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5-30: 湖北省武汉市一法轮功学员被非法监视居住23天
我是湖北省武汉市青山区法轮功学。从2018年4月10日至5月2日,冶金街派出所警察对我进行了23天24小时监视、跟踪、偷拍照片,他们三人一班,警车就停在门栋,我走哪跟哪,单位组织老年人一日游,孙子给我过生日,他们也派人跟踪。
他们对我实行“监视居住”,暗箱操作,开始我并不知情,后在门栋和市场我发现后,遂向冶金街派出所所长朱某和科技苑社区主任邓某反映,他们不作答复,说明该派出所警察参与了对我的非法“监视居住”,他们这是执法犯法。另外,冶金街的公共安全办、巡逻中队、科技苑社区人员也被指派参与对我的非法“监视居住”,他们不是执法部门,本身就没有执法权,却迫害无辜。不管是指使者和参与者,其行为都是违法法律,必须立即停止对我的迫害。(他们于5月2日撤走)。
法轮功学员是合法公民,警察随意对合法公民進行非法监视居住,违反了《刑事诉讼法》,参与的警察涉嫌滥用职权。
派来监视我的人员说:我们是领导派来的,我们混的不好,下岗了,只是混口饭吃,谁怎么样,我们心中有数。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8/5/30/二零一八年五月三十日大陆综合消息(1)-36818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