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1-13: 参与迫害江西九江市善良妇女李小春、曾引郎的相关人员信息补充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0/1/13/二零二零年一月十三日大陆综合消息-398925.html
2020-01-10:江西九江市善良妇女李小春、曾引郎被非法判刑
江西九江市两位法轮功学员曾引郎、李小春,于二零一九年十二月十一日被安徽宿松县法院非法宣判,曾引郎被非法判四年,李小春被非法判三年十个月,并分别被勒索罚金一万元。两人当庭表示上诉。
曾引郎及其家属委托谢燕益担任辩护人。二零一九年十一月二十一日,辩护人谢燕益将委托人及本人身份证明文件、当事人授权委托书等法定辩护手续提交给宿松县法院刑庭主审法官张小敏,该法官在没有任何法律依据的情况下,要求辩护人谢燕益去被告人所属基层组织开具朋友关系证明。谢燕益表示,被告人基层组织无权开具该证明,嗣后与张法官反复沟通,要求其依法保障辩护权,张法官一方面坚持不接受当事人及家属委托的辩护人,另一方面多次要求当事人家属接受法庭为其推荐的辩护律师,多次电话联系曾引郎的丈夫,在未取得家属同意的情况下径自派出法庭指定的律师前往看守所违法会见当事人,为了排除当事人及家属委托的辩护人,主审法官张小敏亲自上阵滥用职权前往安庆看守所提审当事人曾引郎,对其劝说误导不让其自己委托辩护人。
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三日,在未通知曾引郎委托辩护人的情况下,所谓“法官”张小敏欲安排两个指定律师强行开庭、非法审判。后来家属得知此情况,只好紧急通知另一位辩护人李静林律师到场,李律师要求延期开庭被张小敏无理拒绝。
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三日上午,宿松县法院非法对曾引郎、李小春两位法轮功学员开庭。在非法庭审现场,宿松县法院安排了自己找来的工作人员等近七十多人旁听。在非法庭审过程中, 李静林律师指出检察机关指控的事实不清,试图要求曾引郎、李小春对彼此家中分别查抄出来的东西共同承担法律风险,这绝对错误。律师指出公安机关的违法行为, 从曾引郎两姊妹的家中查抄出来的东西,应当作为非法证据予以排除。
律师从法律条文上论证了对曾引郎、李小春两位法轮功学员的抓捕的违法性,多次呼吁“我的当事人是合法的,立即无罪释放曾引郎、李小春两位法轮功学员!”
在场的法官,审判员对辩护人提出的问题无言以对,悄悄低下了头。旁听者听明白真相,陆续走出会场,不愿再参与这场无聊的非法庭审。
二零一九年十二月十一日,安徽宿松县法院不顾事实,强行冤判曾引郎四年、李小春三年十个月,并分别勒索罚金一万元。两位法轮功学员当庭表示上诉。
二零一九年十二月十八日曾引郎家属打电话给法官时,法官助理很肯定地说案子已经递交中级法院等待二审,但是十九日法官张小敏却打电话给李小春家属说两位当事人都放弃上诉,这种前后矛盾的说法显然是不正常的。虽然参与迫害的司法人员执意要违法冤判好人,但是他们内心恐惧真相曝光。
事实上,修炼法轮大法、按照真、善、忍做人,福益家庭社会,提升大众道德,不仅是合法的,而且应该受到表彰;法轮功学员根本就不应被抓、被起诉、被庭审。以法律方式对法轮功学员进行打压、迫害违背天理、国法、公道、人心,这一页不光彩的历史即将掀过。在这一过程中,无论以任何名义对善良的法轮功修炼者采取惩治都是违法犯罪行为,这些伤天害理的罪行,一定会受到追诉、严惩,接受历史的审判。每个人都在这场大是大非面前检验着自己的良知底线,也将见证将来的结局。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0/1/10/江西九江市善良妇女李小春、曾引郎被非法判刑-398801.html
2019-11-25: 江西省九江市江州乡法轮功学员李小春、曾引郎在安徽被绑架补充
江西省九江市江州乡洲头村有俩位女法轮功学员李小春(生于1961年)、曾引郎(生于1963年), 两人于2019年9月11日骑电动三轮车到安征省宿松县汇口镇派发法轮大法真相资料时,被不明真相的宿松县汇口镇派出所警察连人带车给绑架了。
现在李小春、曾引郎被非法关押在安征省安庆市大龙山看守所,至今已有一个多月了,但是她俩人电动三轮车仍被扣押在汇口镇派出所里, 家里亲戚去要电动三轮车, 汇口镇派出所不给, 他们还说电动三轮是“作案的工具”。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9/11/24/二零一九年十一月二十四日大陆综合消息-396165.html
2019-10-06:江西九江江州县法轮功学员李小春、曾引郎被绑架
江西九江江州县法轮功学员李小春、曾引郎,是被安徽省宿松县汇口派出所国保大队绑架。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9/10/6/二零一九年十月六日大陆综合消息-39424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