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4-23: 2001年初,汉台区“610”以办洗脑班为名,迫害法轮功学员,聚敛钱财。被强制参加洗脑班的法轮功学员每人需缴自己的1200元和1-2名陪人的费用,没有陪人就另缴2400元。农民法轮功学员朱梅玉本就家贫,每天吃着家里送来的干馒头,还得四处借债缴纳“洗脑费”; 法轮功学员张明星家贫屋漏尚无钱修补,仍得四方告借缴费;法轮功学员李国英被强制参加洗脑班,单位不给升工资,还要扣回代缴的2400元陪人费,法轮功学员郭建珍所欠的2400元陪人费,仍在单位挂账扣回。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0/4/23/陕西省法轮功学员二十年遭受中共迫害综述(3)-40405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