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01-26: 山东胶州市法轮功学员宋桂香遭迫害事实
我叫宋桂香,今年六十二岁,是山东省胶州市胶西镇的一名小学教师。本人十八岁就从事教育工作,在当地教育界是教学能手,从教期间,年年都被镇政府评为优秀教师,一九八五年还被青岛市政府授予优秀教师称号。
老母亲含冤去世
一九九九年七月,我的母亲听说江氏把法轮功诬陷成×教,心里难受的吃不进去饭,这么好的功法,这么好的师父,师父救了我,我们得到北京去说句公道话。我们就到北京请愿。七月二十二日,我们到了北京,先上信访办,警察不让去。十二月十六日我们又来到天安门广场,我母亲刚坐下喊了一句“法轮大法好!”就被一个警察狠狠踢了两脚。我赶紧说:“这是个老人。”这个警察说:“这是您师父最大的弟子了。”这时我母亲就站不起来了,腿被打骨折。我们被警察绑架了。回来后,我被关在单位,老伴被关在收容所,儿子被关在精神病院,两个女儿被关在阜安派出所,我母亲被送回家后不能下炕,又无人照料,每天以泪洗面。
我一直被单位非法拘禁一年半后才放回家。我与母亲和家人相聚还不到两个月,因我不放弃修炼大法,又被警察绑架,并被抄走了彩电、冰箱、自行车等家具。这一天是二零零一年四月二十日,十几个警察私自闯入我家,我正怀抱两岁的外甥,他们从我怀里夺过孩子,就把我拖上了警车。孩子和我母亲哭喊成了一团,我母亲大声喊:“你们不能抓我女儿!”
我母亲受此惊吓后,精神一天不如一天,眼睛哭瞎了,整天喊着:“女儿来家吧,娘想你啦!你没做坏事,我女儿是个好人,是个孝顺孩子啊!”在邪恶的迫害下,母亲于二零零二年五月含冤去世。
我和老伴的工资被扣,至今未发,致使我家生活困难,现已近年关,我强烈要求上级部门和有良知的人们给予关注,全额发还我一家人的工资和退休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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