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10-01: 南京邮电大学女学生在宿舍炼功被非法开除
南京邮电大学今年二十岁的女学生宛春晓,在宿舍炼法轮功,遭高压威胁、恐吓,二零一九年七月四日被学校非法开除。
宛春晓,黑龙江哈尔滨人,二零一六年开始修炼法轮大法,按照“真、善、忍”修心做好人。二零一八年九月,以优异的成绩考入南京邮电大学电子与光学工程学院、微电子学院。二零一九年五月一日在宿舍里炼功,被室友举报诬告给辅导员。辅导员找她谈话,逼迫其放弃信仰,宛春晓拒绝,辅导员上报到学校保卫处。
二零一九年五月十二日宛春晓被学校保卫处高压威胁、恐吓。当时有四个人,其中有一个叫陈鹏,是治安科的,在电脑打字做笔录;还有一个叫殷云林,是保卫处处长。宛春晓坚持对他们说,法轮大法是正法。五月十三日,宛春晓被迫违心的写了所谓“保证书”。他们还搜走了她的大法书和资料,交给了南京仙林派出所徐静。五月二十八日,南京邮电大学对宛春晓做出“留校察看”一年的处分。
六月初,在自责的痛苦之中,宛春晓决定否定之前写的所谓“保证书”,再次开始在宿舍炼功。保卫处再次找她“谈话”,宛春晓坚持炼功没有错(宪法规定信仰自由,何况是修心向善),声明所谓的“保证书”作废。
七月一日学校学生处和保卫处再次找宛春晓谈话,学生处处长劝她自己退学,否则学校开除。宛春晓坚持信仰法轮功没有错,拒绝退学。当时辅导员更换,两个辅导员都参加了所谓“谈话”。
七月四日,宛春晓被南京邮电大学非法开除。
中国宪法规定: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更何况宛春晓是按照“真善忍”修心向善,炼功净化身体,何错之有?宛春晓按照真善忍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善待身边所有的人。而南京邮电大学相关人员却为了手中的一点利益,放弃自己的良知,沦丧自己的道德,迫害好人。
下面两个文件是二零一九年八月二十五日开学后,宛春晓与家人到学校进行交涉,学校才给她的文件,之前只是口头通知,并给看了一眼一张写着“处分令”三个字的纸,并没有交给她。宛春晓的电子学籍是八月二十七日才显示不在籍的,离校时间写的七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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