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02-27: 贵州法轮功学员遭不法之徒判刑迫害
安顺黎阳厂大法弟子被非法绑架关押一年多后,邪恶之徒于2005年11月25日对他们做出密判:
大法弟子姚俊京被判有期徒刑九年;
大法弟子齐家琴被判有期徒刑七年;
大法弟子刘述康被判有期徒刑六年;
大法弟子李如萍被判有期徒刑六年;
大法弟子罗云芝被判有期徒刑五年;
大法弟子唐伶被判有期徒刑四年;
大法弟子陈华良被判有期徒刑三年;
大法弟子张燕被判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其中大法弟子姚俊京、齐家琴、刘述康、唐伶、罗云芝提出其行为未触犯法律,不构成犯罪,被邪恶拒绝。
公诉机关:贵州省安顺市西秀区人民检察院
审判长:程洪文;审判员:柏虹生、贾虹勃;书记员:胡贵萍(代)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6/2/27/121679.html
2006-02-19:贵阳市小河地区三个大法资料点被破坏
贵州省贵阳市小河地区在2月14日左右,有三个大法资料点被破坏,损失惨重。
周敏、姚俊军、李如平三位大法同修被610恶人绑架,其它情况不详。
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06/2/19/121190.html
2006-02-10: 几名贵州安顺市大法弟子被非法抓捕的情况
两年前贵州省安顺市邪恶之徒非法抓捕的部份大法弟子情况:
贵阳白云区的李茹萍被判六年,另一同修被判七年,贵州省商专讲师程华良最近被判三年,另一硕士被判五年,贵阳邮电部门罗云芝被判五年。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6/2/10/120524.html
2005-03-05: 从2004年中秋节前一天开始,安顺市国安、公安对安顺市黎阳厂及贵阳市多名大法弟子進行了非法大抓捕,此次中秋节大抓捕行动在各地也有发生。
在非法抄家的过程中,安顺国安局大肆掠夺财物,大法弟子家中的大法书籍和资料、复印机、电脑等设备被抢,每个大法弟子家中的现金、存折、工资折全部被掠夺一空。其中有两位大法弟子家分别被抢走十几万元的存折,另一位被抢走3万多元的存折。这些钱都是大法弟子整个家庭几代人一生的积蓄,本准备用于买房、供子女读书或结婚用,由于国安的“三光政策”,现被绑架的大法弟子家属们连基本生活也无法保障了。
目前被绑架的大法弟子分别被关押在安顺市第一、第二看守所、镇宁县洗脑班。被关押在第一看守所的大法弟子有:姚俊京、刘述康(目前身体状况不好)、张艳、李茹平(修文人)、欧资文(因其它原因被绑架的大法弟子);被关押在第二看守所的大法弟子有:齐家琴、罗芸芝(贵阳人)、胡永秀(因其它原因被绑架的大法弟子,身体状况不好);被关押在镇宁洗脑班的大法弟子有:唐伶。
据悉原定非法开庭审判他们的日期已推后,原因是安顺国安等邪恶之徒为了向上级邀功请赏,准备编造罗列姚俊京所谓里通外国、出卖国家机密的罪状。据目击者称,姚俊京在第一看守所由于不配合邪恶安排,曾被恶警戴上了手铐和脚镣。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3/5/96675.html
2004-10-23:2004年10月20晚上,贵阳北京路邮政学校大法弟子罗阿姨被邪恶绑架,据说此事与9月底、10月初贵州安顺平坝县黎阳厂6名同修被安顺国安、公安绑架有关。请与黎阳厂同修屈某(女)、姚俊京(博士、工程师)有联系的同修注意安全。在此特别强调请看到此消息的同修赶快通知与罗阿姨有联系的同修不要去罗阿姨家和10月9日被安顺国安绑架的李茹萍家。
2004-10-19: 贵阳市修文县大法弟子李如萍10月9日被安顺市国家安全局绑架。据目击者说:恶人这次是有备而来,一共三辆警车,逮捕证,搜查证齐全,并打电话進去说,不开门就强行撬门。他们这次一共抢走两台电脑,三个打印机及一些耗材。李如萍从来不认识安顺的同修,却被安顺国安绑架,可能是个假象,请贵阳的同修注意安全,正念正行。
2004-10-14: 2004年10月9日,贵阳大法弟子李茹萍被安顺市国安、公安的不法之徒绑架。
2004-02-27:我叫李如萍,女现48岁,是修文县移动公司职工,1996年5月得法。
1999年4月20日,修文县公安局秉承610指示,开始迫害法轮功,把我传讯到县公安局,了解修文大法传播情况我没有配合。
1999年7月20日我再次被县公安局传讯。
1999年7月24日,公安局非法抄了我的家,抄走大法书籍经文和大法资料,以后公安局对我家骚扰3、4次。
2002年11月15日,修文县公安局闯进我家,非法绑架我进修文县拘留所关押15天,其理由是为了保证16大的安全,我儿子谢董煜是贵州省理工学院建装班学生,2002年11月7号被白云区公安局非法抓去审讯。
我从拘留所出来后,公安局多次协迫单位,威逼我写“三书”如果不写,就要送我到阴暗潮湿的地方。直到现在单位还在逼我写“三书”但我决不会配合任何单位和个人,做违背宪法和良心的行为。
2004-02-21: 贵州省修文县政法委及公安局迫害大法弟子事实
恶人名单:
政法委书记,殷建忠,男。50岁左右。公安局长:董浩,男,40岁左右。宴正伦,一科科长恶警,男,50岁左右。张昌志,恶警,男,40岁左右。刘发祥,恶警,男,50岁左右。张龙,恶警,男,40岁左右。邓朝龙,男,恶警,30岁左右。
上述恶人在贵州省修文地区长期追随江氏政治流氓集团,残酷迫害大法弟子,靠迫害法轮功升官发财。
给他们哄骗,绑架,送劳教的大法弟子有,吴仁辉,胡大理,邓天平,晏瑞玉(女)蒋秀英(女)徐鹏遥(女)共6人。
被绑架到洗脑班的有:张永芳(女)张晓清(女)陈功友等3人。
被非法拘留的有:徐翠琴(女),晏瑞玉(女)李如萍(女)胡大理,邓天平,吴人辉,谢芳珍(女)谢芳平(女)陈老二(女)蒋秀英(女)晏金娘(女)70多岁,陈淑仙(女)何××(女),陈××(女)贺文碧(女)贺二娘(女)张永芳(女)。六广区三人,扎佐2人万江厂。久长,1个,共29人。
以上大法弟子均被修文县上述恶警残酷迫害。其中大部分被恶警谩骂、铐手,并多次被抄家骚扰,毁书等迫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