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05-27: 黑龙江省鸡东县大法弟子被迫害的部份事例
姓名:孙淑云,性别:女,年龄:53,职业:农民
家庭住址:黑龙江省鸡东镇平阳乡新发村
内容:1999年7月29日来到了北京证实大法好。在京期间没做任何违法的事情就被非法抓捕。后由鸡东县永安乡公安派出所姓陈的公安人员接回,在京索去钱财150元,回到鸡东县拘留所拘留3天后,经大队领导保出回家。鸡东派出所罚款2000元,平阳派出所索500元,平阳派出所强行发小本资料15元,其中有牟洪云15元,时振兰15元,孙淑云15元,曹福荣15元。在北京被抓以后送到露天体育广场公安人员都给我们做了笔录,我们大法弟子都说大法好。在京的弟子有长春的、广州的、四川的、山东的,全国各地的都来到了北京,那一夜就抓捕了四百多大法弟子,公安人员说你们要说是旅游的,我们就放你们,可是我们都说是炼法轮功的,我们就是要说一句真话,为什么要说是旅游的呢?还有我们的居民身份证被非法扣押至今。
鸡东公安局号码:(0467)5583923,邮编158200。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2/5/27/3090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