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2-13: 北京通河县姜淑媛、刘子芹、林艾花遭国保绑架、罚款
2019年1月28日(小年二十三),通河县浓河镇三名法轮功学员姜淑媛、刘子芹、林艾花,到浓河镇解放村向村民讲法轮功真相,送福字和法轮功的真相资料时,在中午时分,被不明真相的村民恶告,被绑架到浓河镇派出所。
浓河镇派出所的警察说,报警电话打到了县国保大队,国保大队让浓河镇派出所出警,他们才来的。三名法轮功学员在浓河镇派出所时,又被国保大队绑架到了国保大队。三名炼法轮功的老太太认为法轮功资料是救人的,不违法,拒绝在“不再发放法轮功的真相资料”的所谓“保证书”上签字。
姜淑媛的外甥去接她的当天下午被国保大队勒索人民币2000元,姜淑媛回到家中;刘子芹、林艾花各被勒索人民币3000元,当天下午也回到家中。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9/2/13/二零一九年二月十三日大陆综合消息-38269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