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7-09:张家口市张玉梅等四人被枉判三年半至五年
张家口市赤城县法轮功学员陈凤清被非法关押、构陷至今一年半,二零二一年六月三十日被非法判刑:陈凤清四年六个月,被勒索罚款。准备上诉、控告。
赤城县样田乡法轮功学员陈凤清,二零二零年二月十三日晚上到本县茨营子乡发放真相资料时,被不明真相的人诬告,遭到乡政府与乡派出所人员绑架,第二天后又经样田乡派出所由所长王江带领,伙同县公安局国保大队去人,都给加戴手铐绑架到县公安局,同时下午又到她们每个家中抄了家,抄走了电脑、打印机、资料等。
陈凤清(包括常人司机),二月十四日晚被绑架到赤城县公安局刑警队,十五日中午,六名全部被非法刑事拘留。两名男的送到本县看守所,其余四名女学员被送到张家口市看守所,其中许燕飞、曹玉莲二人由于身体不适,被当日送回。
警察编造的构陷她们的“案子”由赤城县检察院提交到宣化县检察院,宣化县检察院对此案通过审理认为证据不足,不够起诉条件,于二零二零年六月二十四日又退回到赤城县检察院,并且给一个月的时间,需补充新的证据,否则不予起诉。
赤城县公安局国保大队又对当事人进行了询问和签字,随后由赤城县检察院第二次把案卷又递交到了宣化检察院,因证据不足,又被退回到赤城县。
赤城县公安局不死心,非要再三地收集新的“证据”,伙同赤城县检察院在十月二十八日第三次提交到宣化县检察院。
二零二零年十二月十五日,陈凤清在张家口市宣化县法院被非法开庭,情况不清。
二零二一年六月三十日,张家口市宣化区法院对陈凤清进行了冤判,在开庭期间,本人和聘请的律师根据宪法与法规都作了无罪陈述与辩护,最后法官对他们的陈述与辩护给予不采纳、不支持,不按照法律裁决,从而对她们进行了冤判。
陈凤清被非法判四年六个月,勒索罚款1.5万元;面对非法判刑,她们准备上诉、控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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