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7-04:黑龙江省鹤岗市由金英等五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起诉
黑龙江省鹤岗市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所谓案件已经集中到鹤岗市兴安区检察院和法院。二零零一年年末,兴安区检察院、法院在鹤岗市开始构陷、冤判法轮功学员。
目前,鹤岗市有五位法轮功学员被兴安区检察院非法起诉,面临非法开庭迫害。这五位法轮功学员分别有:由金英、李春辉、冯俊清、彭岩峰、庞淑艳。
参与迫害李春辉、彭岩峰的有
向阳分局纪检委科长:刘子祥;
向阳分局国保队长:韩振良;
光明派出所所长马雁东等。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9/7/4/二零一九年七月四日大陆综合消息-38955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