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9-16: 江西省南昌市陈丽萍等四名法轮功学员将被第二次非法庭审
2021年9月24日上午,南昌市西湖区法院将第二次非法庭审陈丽萍、万筱萍、杨金凤、万金莲四名法轮功学员。
2020年12月21日上午,陈丽萍等四位法轮功学员在南昌市西湖区法院被第一次非法庭审,庭审结束时没有当庭宣判。
2021年1月4日上午,南昌市西湖区法院送达了刑事判决书,陈丽萍、万筱萍、杨金凤三人均被非法判四年二个月、勒索罚金三万元,万金莲被非法判一年、勒索罚金五千元。二零二一年一月中旬,陈丽萍、万筱萍、杨金凤向南昌市中级法院提起了上诉。
2021年3月上旬,陈丽萍、万筱萍、杨金凤被南昌市西湖区法院告知:她们三人于二零二一年一月中旬向南昌市中级法院提起的上诉,已从二审的南昌市中级法院返回到一审的南昌市西湖区法院重新审理。3月22日,没有提起上诉的法轮功学员万金莲(现年70岁)也接到了返回重审的告知。
2021年8月26日,南昌市西湖区检察院对四位法轮功学员陈丽萍、杨金凤、万筱萍、万金莲送达“变更起诉决定书”,检察官为何紫英,检察官助理为黎家聪。
2021年8月27日,南昌市西湖区法院送达“监视居住决定书”。对四名法轮功学员监视居住六个月。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1/9/16/二零二一年九月十六日大陆综合消息-430853.html#219152375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