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5-23: 蒙古善良女士被判八年 迫害者面临可怕结局
内蒙古赤峰市元宝山区元宝山镇南庙村五十五岁的法轮功学员任素香于二零一九年四月十五日被非法判刑八年。对善良人的审判,也是对检察官、法官自己未来的审判,参与迫害的公检法官员都面临可怕结局,人不治天治。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江泽民一伙发起了对法轮功修炼者的残酷迫害。赤峰地区有众多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直到今天赤峰市及各旗县被非法重判七年以上的总计有32人。法轮功学员马青海被非法判九年;杨丽荣、任素香、张连军、运海森、于淑艳、赵宏娟、徐振清被非法判八年;李丹被非法判七年半。被非法判七年的法轮功学员有23人:张丽梅(已含冤离世)、丁胜利、白亚平、郝平、李文志和纪淑荣夫妇、王凤华、吉晓东、耿秀兰、柴玉兰、潘丽娟、曲秀琴、丁秀云、张翠敏、武志军(又名武阳)、孟祥芝、张蕾、赵桂荣、段学琴、谢元帅、杨洪利、徐殿林、荆风琴。
在以上被非法判的法轮功学员中,元宝山区就有10名:任素香、李丹、张丽梅、潘丽娟、曲秀琴、孟祥芝、谢元帅、杨洪利、王凤华、荆风琴。从中不难看出,元宝山区公检法官员一直是积极追随江氏犯罪集团参与迫害法轮功。元宝山区公安局副局长孙广业、国保警察柴景民、张志刚,法院董利贺、陈玉明等人被操控着对法轮功学员判刑,对一群没有违法、没有伤害到任何人、善良无争的人判刑,把他们送入冤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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