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2-23: 法轮功学员区芬女士(时年76岁)被非法判刑两年八个月,被勒索罚金八千元
区芬女士一九四九年七月出生,家住茂名市电白区水东街道澄波街。因在区芬、冯日明家中一块学习《转法轮》,二零二三年五月十一日晚上,区芬、冯日明、李国媛、谢丽萍被电白区公安分局国保和水东派出所警察绑架,非法关押到茂名市第一看守所。冯日明因身体健康原因以取保候审的方式回家。二零二三年六月十七日,区芬、李国媛、谢丽萍被非法逮捕。二零二三年九月十三日,冯日明、区芬、李国媛、谢丽萍被茂南区检察院非法起诉,经办检察员为蔡林辉。冯日明因身体健康问题,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五日,茂南区法院中止对冯日明的非法审理。二零二五年六月十一日,茂南区法院对区芬、李国媛、谢丽萍非法开庭。二零二五年八月二十九日, 区芬、李国媛、谢丽萍三位法轮功学员被茂名市茂南区法院非法判刑。区芬被非法判刑两年八个月,被勒索罚金八千元, 不法人员为:审判长谭卫,审判员柯学军、陈磊,书记员龚衍芬,公诉人蔡林辉。
8、法轮功学员谢丽萍女士(时年78岁)被非法判刑两年六个月,被勒索罚金八千元
谢丽萍女士一九四七年三月出生,家住茂名市电白区水东街道东阳北街。谢丽萍心地善良,对家人悉心照顾,她原本不大识字,她认真和其他法轮功学员一块学法,逐渐的她可以阅读全部法轮功书籍。二零一二年十月十八日下午,谢丽萍到茂名市茂港区派发真相资料时被高地派出所警察绑架,被劫持到茂名市河西洗脑班迫害;二零一九年二月十一日,谢丽萍因发放真相资料被非法行政拘留七天;因在区芬、冯日明家中一块学习《转法轮》,二零二三年五月十一日晚上,区芬、冯日明、李国媛、谢丽萍被电白区公安分局国保和水东派出所警察绑架,非法关押到茂名市第一看守所。二零二三年六月十七日,区芬、李国媛、谢丽萍被非法逮捕。二零二三年九月十三日,冯日明、区芬、李国媛、谢丽萍被茂南区检察院非法起诉,经办检察员为蔡林辉。二零二五年六月十一日,茂南区法院对区芬、李国媛、谢丽萍非法开庭。二零二五年八月二十九日, 区芬、李国媛、谢丽萍三位法轮功学员被茂名市茂南区法院非法判刑。谢丽萍被非法判刑两年六个月,被勒索罚金八千元, 不法人员为:审判长谭卫,审判员柯学军、陈磊,书记员龚衍芬,公诉人蔡林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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