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3-28:湖北省荆州市监利县大法弟子李大尧等被构陷到法院迫害
湖北省监利县大法弟子王升贵,已于2018年2月14日回家。李大尧、朱春新两名大法弟子至今还非法关押在监利县第一看守所,被构陷案件已移交监利县法院受理。具体负责的是监利县法院刑事庭庭长:谈敏。监利县法院院长:朱继权。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8/3/28/二零一八年三月二十八日大陆综合消息-363429.html
2018-03-23: 2017年9月9月20日,湖北省荆州市监利县法轮功学员王升贵被绑架,非法关押在监利县曾庙看守所,已经于年前回家。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8/3/23/二零一八年三月二十三日大陆综合消息-363248.html
2017-11-18: 湖北省监利县法轮功学员何城、李乐成被非法关押在洗脑班
湖北省监利县法轮功学员何城、李乐成现被非法关押在湖北省板桥洗脑班。2017年10月27日,湖北省监利法轮功学员李大尧、王升贵、朱春新被监利县检察院非法批捕。现三人被非法关押在监利县看守所。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7/11/18/二零一七年十一月十八日大陆综合消息-356694.html
2017-11-07: 湖北监利县五位法轮功学员被劫持 家人请律师援助
湖北荆州市监利县李大尧、何成、王升贵等五位法轮功学员被劫持四十多天,家人请律师援助。针对监利县政法委、国保迫害人权的违法行径,律师书写了控告文书,呈送监利县检察院,检察院已接收控告书。
二零一七年九月二十日上午十一点左右,监利县国保大队、610、县公安局、特警出动大量警力,在同一时间合谋绑架了监利县的李大尧、李乐成、朱春新、何成、王升贵五位法轮功学员,先不由分说直接把人从家里带走,紧接着非法抄家,家中被翻得一片狼藉,电脑、打印机、耗材等等大量私人物品被全部抢走。
目前五位法轮功学员已失去人身自由四十多天。期间家属及亲朋多次去找相关责任单位及相关责任人希望放人,派出所的“办案”人员全都躲避,互相推诿,不和家属见面。多次找国保大队郑继元讲真相要人,他也长期躲着不见。
十月三十一日,何成、王升贵、李大尧三位法轮功学员的家人为他们聘请了两位北京律师。其中一位律师为王升贵与何成俩人提供法律援助。在法轮功学员的陪同下,三十一日上午在看守所见了王升贵并与他交谈,王升贵告诉律师在看守所因身体不适曾昏倒在卫生间里。
下午会见何成时,看守所欺骗律师说人放了,可家里没人;律师赶到派出所,派出所说人没来我们这里;律师又找郑继元,郑继元就用迫害法轮功的老一套说词威胁律师,律师立即讲出法轮功在中国合法,抓捕法轮功学员违法的法律依据。郑继元心虚,很是感到不安,就又谎说何成在社区监视居住,律师当即指出:你们这样做是违法的,监视居住应该在家里,怎么会在社区呢?律师又找到社区,社区说在政法委,再追到政法委他们就没地方推了,只好供认出人在湖北法制教育中心(初步判断是武汉板桥洗脑班),还谎称那里条件好,有饭吃,有社区人员陪着,只在那里所谓的“学习”。
李乐成也与何成一同被劫持到该洗脑班迫害。
另一位律师见李大尧时,开始两次受阻没见到人,第三次见到人了。根据李大尧的叙述,律师随即找到实施抓捕的容城派出所核实情况,派出所的人说:是国保指使的,不是我们主动要抓的。律师随即找郑继元,没见到人。律师目前回北京去了,打来电话表示可随时来。
六十五岁的李大尧,监利县商业大市场退休职工,修炼法轮功后,坚守对真、善、忍的信仰,在中共对法轮功已逾十八年的迫害中,他多次遭县610(中共一九九九九年六月十日为迫害法轮功专门成立的非法机构)、国保大队警察绑架,抄家,曾被非法劳教一年、枉法冤判刑期三年,被强逼放弃信仰,期间遭到非人的折磨。
李大尧等五位法轮功学员又被超期关押,于天理、人间法律都是不容的......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7/11/7/湖北监利县五位法轮功学员被劫持-家人请律师援助-356419.html
2017-10-30: 湖北省利县李大尧等五位法轮功学员被捕情况补充
2017年9月20日上午11点左右同一时间,湖北省荆州市监利县国保大队、610、县公安局、特警联合绑架李大尧等五位法轮功学员,進门先把法轮功学员绑架带走,然后抄家,家中被翻的一片狼藉,电脑、打印机等等东西全被抢走。目前李大尧、李乐成、朱春新、何成、王升贵被非法关押在监利县拘留所,已过了40天。家属及亲朋多次去要人,派出所的“办案”人员都躲避,互相推诿。不和家属见面。多次找郑继元讲真相要人,他不见、躲避。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7/10/30/二零一七年十月三十日大陆综合消息-356066.html#17102923334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