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12-22: 赤峰市至少31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关押在监狱
二零一九年年末,赤峰地区至少有30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关押在内蒙古赤峰第四监狱和内蒙古呼市女子监狱遭受迫害,还有一人不知被转到哪所监狱。
被非法关押在内蒙古赤峰第四监狱的男性法轮功学员有11人:红山区的刘成;松山区的齐洪树、黄亚德、徐殿林;元宝山区的杨福田、张志江;巴林左旗的贾彬、吴景刚、池海龙;宁城县的朱国志;翁牛特旗的江学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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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9/12/22/赤峰市至少31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关押在监狱-397328.html
2018-08-10:内蒙古法院非法庭审法轮功学员张志江
二零一八年八月一日,内蒙古赤峰市喀喇沁旗法院开庭非法庭审法轮功学员张志江。张志江为自己做了无罪辩护。
张志江是赤峰市元宝山区五家镇小石头分金桥村居民,二零一八年三月三十一日晚在大水清道上被喀喇沁旗楼子店派出所警察绑架。
四月一日上午,赤峰元宝山区五家镇村警李文明领着锦山公安局警察闯到张志江家非法抄家,在家里没人的情况下,搜走了大法书。并将张志江非法关押在喀喇沁旗锦山看守所。
之后,喀喇沁旗公安局编造材料,将构陷张志江的案卷上报到喀喇沁旗检察院,检察院以张志江炼法轮功、悬挂真相条幅等理由,非法起诉。
二零一八年八月一日,赤峰市喀喇沁旗法院开庭对张志江进行非法庭审。张志江为自己做无罪辩护,告诉在场的公检法人员,他修炼法轮功后,身心受益,尤其身体健康了。他想把这么好的功法介绍给更多的人,希望善良人都得到大法的福音。
在中共邪党的强权和谎言下,法律已沦为迫害好人的工具。本案中,和其它所有的法轮功学员案子一样,从立案、起诉到审判,都是违法的,都是在蓄意陷害。张志江的行为并没有触犯任何法律,张志江只想把自己亲身受益的经历告诉被邪党蒙骗的世人。
信仰自由、言论自由是宪法赋予公民的权利。张志江修炼法轮功,以悬挂条幅的形式弘扬法轮大法好,向世人讲清迫害法轮功的真相,这都是公民的合法行为。赤峰喀喇沁旗公检法把本案当事人的合法行为当作犯罪证据,在没有任何犯罪事实的情况下,就把一个合法公民以莫须有的罪名送上了法庭,并荒唐的以法律的名义判决有罪。
希望赤峰喀喇沁旗的公检法官员,想想自己的未来吧,你们是太需要及时的清醒和理智了!终有那么一天,“办案质量终身责任制和错案倒查问责制”得以实现,一定是出现这样的结果:“谁审理谁裁决,谁裁决谁负责”。打压善良,枉判好人,罪责深重。如还不悬崖勒马,必将为此承担所有责任。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8/8/10/内蒙古法院非法庭审法轮功学员张志江-372279.html
2018-05-27: 内蒙古赤峰市五家镇法轮功学员张志江被绑架情况补充
内蒙古赤峰市元宝山区五家镇小石头分金桥村法轮功学员张志江2018年3月31日晚在大水清道上被喀喇沁旗楼子店派出所警察绑架。4月1日上午,由元宝山区五家镇村警李文明,领着锦山公安局警察,在家里没人的情况下,非法抄家,搜走了大法书,张志江被非法关押在喀喇沁旗锦山看守所,被关押时间快两个月了。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8/5/27/二零一八年五月二十七日大陆综合消息(1)-36804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