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1-23: 河北围场县十三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
河北省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十三名法轮功学员刘志峰、王永兴等被非法关押一年多,九月二十八日被滦平县法院非法开庭。两位维权律师从法律和道义角度做无罪辩护。现在得知:刘志峰被非法判刑6年、勒索罚款1万;王广学被非法判刑5年、罚款1万;王永兴、王海芹各被非法判刑4年、罚款1万;陈海东、王素芳、杜桂兰各被非法判刑1年8个月、罚款5千;葛素芬被非法判刑1年6个月、罚款5千;李艳华被非法判刑1年3个月、缓2年、罚款5千;刘凤侠、汤凤侠、刘丽娜、王海冰被非法判刑各1年2个月,缓2年,罚款5千。
据说十月三十日就下了非法判决书。
二零一八年十一月,河北省公安厅指示承德市公安局,对围场县法轮功学员展开侦查,围场县公安受案,与承德市公安组成“121”专案组(十二月一日成立),对全县法轮功学员监视七个多月,密谋迫害。
二零一九年七月十三日,三十四名法轮功学员正在集体学法,阅读教人修心向善的法轮功主要著作《转法轮》,遭承德市及围场县两地公安局警察绑架。绑架后的第二天,开始对以上法轮功学员非法抄家,抄走大量的书籍、设备等私人物品。后来,除以上十三人外,其他人全部释放。
二零一九年十一月份,滦平县检察院把十三人的案卷退回到围场县公安。围场县公安拒绝放人,二零一九年年底,再次把卷宗递交给滦平县检察院。检察院最终下达非法起诉书。
二零二零年九月二十八日,滦平县法院非法开庭。公诉人是滦平县检察院鲍振贤,审判长是法院民事庭长赵亚军。围场县公安局该案的组卷人鲁淑云、贾立新到场。共有十一位律师介入,其中刘志峰和王海芹夫妇分别聘请了律师为他们做了无罪辩护。两位维权律师从法律和道义角度做无罪辩护。刘志峰夫妇和王永兴都讲到自己修炼法轮功没有触犯任何法律,按照真善忍的理念,修心做好人,没有罪错。
起诉前,公诉人鲍振贤曾经对跟他会面的律师说:“你不要再讲了,没有用,法轮功的真相材料我看的太多了,我承认他们都是好人,等开庭时你到法庭上愿意咋讲就咋讲。其实你们律师在法庭上怎么样辩护,要说些啥我都知道,到时候你辩护你的,我们依照两高的司法解释判我们的。”
开庭前,审判长赵亚军对律师说:“我知道这些炼法轮功的都是善良人,这几天白天黑夜不断接到海外的电话。”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0/11/23/河北围场县十三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415464.html
2020-10-11: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十三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庭审
河北省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十三名法轮功学员刘志峰、王永兴等被非法关押一年多,九月二十八日被滦平县法院非法开庭。两位维权律师从法律和道义角度做无罪辩护。
十三位法轮功学员(刘志峰、王永兴、王广学、陈海东、杜桂兰、王海芹、王素芳、戈素芬、李艳华、刘丽娜、王海冰、汤凤霞、刘凤霞)都被戴着手铐脚镣,身穿防护服,戴护目镜带入现场。在两位律师的强烈抗议下,镣铐被去掉。因为公示期不合规范,律师首先要求合议庭人员回避。法官没有回应,继续开庭。
公诉人宣读起诉书时,磕磕绊绊,念不成句。在念完有关材料后,再没有对当事人和律师做任何提问。
两位维权律师一直占据主动,从法律和道义角度做无罪辩护。与会人员和旁听家属都静静听着,能感受到所有人都非常认可律师所讲,有的庭审法官不住的点头。期间,刘志峰夫妇和王永兴都讲到自己修炼法轮功没有触犯任何法律,按照真善忍的理念,修心做好人,没有罪错。
从上午九点一直持续到下午四点,中间无休息。公诉人是滦平县检察院鲍振贤,审判长是法院民事庭长赵亚军。围场县公安局该案的组卷人鲁淑云、贾立新到场。共有十一位律师介入,其中刘志峰和王海芹夫妇分别聘请了律师为他们做了无罪辩护。除王海芹的妹妹作为辩护人允许进入庭审现场外,其他当事人只允许有一位家属在隔壁房间通过同步录像旁听。
庭审结束没有宣布结果。
起诉前,公诉人鲍振贤曾经对跟他会面的律师说:“你不要再讲了,没有用,法轮功的真相材料我看的太多了,我承认他们都是好人,等开庭时你到法庭上愿意咋讲就咋讲。其实你们律师在法庭上怎么样辩护,要说些啥我都知道,到时候你辩护你的,我们依照两高的司法解释判我们的。”
开庭前,审判长赵亚军对律师说:“我知道这些炼法轮功的都是善良人,这几天白天黑夜不断接到海外的电话。”
可见,这些公检法人员知道法轮功学员无罪,在邪党的胁迫下还要开庭审判制造冤案,也真是可悲可怜。
培根说:“如果把犯罪比作是污染了水流,那么不公正的审判好比污染了水源。”庭审前,合议庭法官试图通过这十一位律师向当事人和家属施压,劝说这些人放弃信仰,认罪认错,否则会重判,以当事人和亲属的事业前途相威胁。这恰恰证明法轮功学员的冤案在法庭上拿不出犯罪事实依据。
在世风日下的今天,法轮功的弘扬,恰似来自茫茫苍宇的清流,涤荡人间,让社会正本清源,人心归正,道德回升。刘志峰得法前脾气暴躁,总是在外吃吃喝喝,回家和妻子吵架。二零一二年修炼后,家庭和睦了,受到感化的妻子也走入修炼。刘志峰兄弟五人,却自己承担起照顾老人的责任,人人都夸他孝顺,像是变了个人。自家开的食品厂,以前很少管理,还经常训斥员工,员工都很畏惧。炼功后和员工有说有笑,像是一家人。刘志峰说:“这都是法轮功教人做好人,改变了我,否则我绝对做不到这些。” 夫妇俩被迫害后,员工都说:“老板是好人,咱们就应该帮他家渡过难关。”这一年多来,在没有自家人过问下,食品厂经营的红红火火。以前因为食品加工上不偷工减料,不掺假,好多供货商家都说刘老板傻,现在商家得知夫妻俩因为修炼法轮功做好人被抓,都表示同情和愤慨。
事件简单回顾
二零一八年十一月,河北省公安厅指示承德市公安局,对围场县法轮功学员展开侦查,围场县公安受案,与承德市公安组成“121”专案组(十二月一日成立),对全县法轮功学员监视七个多月,密谋迫害。
二零一九年七月十三日,三十四名法轮功学员正在集体学法,阅读教人修心向善的法轮功主要著作《转法轮》,遭承德市及围场县两地公安局警察绑架。绑架后的第二天,开始对以上法轮功学员非法抄家,抄走大量的书籍、设备等私人物品。后来,除以上十三人外,其他人全部释放。
二零一九年十一月份,滦平县检察院把十三人的案卷退回到围场县公安。围场县公安拒绝放人,二零一九年年底,再次把卷宗递交给滦平县检察院。检察院最终下达非法起诉书。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0/10/11/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十三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庭审-413647.html
2020-09-24: 河北滦平县十三名围场县法轮功学员面临非法开庭
近日,滦平县法院通知律师,将于九月二十八日和二十九日两天,对围场县十三名法轮功学员非法开庭。
这十三位被构陷的法轮功学员是:王广学、陈海东、刘志峰、王永兴;现在被非法关押于滦平县看守所;杜桂兰、王海芹、王素芳、戈素芬;被非法关押在承德市看守所:李艳华、刘丽娜、王海冰、汤凤霞;刘凤霞被取保在家。其中陈海东、刘丽娜、王海芹和刘志峰夫妇等人的家人都聘请了律师。至少有四位律师介入此案。
二零二零年一月十九日,滦平县检察院下达非法起诉书。因为疫情原因,该冤案一直拖至现在。案件初期,一直由刑事庭庭长李双利负责,律师近日被告知案件转由民事庭庭长赵亚军负责,担任审判长。
……
事件简单回顾
二零一八年十一月,河北省公安厅指示承德市公安局,对围场县法轮功学员展开侦查,围场县公安受案,与承德市公安组成“121”专案组(十二月一日成立),对全县法轮功学员监视七个多月,密谋迫害。
二零一九年七月十三日,三十四名法轮功学员正在集体学法,阅读教人修心向善的法轮功主要著作《转法轮》,遭承德市及围场县两地公安局警察绑架。绑架后的第二天,开始对以上法轮功学员非法抄家,抄走大量的书籍、设备等私人物品。后来,除以上十三人外,其他人全部释放。
二零一九年十一月份,滦平县检察院把十三人的案卷退回到围场县公安。围场县公安拒绝放人,二零一九年年底,再次把卷宗递交给滦平县检察院。检察院最终下达非法起诉书。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0/9/24/河北滦平县十三名围场县法轮功学员面临非法开庭-412207.html
2020-03-09: 2019年河北承德市法轮功学员受迫害情况
三、围场县34名法轮功学员遭绑架、非法关押,13人面临非法起诉
二零一九年七月十三日,围场县34名法轮功学员被承德市国保大队及围场县公安局的人绑架,他们是:刘广珍、陈海东、刘桂青、张景芝、刘丽娜、王海冰、刘凤霞、车继霞、车继敏、王淑兰、刘丰、王翠艳、刘井连、刘井芹、王广学、杜桂兰、汤凤霞、王永兴、葛素芬、王素芳、李秀云、李元霞、王海芹、刘志峰、王月英、李翠侠、李艳华、杨淑英、陈国祥、于自荣、高敏、魏秀云、吕玉、刘中玉。
绑架后的第二天,警察开始对以上法轮功学员抄家,抄走大型印刷机、打印机、电脑等各类设备,还有大法书籍、海报、刻件、台历、内存卡等。
十月二十日,围场县公安局图谋对陈海东、杜桂兰、王广学、刘志峰、王海芹、李艳华、刘丽娜、王海冰、王永兴、王素芳、葛素芬、汤凤霞、刘凤霞进一步迫害,把迫害案卷送检察院,其他学员已回家。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0/3/9/2019年河北承德市法轮功学员受迫害情况-402202.html
2020-03-09: 2019年河北承德市法轮功学员受迫害情况
三、围场县34名法轮功学员遭绑架、非法关押,13人面临非法起诉
二零一九年七月十三日,围场县34名法轮功学员被承德市国保大队及围场县公安局的人绑架,他们是:刘广珍、陈海东、刘桂青、张景芝、刘丽娜、王海冰、刘凤霞、车继霞、车继敏、王淑兰、刘丰、王翠艳、刘井连、刘井芹、王广学、杜桂兰、汤凤霞、王永兴、葛素芬、王素芳、李秀云、李元霞、王海芹、刘志峰、王月英、李翠侠、李艳华、杨淑英、陈国祥、于自荣、高敏、魏秀云、吕玉、刘中玉。
绑架后的第二天,警察开始对以上法轮功学员抄家,抄走大型印刷机、打印机、电脑等各类设备,还有大法书籍、海报、刻件、台历、内存卡等。
十月二十日,围场县公安局图谋对陈海东、杜桂兰、王广学、刘志峰、王海芹、李艳华、刘丽娜、王海冰、王永兴、王素芳、葛素芬、汤凤霞、刘凤霞进一步迫害,把迫害案卷送检察院,其他学员已回家。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0/3/9/2019年河北承德市法轮功学员受迫害情况-402202.html
2019-12-03: 河北围场13名法轮功学员被构陷 案宗已退回公安
二零一九年七月十三日,围场县34名法轮功学员被承德市及围场县公安局绑架。八月十二日,十多名法轮功学员被围场县检察院非法批捕。十月二十日,围场县公安局向围场县检察院非法起诉,几天后,13位法轮功学员被构陷到滦平县检察院。目前,卷宗已退回围场县公安局。法轮功学员王永兴和陈海东在关押中出现病危。
一、绑架事件回顾
此次迫害事件早有预谋。二零一八年十一月,河北省公安厅指示承德市公安局,对围场县法轮功学员展开侦查,围场县公安受案,与承德市公安组成“121”专案组(十二月一日成立),对全县法轮功学员监视七个多月,密谋迫害。
二零一九年七月十三日,三十四名法轮功学员正在集体学法,阅读教人修心向善的法轮功主要著作《转法轮》,遭承德市及围场县两地公安局警察绑架。具体人员如下:
刘广珍、陈海东、刘桂青、张景芝、刘丽娜与王海冰夫妇、刘凤霞、车继霞、车继敏、王淑兰、刘丰、王翠艳、刘井连、刘井芹、王广学与杜桂兰夫妇、汤凤霞、王永兴、葛素芬、王素芳、李秀云、李元霞、王海芹与刘志峰夫妇,王月英、李翠侠、李艳华、杨淑英、陈国祥、于自荣、高敏、魏秀云、吕玉、刘中玉。
绑架后的第二天,开始对以上法轮功学员非法抄家,抄走大型印刷机、打印机、电脑等各类设备,还有大法书籍、海报、刻件、台历、内存卡等。
参与非法审讯的人员由围场县和承德市公安警察组成,参与询问的部份警察有:许娜、孟日、孙虎、刘建军等。法轮功学员杜桂兰、王永兴等好多人拒绝回答、拒绝签字、拒绝按手印。
十月二十日,公安对以下十三名法轮功学员提起诉讼,包括:
陈海东,男,五十五岁,满族,围场朝阳湾镇中学老师,二零零四年曾经被非法劳教一年。
杜桂兰,女,六十六岁,家住围场县城。
王广学(杜桂兰丈夫),男,六十六岁。
刘志峰,男,五十岁,满族,家住围场县城,二零一五年曾被非法判刑一年半。
王海芹(刘志峰妻子),四十八岁。
李艳华,女,五十六岁,满族,小学教师。
刘丽娜,女,四十七岁,蒙古族。家住围场县城。可能已经取保候审。
王海冰(刘丽娜的丈夫),四十六岁。现已取保候审在家。
王永兴,男,五十五岁,满族,家住围场县大唤起乡,曾被非法判过刑。
王素芳,女,五十五岁,教师职业,家住围场县朝阳湾镇,二零零四年曾被非法劳教一年。
葛素芬,女,五十三岁,满族,家住围场县朝阳湾镇。
汤凤霞,女,四十九岁,满族,家住围场县朝阳地镇。
刘凤霞,女,五十四岁,家住围场县黄土坎乡。可能已经取保候审。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9/12/3/河北围场13名法轮功学员被构陷-案宗已退回公安-396583.html
2019-12-03: 河北围场13名法轮功学员被构陷 案宗已退回公安
二零一九年七月十三日,围场县34名法轮功学员被承德市及围场县公安局绑架。八月十二日,十多名法轮功学员被围场县检察院非法批捕。十月二十日,围场县公安局向围场县检察院非法起诉,几天后,13位法轮功学员被构陷到滦平县检察院。目前,卷宗已退回围场县公安局。法轮功学员王永兴和陈海东在关押中出现病危。
一、绑架事件回顾
此次迫害事件早有预谋。二零一八年十一月,河北省公安厅指示承德市公安局,对围场县法轮功学员展开侦查,围场县公安受案,与承德市公安组成“121”专案组(十二月一日成立),对全县法轮功学员监视七个多月,密谋迫害。
二零一九年七月十三日,三十四名法轮功学员正在集体学法,阅读教人修心向善的法轮功主要著作《转法轮》,遭承德市及围场县两地公安局警察绑架。具体人员如下:
刘广珍、陈海东、刘桂青、张景芝、刘丽娜与王海冰夫妇、刘凤霞、车继霞、车继敏、王淑兰、刘丰、王翠艳、刘井连、刘井芹、王广学与杜桂兰夫妇、汤凤霞、王永兴、葛素芬、王素芳、李秀云、李元霞、王海芹与刘志峰夫妇,王月英、李翠侠、李艳华、杨淑英、陈国祥、于自荣、高敏、魏秀云、吕玉、刘中玉。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9/12/3/河北围场13名法轮功学员被构陷-案宗已退回公安-39658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