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1-27: 广西博白县庞红炜、庞国兰、彭祖英等遭迫害情况
2016年1月13日下午3点半左右,广西博白县公安局警察黄少文、陈举超等闯到博白县医院家属区,将法轮功学员庞红炜绑架到了县公园路城东派出所非法审问、强行按手印、照相。警察在庞红炜家到处搜查,但什么也没有发现。当天下午7点左右,庞红炜被劫持到博白县拘留所非法拘留7天,于2016年1月20日回家。
博白县百货公司副经理骆建忠在本县的“610”、公安局压力下,配合公安局对参与诉江的本公司的职工法轮功学员庞红炜、庞国兰、彭祖英进行恐吓、威胁,打击报复。在2015年12月初,博白县警察陈举超等分别到了诉江学员庞国兰、彭祖英家进行骚扰。之后骆建忠带人到彭祖英家去,并威胁如再学法轮功就开除工作,彭祖英说:“你有什么权利来开除我?”骆建忠又人闯到庞国兰家,威胁如再学法轮功、继续诉江就开除工作。庞国兰说:“有本事你就开除。”骆建忠马上打手机通知“610”过来处理庞国兰,结果 “610”在接到电话后并没有理睬骆建忠,没有来人,不了了之。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6/1/27/二零一六年一月二十七日大陆综合消息-322655.html
2004-03-05: 2000年3月,玉林市非法审判法轮功学员何爱萍,博白县法轮功学员朱春萍等十来个法轮功学员去旁听,玉林公安局便衣从小车下来问:“你们是不是练法轮功的?”当回答“是”时,她们马上被推上车,扣押到玉林市公安局,然后由博白县公安局一科副科长刘彬彬等接回看守所非法拘留15天。随后还对法轮功学员进行非法抄家、跟踪、电话监控等。林铁梅、冯丽、刘芬、莫伟、许娇(学生)、黄立军、由孙法等十多位博白法轮功学员在投诉无门的情况下,利用法律给予每个公民的权利,到北京上访,却因为一句“法轮大法好”在北京遭非法拘捕,北京警察通知博白县公安局将这些学员接回,继续非法拘留18—22天。博白县公安局在玉林驻北京办事处接人时,曾把法轮功学员身上的钱全部非法搜走,说是回博白再归还,但没有开任何收据,过后法轮功学员向他们索要时,他们却否认说没拿过任何钱。其中,博白县中学学生许娇、黄立军、尤孙法在遭受非法拘捕后被迫退学。并长期被电话监控。
2001年底刘彬彬等对去京上访的法轮功学员进行非法拘留、罚款,其中庞红炜等法轮功学员被罚款伍仟圆人民币,其他法轮功学员每人贰仟伍佰圆人民币不等,对陈博勇进行非法抄家,强行搬走一台电脑,而且不写收条。对去京上访的法轮功学员家属进行恐吓勒索,说“交了钱可以放人”,但交钱后依旧非法判劳教。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3/5/6922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