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02-06: 黑龙江佳木斯市劳教所迫害大法弟子的事实
我于1996年6月得法。2002年,恶警闯入我家抄家,抄到大法资料,我被非法劳教两年。以下是我所遭迫害的部分事实。
1999年7.20,大法遭到迫害,我去北京上访说明真象,被恶警抓入看守所,关了43天,家人给了恶警政保科长石秀文5000元钱,才放我回家。
2002年4月11日,郊区分局几十个恶警冲入我家乱翻,把所有大法书、放像机抢走,还把我怀里抱着刚满十七个月的女儿抢去,然后把我抓到分局,绑到铁板凳上,恶警打我的脸,踢我的腿,问我资料是哪来的。我不说,它们就把我关入看守所,判了我2年的劳教,并于2002年4月23日把我劫持到佳木斯市劳教所。
在劳教所里,恶警张小丹和于文斌为了逼我放弃修炼,拿孩子要挟我,说孩子小可以考虑,只要转化签字就行,被我拒绝。还有一次,恶警慕振娟见我们不配合她,就破口谩骂。
在这里的每一个同修都在受着精神和肉体的摧残,连上厕所也刁难。有的同修实在忍不住了就往脸盆里尿,恶警就大骂。70多岁的同修赵福兰由头天晚上忍到了第二天早上,还得排队,慢一点就恶警就大骂,70多岁的人能经得起像军事化的折磨?张艳班就是由于受不了这些压力,脑血裂送医院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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