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萍 |
2021-01-04: 广州法制学校 酷刑逼人背叛信仰
◎余萍被非法拘禁三个月,家人投诉
二零一八年十月二十一日,广州市越秀区五十五岁的法轮功学员余萍因包里有几张法轮功真相资料,在北京路步行街被越秀区北京派出所警察绑架。二十二日被劫持到广州市洗脑班,非法关押在二大队。
非法关押了一个多月后,家属没有收到洗脑班任何书面通知,联系不上这个二大队,也送不了衣服。因此,家属向广东省司法厅、白云区政府、广州市政府、广东省政府、广州市监察委、广东省监察厅、广州市公安局、广东省公安厅、国家信访局投诉了洗脑班的违法行为,并向相关部门申请了信息公开,要求公开广州市洗脑班设立的法律依据。
余萍被非法关押了三个月才被释放回家,身体受到严重伤害。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1/1/4/广州法制学校--酷刑逼人背叛信仰-418051.html
2018-12-13: 广州越秀区公安分局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
法轮功教人向善,中共是真正的邪教。在真相广传、人心渐明,全国掀起对各级迫害者控告潮的形势下,广州市公安局越秀区分局仍跟随中共江氏集团的迫害政策,绑架法轮功学员,非法抄家,剥夺会见权,甚至将法轮功学员非法关押到洗脑班。
目前,法轮功学员及家属已通过各种法律渠道,对广州市越秀区公安分局进行了投诉和控告。
……
余萍被非法关押到洗脑班,寒冬不许家人送衣服
广州市五十五岁的法轮功学员余萍因包里有几张法轮功资料,二零一八年十月二十一日在北京路步行街被越秀区北京派出所警察绑架,二十二日被劫持到广州市法制教育学校(强制洗脑班),非法关押在二大队。
余萍把家人的联系方式告诉了办案警察,但北京派出所并没有电话告知家属,更谈不上书面通知。余萍失踪以后,家属通过查看监控视频,到居住地派出所报人口失踪,费尽周折,才打听到余萍被北京派出所绑架并劫持到了广州市洗脑班。
到目前为止,家属和律师都没有见到余萍,洗脑班也不让送衣服,现在广州市民都穿上了防寒冬衣,余萍却还只有夏装。
因为是北京派出所把余萍送到洗脑班的,家属便去找北京派出所,警察直言:你们录音也好,控告也好,反正人是送到法制学校(洗脑班)去了。
余萍没有违反刑法,没有违反治安管理法,没有违反戒毒法,北京路派出所在没有任何法律手续和法律依据情况下,就强制送关押余萍。北京路派出所也讲不出任何余萍违反的法律,这样关押是依法治国?是依法行政?越秀区公安分局已经涉嫌严重非法拘禁,严重无法律依据的侵犯余萍的人身自由权。
目前,家属已经向白云区政府、广州市政府、广东省政府、广州市监察委、广东省监察厅、广州市公安局、广东省公安厅、国家信访局、广州市人大投诉了北京派出所和越秀区公安分局的违法行为,并向越秀区公安分局申请了信息公开,要求公开北京派出所关押余萍的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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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8/12/13/广州越秀区公安分局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图)-378390.html
2018-12-01: 广州市洗脑班非法拘禁余萍 家属投诉
广州市五十五岁的法轮功学员余萍因包里有几张法轮功资料,二零一八年十月二十一日在北京路步行街被越秀区北京派出所警察绑架,二十二日被劫持到广州市法制教育学校(强制洗脑班),非法关押在二大队。
一个多月过去了,家属没有收到洗脑班任何书面通知,联系不上这个二大队,也送不了衣服。目前,家属已经向广东省司法厅、白云区政府、广州市政府、广东省政府、广州市监察委、广东省监察厅、广州市公安局、广东省公安厅、国家信访局投诉了洗脑班的违法行为,并向相关部门申请了信息公开,要求公开广州市洗脑班设立的法律依据。
余萍失踪以后,家属通过查看监控视频,到居住地派出所报人口失踪,费尽周折,才打听到余萍被北京派出所绑架并劫持到了广州市洗脑班。
十月二十四日,家属来到洗脑班了解情况,李姓主任(司法警察,警号:4472021)、女警(司法警察,警号:4472042,据说是机关干警)和另一位女警(司法警察,自称大队干警,一九六四年出生)接待了家属。大队干警称他们十月二十三日已经从派出所拿到了家属的电话,交待了区里的那个强哥(“610”人员)叫派出所打电话给家属,说余萍需要完成这里的“学习”,通过验收后才能回家。他们拒绝给家属提供余萍在洗脑班的书面证明,原因是洗脑班的材料是不公开的,上次给海珠区一个出了班的一个学员复印了一份材料,结果政法委追究他们的责任,还差点被处分。
因为担心余萍的生命安全,十一月九日,家属和律师一起来到洗脑班,想了解余萍的一些情况。但家属和律师没有得到余萍的任何消息。洗脑班一位四十多岁、脸色微黑、稍胖、身高一米六几、着便服的男工作人员一见律师就暴跳如雷,试图抢走律师证,未果后对律师大声咆哮:律师是为政府服务的,要听党的,你知道吗?还威胁律师:信不信我揍你!
十一月十四日,家属打电话到洗脑班问余萍的情况,洗脑班态度十分恶劣,说余萍已经不在洗脑班了,让家属去找北京派出所。家属来到北京派出所后,见到了办案警察——第四行政组的胡小班。胡警察明确告诉家属,公安分局根本没有立案,是国保把余萍带到洗脑班的,因此派出所不可能去洗脑班提人。
因为广州天气已经变凉了,市民普遍换上了秋衣,余萍还只有夏装。十一月十七日,家属便去洗脑班送衣服。女值班人员开始答应收下,但打了一个电话后,脸色顿变,态度也变的非常不友好,拒绝接收家属送来的衣服。说上面说了,家属要先打电话给他们,他们同意了才能送衣服过来。家属再三请求,说天气凉了,担心妈妈冷,请她帮个忙,再和上面沟通下。值班人员就又打电话给上面,上面答复说:还是按规矩来吧,让家属先联系我们。家属便问值班人员上面的电话,但值班人员不给。因此家属一直也无法联系到这个上面。
家属着急地等了一个星期,也没有等到洗脑班让家属去送衣服的电话通知。十一月二十四日,家属再次带着衣服来到洗脑班。男值班人员说二大队的李队当天值班,田队是第二天值班,说送衣服由管理科负责,让家属其他时间再来。家属再三请求,值班人员答应把衣服留在值班室,第二天交给田队。家属把衣服放下后坐公交车往回走,坐了几站后,值班人员打电话把家属叫了回去,说上面不让收衣服,让家属其他时间再来。家属只好又把原本放下的衣服又拿回来。
至此家属仿佛明白了,这个神秘莫测的、永远联系不到的、阻止家属送衣服的这个上面估计就是管理科的田队(田丽辉)。
余萍女士,广西灵山县人,原灵山县小学语文老师。因坚持真、善、忍的信仰,二零零零年五月被绑架,后被诬判五年多,劫入广西女子监狱,经历了野蛮灌食等迫害,九死一生的她二零零六年初才结束冤狱回家。回来后失去工作,家里经济非常紧张,在丈夫去世后,余萍女士勤俭持家、含辛茹苦的将两个儿子都培养到大学毕业,她是个好母亲。
余萍没有违反刑法,没有违反治安管理法,没有违反戒毒法,她没有违反任何一条法律。同时广州市洗脑班不是看守所,不是拘留所,不是戒毒所,在没有任何法律手续和法律依据情况下,强制关押余萍,已经涉嫌严重的非法拘禁,严重无法律依据的侵犯余萍的人身自由权。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8/12/1/广州市洗脑班非法拘禁余萍-家属投诉-377898.html
2018-11-11: 广州市洗脑班非法拘禁余萍 威胁要打律师
广州市法轮功学员余萍因包里有几张法轮功资料,二零一八年十月二十一日在北京路步行街被越秀区北京派出所警察绑架,二十二日被劫持到广州市法制教育学校(洗脑班)。
十一月九日,家属和律师一起到洗脑班了解情况,洗脑班不但拿不出非法拘禁余萍的任何依据,还威胁要揍律师。
余萍在十月二十一日被绑架后,就把家人的联系方式告诉了北京派出所的经办警察。但到目前为止,无论是派出所还是洗脑班,都没有联系过家人,更谈不上书面通知。
余萍失踪二十四小时后,家属通过查看监控视频,到居住地派出所报人口失踪,费尽周折,才打听到余萍被北京派出所绑架并劫持到了广州市洗脑班。
因为担心余萍的生命安全,十一月九日,家属和律师一起来到洗脑班,想了解余萍的一些情况。
一个姓李的主任(司法警察,警号:4472021)接待了律师和家属。律师问李主任,强制隔离禁毒是根据《禁毒法》,看守所关押是根据《刑法》,法制教育学校关押人,是根据什么法律?没有法律依据那就是非法拘禁,作为司法警察,是要承担法律责任的。
李主任说,你有你的理由,但我们保留自己的看法。律师要求见余萍,说哪怕是杀人犯都有见律师的权利,让李主任出示关押余萍的依据,李主任说马上去拿。十多分钟后,李主任回来了,但并没有拿回依据,或许他已经发现根本就没有什么依据。李主任解释说,余萍是北京派出所送来的,这里只是关押机构,让律师去找北京派出所。
家属和律师担心余萍的人身安全,就向洗脑班所在地的白云区石井派出所求助,石井派出所派了两个特警出警。特警根本就不相信还有不经过法律程序就关押人的事情,也不知道谭岗强制隔离戒毒所内还有个可以关人的法制教育学校,连说几遍:不可能!
随后,家属、律师和特警一起返回洗脑班,一位女警(司法警察,警号:4472042,据说是机关干警)和另一位四十多岁、脸色微黑、稍胖、身高一米六几、着便服的男工作人员出来。男工作人员一见律师就暴跳如雷,在律师手执律师证和复印件并同意提交复印件的情况下,试图抢走律师证。未果后对律师大声咆哮:律师是为政府服务的,要听党的,你知道吗?你给我回答这个问题!你给我回答这个问题!律师说律师的职责是依法为当事人服务。该工作人员立即气急败坏,威胁律师,信不信我揍你!该工作人员随后被洗脑班其他人员拉开。
参与的洗脑班人员佩戴着执法记录仪,相信这无法无天的一幕已经被真实的记录了下来。两个特警目瞪口呆地看着这一切,说自己从来没有遇到过这样的事情,不知道如何处理。律师和家属从洗脑班出来时,在戒毒所大门口遇到了石井派出所另外又派来的一位警察和一位辅警。
隶属于广州市司法局的广州市法制教育学校于二零零一年四月三日纠集成立,是中共在广州市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最重要犯罪基地之一。把人整得生不如死就是它的“教育”方式,叫人背叛真、善、忍就是它的“教育”目的。十七年来遭其劫持、迫害的法轮功学员至少超过三百人。洗脑班对被非法关押的学员实施“上绳”、捆绑、暴力灌食等酷刑,并涉嫌药物迫害。多人被迫害致生命垂危,有的被迫害致精神失常。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8/11/11/广州市洗脑班非法拘禁余萍-威胁要打律师(图)-376987.html
2018-11-02:曾被诬判五年 广州余萍被洗脑班非法拘禁
广州市法轮功学员余萍二零一八年十月二十一日在北京路步行街被越秀区北京派出所警察绑架,二十二日被劫持到广州市法制教育学校(洗脑班)。十多天过去了,派出所警察既没有通知家属,也不让家属与她见面。
余萍女士今年五十五岁,广西灵山县人,原灵山县小学语文老师。因坚持真、善、忍的信仰,二零零零年五月被绑架,后被诬判五年多,劫入广西女子监狱,经历了野蛮灌食等迫害,九死一生的她二零零六年初才结束冤狱回家。
回来后失去工作,家里经济非常紧张,两个儿子正上高中。为了不给他人添麻烦,余萍婉拒了亲朋好友的资助,也没有贷款,自己含辛茹苦的将两个儿子都培养到大学毕业。
在朋友眼里,余萍心灵手巧,非常乐观,花费十五元就能为家人做出一顿美味的饭菜。
十月二十一日余萍被绑架后,越秀区北京派出所一直没有通知家人。余萍失踪几天家人心急如焚,到派出所报案才得知被派出所绑架,做完笔录后已经被劫持到广州市洗脑班。
家人到洗脑班找人,一个姓田的女警(估计是田丽辉)告诉家人,余萍确实在那里,但不能让家属见面,说余萍是公安分局暂时“寄存”在那里,到时公安分局会把人提走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三条规定:公安机关拘留后,应在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越秀区公安分局不但不依法通知余萍的家属,反而不经任何法律程序就将她关押到没有任何法律依据设立的洗脑班,已经犯下了非法拘禁罪。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8/11/2/曾被诬判五年-广州余萍被洗脑班非法拘禁-376556.html
2018-10-26: 广州大法弟子余萍遭绑架 家人不得见
2018年10月21日下午,广州大法弟子余萍在广州市越秀区北京路步行街发放真相资料,被恶人举报,接着被北京街派出所警察绑架,当日下午在派出所做了笔录后,第二天被移交到广州市“法制强制教育管理所”(即洗脑班),地址是广州市白云区庆槎路183号。
家人与余萍失联36小时间,都没接到任何通知,在家人辗转了解,才得知余萍下落,当家人去到洗脑班要人时,当地警察单方面告知人确实在那,也告知人身体各方面都还好,但无法见到其本人,所有的接见与通话都只能是他们单方面通知到家人可以见面了才行。至今余萍在里面遭受如何待遇都不得而知。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8/10/26/二零一八年十月二十六日大陆综合消息-37625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