政法委副书记:欧阳勇辉
(5)、兴宁市政法委反×教工作室:主任:潘雄波 人员 潘丽
(6)、兴宁市政法委专职委员、原副书记(2012年4月起任)、原610办主任(2012年4月-2019年4月)张海荣,男,1971年3月出生,汉族,兴宁叶塘人,1999年7月参加工作,1998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专学历,2012年4月前任兴宁市检察院司法警察大队教导员、反贪局副局长
(7)、兴宁市国保大队长(2021年或2022年起任): 罗东 办公电话6169211,2012年在职-2021年左右 兴宁市郊区派出所所长
(8)、兴宁市国保大队教导员(2020年在职-)陈锦荣
(9)、兴宁市国保副大队长:幸政权1350909936731862113256945(家),(曾误作兴宁市国安局幸新元)原坭陂派出所所长,兴宁市径心镇圩下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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