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5-22:河南南阳市27位法轮功学员上诉被非法驳回
河南南阳市宛城区27位法轮功学员赵培员、王伟等,二零一九年八月三十日被同时绑架、构陷,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三十日被宛城区法院非法判决(2020豫1302刑初230号),这些法轮功学员上诉。二零二一年三月三十一日,南阳市中级法院不开庭审理,非法驳回27名法轮功学员的上诉(2021豫13刑终227号)。
赵培员被非法判13年,勒索罚金5万;
王伟被非法判9年,勒索罚金4万;
潘东兴被非法判8年,勒索罚金3万;
孙同仁被非法判7年,勒索罚金4万;
来桂敏被非法判7年8个月,勒索罚金3万;
王小碧被非法判7年,勒索罚金3万;
梁兆芳被非法判4年6个月,勒索罚金3万;
温建华被非法判4年,勒索罚金2万;
谭波被非法判4年,勒索罚金2万;
李洁荣被非法判3年,勒索罚金2万;
陈涛被非法判3年,勒索罚金2万;
董聚安被非法判2年,勒索罚金1万;
李晓玲被非法判2年,勒索罚金2万;
王英林被非法判1年10个月,勒索罚金1万;
王勤被非法判1年3个月罚1万;
王静瑞(王伟姊妹)被非法判1年3月,勒索罚金1万;
王连凤被非法判1年3月,勒索罚金1万;
杨丰东被非法判3缓5,勒索罚金2万;
葛凤芝被非法判3缓4,勒索罚金2万;
王志清被非法判3缓4,勒索罚金2万;
方宝军被非法判3缓3,勒索罚金2万;
刘元真被非法判2缓2,勒索罚金5千;
宋恒林(王连凤夫)被非法判1缓1年6个月,勒索罚金5千;
秦志伟被非法判10个月缓1年,勒索罚金3千;
刘会霞被非法判7个月缓1年,勒索罚金3千;
刁改春被非法判7个月缓1年,勒索罚金3千。
审判长:赵森,审判员:胡珊珊,艾立
法官助理:张雪,书记员:闫笑
二零一九年四月初,南阳市公安局对法轮功学员进行监听、监控,七月开始对全市所有住户、门店等进行所谓“入户走访”,到法轮功学员家中要户口簿、身份证、填表登记、照相;八月二十九日下午四点钟,召集所有参与这次绑架人员布置任务,此时起,所有参与这次行动人员不许与外界联系,市区和各县列出了要绑架的法轮功学员名单,事先就开出非法行政拘留证。当晚上十点钟,到乡镇法轮功学员家非法抄家、绑架。八月三十日凌晨开始,在南阳市区以及各县开始大面积非法抓捕。
在市区,有一位法轮功学员租住房邻居(未修炼法轮功)早3点多钟上公厕,一开门,就被二、三十人围上,不让回屋,5点多钟,让邻居敲开法轮功学员租住房的房门,闯进去,非法抄家、绑架了法轮功学员。有两位法轮功学员早上5点多钟倒垃圾开门时,被早已蹲守在门口的十多个不明人员闯入家中非法抄家、绑架。
此次迫害中,陆续有一百多名法轮功学员被迫害,其中赵培元、王伟、潘东兴、孙同仁、来桂敏、王小碧、梁兆芳、温建华、谭波、李洁荣、杨丰东、刘天玉、李晓玲、王志清、董聚安、王英林、王勤、王连风、王静瑞等被非法关押在南阳市看守所。陈涛、葛凤芝、方宝军、刘元真、秦志伟、宋恒林、刘会霞,刁改春现取保候审于其住所。二零二零年四月十五日左右,这些法轮功学员被构陷到南阳宛城法院。
二零二零年八月十一日,南阳市宛城区法院对赵元培、王伟等27名法轮功学员进行非法开庭,所谓的辩护律师都是被指派的。公诉人(南阳市宛城区检察院公诉科科长王峰)和审判长喋喋不休把这次非法庭审从上午一直延续到下午六点多。
赵元培、潘东兴、王伟、梁兆芳等法轮功学员都在法庭上义正词严地为自己做了无罪辩护,揭露了中共公检法司人员践踏法律,知法犯法迫害良善的无耻行径。
赵培元,男,40多岁,南阳市唐河县张店乡一小学教师,只因修炼法轮功做好人,多次被非法劳教、判刑、开除公职,为了生计在南阳市打工为生,二零一九年八月三十日又一次被绑架。
王伟,男,55岁,南阳市第一人民医院口腔科医生、技术骨干,在临床工作中,一次,一位病人把应该交给医院的1000多元钱,硬塞给王医生后扭头就走了,王医生没办法,自己把这1000多元钱现金交到医院收费处。王伟医生却由于坚持对真、善、忍的信仰,多次被非法关押迫害。二零零七年五月十五日,王伟向患者讲真相,被医院保卫科、医院党办人员伙同南阳市公安局卧龙分局三名恶警闯入办公室绑架,将身上的钥匙抢走,非法抄家。二零一零年十一月十三日上午王医生正在三楼门诊值班、为患者诊病时,接到医院党办主任何立青通知,叫他到一楼领取快件。在楼下遭到南阳市政法委柳姓副书记一伙人的绑架。王伟被绑架到南阳市建设东路金地源酒店洗脑班。
此次绑架迫害中陆续被非法判刑的法轮功学员还有:
何喜梅被非法判刑九年并勒索罚款三万;
曹爱兰被非法判八年、勒索罚款三万;
王铁壮被非法判七年、勒索罚款两万;
帖林峰(何喜梅的丈夫)被非法判四年,被勒索罚款一万;
韩兰英(近80岁)被非法判四年,被勒索罚款五千;
栗美玉被非法判四年,被勒索罚款五千(原非法判二年,被撤又判三年,合并执行四年);
张玉莲被非法判三年零五个月,被勒索罚款五千;
袁喜风被非法判三年,被勒索罚款五千;
奎应祥(魁应祥,男,80多岁)被非法判三年,被勒索罚款五千;
张喜彬(男,80岁)被非法判三年,被勒索罚款五千;
袁大玲被非法判缓三年,被勒索罚款五千;
贾敬安被非法判缓三年,被勒索罚款五千;
刘付荣被非法判缓三年,被勒索罚款五千;
魏杰被非法判缓二年,被勒索罚款五千。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1/5/22/河南南阳市27位法轮功学员上诉被非法驳回-425978.html
2021-05-01:河南南阳宛城27位法轮功学员上诉 被中级法院非法驳回
2021年3月31日,南阳市中级法院不开庭审理,非法驳回赵培员、王伟等27名法轮功学员的上诉(2021 豫13刑终227号),维持宛城区2020年12月30日对赵培员、王伟等27名法轮功学员的非法判决(2020豫1302刑初230号)。
赵培员被非法判决13年,罚金5万。王伟9年罚金4万,潘东兴8年罚3万,孙同仁7年罚4万,来桂敏7年8个月罚3万,王小碧7年罚3万,梁兆芳4年6个月罚3万,温建华4年罚2万,谭波4年罚2万,李洁荣3年罚2万,陈涛3年罚2万,董聚安2年罚1万,李晓玲2年罚2万,王英林1年10个月罚1万,王勤1年3个月罚1万,王静瑞(王伟姊妹)1年3月罚1万,王连凤1年3月罚1万,杨丰东判3缓5罚2万,葛凤芝判3缓4罚2万,王志清判3缓4罚2万,方宝军判3缓3罚2万,刘元真判2缓2罚5千,宋恒林(王连凤夫)判1缓1年6个月,罚5千,秦志伟判10个月缓1年,罚3千,刘会霞判7个月缓1年,罚3千,刁改春判7个月缓1年,罚3千。
审判长:赵森,审判员:胡珊珊,艾立
法官助理:张雪,书记员:闫笑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1/5/1/二零二一年五月一日大陆综合消息-424050.html
2020-08-17: 河南赵元培、王伟等27名法轮功学员遭非法庭审
2020年8月11日,南阳市宛城区法院对赵元培、王伟等27名法轮功学员进行非法开庭,所谓的“辩护律师”都是被指派的。
这部份法轮功学员都是在2019年8月30日被南阳市公安局采取统一行动中被非法抓捕的。这批法轮功学员除8人在2019年10月获取保候审外,其余全部被非法关押至今。
赵元培、潘东兴、王伟、梁兆芳等法轮功学员都在法庭上义正词严地为自己做了无罪辩护,揭露了中共公检法司人员践踏法律,知法犯法迫害良善的无耻行径。
公诉人(南阳市宛城区检察院公诉科科长王峰,电话13598227698)和审判长喋喋不休把这次非法庭审从上午一直延续到下午6点多,公诉人拟判法轮功学员最高刑期达10年-14年,大多在5年以上。
据悉,南阳市政法委,公安局从2019年4月初对法轮功学员进行监听,监控,7月份开始对全市所有住户、门店等进行名为入户走访,其实质是进入法轮功学员家中就要户口簿、身份证、填表登记、照相。8月29日下午4点钟,召集所有参与这次绑架人员布置任务,此时起,所有参与这次行动人员不许与外界联系;晚上10点钟,到乡镇法轮功学员家非法抄家、绑架;8月30日凌晨开始,在南阳市区以及各县开始大面积非法抓捕。
此次大迫害中,陆续有160多名法轮功学员被迫害,其中赵培元、王伟、刘天玉、孙同仁、来桂敏、杨丰东、潘东兴、王小碧、梁兆芳、温建华、谭波、李洁荣、李晓玲、王志清、董聚安、王英林、王勤、王连风、王静瑞、19人现被非法关押在南阳市看守所。陈涛、葛凤芝、方宝军、刘元真、秦志伟、宋恒林、刘会霞,刁改春现取保候审于其住所。2020年4月15日左右,这些法轮功学员被构陷到南阳宛城法院。
此案件陆续被迫害的法轮功学员有:韩兰英、孙海红、党长平、逵应祥、帖林峰、何喜梅、关明慧、贾敬安、苏龙芝、苑大玲、魏杰、刘付荣、刘元真、曹爱兰、袁喜风、张钦阁、张全书、张玉莲、粟美玉、龚星风、周雪妍、王铁状、张喜彬、高小梅、陈长荣、胡国云、随新生、党秀芝、宋宏勤、朱吉祥等,都被非法关押在南阳市看守所,被不同区的法院非法审理。
据悉,2020年5月南阳市卧龙区法院已对一批法轮功学员进行了非法庭审。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0/8/17/河南赵元培、王伟等27名法轮功学员遭非法庭审-410581.html
2020-04-19: 2019年8月30日河南南阳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近况
2019年8月30日,南阳公安局统一行动对南阳大法弟子的迫害中,陆续有160多名被迫害,其中赵培元、王伟、刘天玉、孙同仁、来桂敏、杨丰东、潘东兴、王小碧、梁兆芳、温建华、谭波、李洁荣、李晓玲、王志清、董聚安、王英林、王勤、王连风、王静瑞、19人现被非法关押在南阳市看守所。
陈涛、葛凤芝、方宝军、刘元真、秦志伟、宋恒林、刘会霞,刁改春现取保候审于其住所。
在2020年4月15日左右,法轮功学员被构陷到南阳宛城法院,估计在2020年5月初开庭,宛城法院公诉人:王峰,王峰电话13598227698。
此案件陆续被迫害的法轮功学员有:韩兰英、孙海红、党长平、逵应祥、帖林峰、何喜梅、关明慧、贾敬安、苏龙芝、苑大玲、魏杰、刘付荣、刘元真、曹爱兰、袁喜风、张钦阁、张全书、张玉莲、粟美玉、龚星风、周雪妍、王铁状、张喜彬、高小梅、陈长荣、胡国云、随新生、党秀芝、宋宏勤、朱吉祥等,都被关押在南阳市看守所,被不同区的法院非法审理。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0/4/19/二零二零年四月十九日大陆综合消息-404059.html#2041823222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