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福建省漳州市大法弟子郑漳州因到公园晨炼于2001年1月被判刑三年 |
2012-09-25: 九龙江善良儿女们遭受的魔难(一)
......郑漳州:男,一九六四年生,与妻子肖阿英共同经营家电维修。漳州市芗城区五峰农场(也称省热带作物研究所,一个单位,两个牌子,在天宝镇。)人。因到公园晨炼被诬判三年。
二零零零年七月二日早,郑漳州与妻子肖阿英和八岁的女儿郑卓洁,一家三口来到离家十几公里外的漳州市中山公园参加晨炼,与功友们一起被绑架到芗城国保。后送本市漳浦县拘留所关押。
刘炜和天宝派出所一温姓男警到漳浦对他进行所谓的提审。他们从郑漳州嘴里问不出什么,刘炜暴跳如雷,把郑漳州带到一房间,用一叠报纸垫在他的前胸,然后轮起拳头猛击他的胸部好几十下,连续三天都这样。温姓警察也这样打他,只是打得份量比刘炜轻一些,两人轮流打。郑漳州的胸部被打得刺痛难忍,持续好多天才逐渐缓解;刘炜又抓住郑漳州的头发(郑漳州的头发当时有点长)将他的头用力的往墙上撞击,直到郑漳州两眼发黑、腿都站不住了,刘炜这才住手。过后,郑漳州的头、脸部肿的很高,拘留所警察看到都吓了一跳。
过后有一在押人员告诉郑漳州:警察垫报纸打你前胸是因为怕别人看到你胸部的外伤,以免败露他们的恶行;而把你的头撞伤却不怕别人知道,因为他们会说法轮功的人炼疯了,把自己的头往墙上撞!
十五天后,郑漳州被劫持转到漳州市第一看守所关押。
二零零一年一月,郑漳州被漳州市当局诬判三年刑期,送福建闽西监狱机砖车间遭奴工迫害。二零零三年七月一日出狱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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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2-22: 2003年10月25日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法院用莫须有的罪名对四名大法弟子进行所谓的宣判,四名大法弟子是郑惠珍、肖阿英、冯文全、黄美玲。法庭宣读判决书后四人都表示不服判决,声称自己无罪。当时有10余名大法弟子前去法庭旁听并发正念,法庭要四大法弟子在判决书上签名时,前去旁听的郑惠珍、肖阿英的女儿(二人约十一岁左右)分别对其妈妈喊:“不能签!我们没有罪!”2003年12月中旬四位大法弟子分别被送往福州、龙岩非法关押。以上四位大法弟子自1999年7月22日以来,已经多次被绑架和非法关押、受尽迫害,他们曾多次绝食抗议。郑惠珍的丈夫徐琳龙、肖阿珍的丈夫郑漳州于2000年7月份在公园挂写着“法轮大法是正法”的条幅并参加集体炼功而被分别判7年和3年。现在郑惠珍的女儿在家无人照顾,只能临时投靠在亲戚家;黄美玲因丈夫早就逝世,有一个读中学的女儿在家也无人照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