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10-22: 大庆张淑芝一家四人被绑架 老人孩子凄凉度日
二零一七年十月十日,大庆市让胡路区广厦小区法轮功学员张淑芝老人与女儿侯晓艳、儿子侯继斌、儿媳和妹妹张淑兰分别被黑龙江省尚志市公安、大庆市高新技术开发区公安及哈尔滨市警察在不同地点非法抓捕,被劫持到哈尔滨市。
张淑芝、侯晓艳、张淑兰现被非法关押在哈尔滨第二看守所。侯继斌现被非法关押在尚志看守所,私家车至今被扣押。儿媳第二天(十月十一日)被放回家。
侯晓艳的女儿未满十六岁,身患甲亢病。听说妈妈、姥姥被无辜的抓捕关押,而舅舅、姨姥也被牵在其中,爸爸又在边远的地方工作,孩子哭成了泪人,眼睛哭得又红又肿。周六、周日学校放假,小女孩独自在家,晚上都不敢开灯,只好蜷缩在床上。七十岁的姥爷来给外孙女做伴儿,姥爷身体也欠安。由于不法警察私闯民宅抓人,使她姥爷精神受到刺激,惊吓后,睡不着觉,心脏不稳,随时发病,整天药不离身,又上火致神情不安。
现在,祖孙二人寝室难安,身心上承受本不该承受的痛苦与折磨。如今只好互相安抚,艰难的凄凉度日,姥爷劝外孙女别哭,别多想,别影响学习;外孙女劝姥爷多保重身体。
二零一七年十月初,因为各单位放长假,张淑芝与女儿侯晓艳,坐儿子侯继斌十月六日开的自家车回老家尚志市帽儿山省亲,并取菜(绿色食品),途经哈尔滨市并带着搭车的妹妹张淑兰一路前往。十月七日,张淑芝娘仨从尚志回到大庆。
十月十日上午,尚志市公安局警察开着几辆车跨市来到大庆市,伙同大庆警察先非法抓捕了正在各自单位上班的张淑芝的女儿侯晓艳,儿子侯继斌与儿媳。下午一点多,七八个身着便衣的尚志和大庆警察,到张淑芝家先采取蹲坑、跟踪张淑芝的七十岁老伴。当她老伴从女儿侯晓艳家走到自家楼下时,警察采取欺骗的手段打听卖楼房的情况(张淑芝家楼上四楼卖房),待她老伴上楼时,这些便衣诡秘的尾随其后。
等老人打开房门进屋时,突然三四个便衣窜上来拽住房门,欲夺门而入。不知情的老人阻拦说:“你们是什么人?我家也不卖房”,就撵他们。他们又谎称进屋看看房屋结构。霎那间,七八个便衣闯进屋来。老人又问:“你们到底是干什么的?跟土匪似的。”这时一个便衣拿出证件说他们是尚志公安局警察,然后就在屋里乱翻乱拿。
此时张淑芝老人不在家,他们就坐沙发上等着,并翻走几十本法轮功书籍和几张真相资料。张淑芝老伴对警察说:我的心脏病被你们吓犯了。他们哪管百姓安危,还恐吓老人去开女儿侯晓艳的家门,并拿走老人钥匙。当把老人带到女儿家时,老人看到房门已被打开,执法犯法的警察用开锁大王打开侯晓艳的家门,非法抄走笔记本电脑、打印机、塑封机、五个小收录机、接收天线(锅)等个人物品,还拿走侯晓艳丈夫用的摄像机、照相机。他们把抄走的物品还罗列成没有任何签字的清单,而照相机没写在清单上。
守候在张淑芝家的不法警察,等张淑芝从外面一回来,就把张淑芝拖拽到车上拉走。尚志的警察拿张淑芝老伴的钥匙不还,害得老人进不去屋,就跟走在后面的大庆警察要钥匙,才把钥匙追讨回来。
后来侯晓艳的父亲在整理警察扔下的清单和几张废纸中发现,警察只在一张没字的纸上面写着:“以上看过跟你说的一样。”而老人回忆说:当时警察什么也没跟我说,我也没看见什么,怎么留这个字样的条 ?
不法警察抓捕的所谓“理由”:侯继斌、张淑芝、侯晓艳、张淑兰四人去尚志市帽儿山了。恰好那时,帽儿山被人发放了救人远离灾难的法轮功真相资料。不法之人怀疑是张淑芝他们发的,就构陷到尚志市公安局,从而导致十月十日尚志警察跨市强行抓人,就连没跟车去帽儿山的张淑芝的儿媳——侯继斌的妻子一同被带到哈尔滨非法审问。
据张淑芝七号从尚志回来说:去帽儿山取菜时,她儿子侯继斌、女儿侯晓艳都没让她下车,俩人说老妈年纪大了。
张淑芝老人今年六十八岁,是大庆油田家属,一九九六年初修炼法轮功后,患有难以治愈的严重神经衰弱、失眠症等多种疾病,都神奇的康复。身心受益的她以大法真善忍为准则,不但严格要求自己做个真正的好人,还教育子女在单位不贪不占,处处为他人着想,维护国家利益。张淑芝老人与人为善,是一位亲邻公认的好人。
张淑芝的女儿侯晓艳女士,四十多岁,在大庆油田采油二厂工作。修炼法轮功后,纯朴善良,善待他人,看淡名利,在单位服从分配工作,且兢兢业业。在亲朋中口碑皆好,在家中是位孝女、良妻、女儿的好妈妈。
法轮大法(法轮功)是以宇宙特性真、善、忍法理为指导,教人重德行善,为他人着想,而且祛病健身有奇效,福益社会各阶层领域及各层生命。如今,法轮大法已弘传世界一百多个国家和地区,有上一亿人修炼,深受世界各民族人民的尊敬、爱戴和欢迎,被授予各国褒奖三千多项,法轮大法书籍被翻译成四十多种语言与文字,在世界各地出版发行,可在法轮大法网站免费下载阅读。法轮功对世界各个国家和民族百利而无一害。
然而,一九九九年,中共与江泽民互相勾结,江出于小人妒忌,凌驾于法律之上,公然践踏《宪法》,非法剥夺公民信仰真善忍的自由权利,无端的造谣、污蔑、残酷镇压法轮功。在这长达十八年对法轮功的迫害,使中国民族与人民沦陷在灾难中,道德颓废,官吏腐败,法制黑暗导致司法不公正,给法轮功修炼者和家人带来巨大的苦难和损失。
中国《宪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任何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不得强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视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第三十五条规定:“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刑法》第二百五十一条有惩治“非法剥夺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罪”的规定;第二百四十三条规定:“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意图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
现政府不断出台司法新政:二零一四年十月二十三日十八届四中全会公布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建立“重大决策终身追责制”。表明现当局不仅不会为前任的罪责背黑锅,而且将对违法违宪者终身追究责任。二零一六年三月一日生效执行的新修订《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执法过错责任追究规定》中删除了一九九九年六月十一日出台的同文件第十四条:“执行上级命令的,不追究人民警察的责任”,取而代之的第二十七条规定:“因故意或者过失造成错案,不受执法过错责任人单位、职务、职级变动或者退休的影响,终身追究执法过错责任”。新规定明确告诉警察,哪怕是执行上级的命令,只要是错误的,就要追究具体办案人员的终身责任。
二零一七年六月十二日,最高检正式启动司法责任制改革。其内容可概括为“谁办案谁决定、谁决定谁负责”。六月二十七日,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又联合发布了《关于办理刑事案件严格排除非法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自公布日(二零一七年六月二十七日)起施行。
目前在中国最高权力机构的政府网站上保存着:二零一一年三月一日,中国新闻出版总署署长柳斌杰发布新闻出版总署令第50号,公布《新闻出版总署废止第五批规范性文件的决定》,该决定第99项、第100项明确废止以下两个一九九九年发布的文件:(一)关于重申有关法轮功出版物处理意见的通知。(二)关于查禁印刷法轮功类非法出版物,进一步加强出版物印刷管理的通知。该决定废除了对法轮功书籍的出版禁令,这就说明在中国出版和传播、携带法轮功的书籍都是合法的;在中国修炼法轮功完全合理合法;所以任何以公民拥有和传播法轮功书籍为借口进行迫害都是非法的。
善恶有报是天理,是从古至今遵循的理念。如今中共高官纷纷落马,都曾经是江泽民流氓集团迫害法轮功的积极追随者,从周永康、薄熙来、令计划、徐才厚、前司法部长吴爱英等,都是在迫害法轮功中一路升迁,而今又都沦为阶下囚,靠出卖良心换来的“荣耀”不会久长,而且还犯下了迫害佛法修炼的滔天大罪。
在此正告:那些还在参与迫害法轮功而犯罪的官员和那些还善恶不分,参与抓捕法轮功学员的警察,不要在给中共与江泽民当殉葬品、替罪羊。希望你们赶快清醒:为自己的法律行为负责,使自己的行为对得起天理良心,给自己及家人留条生路,善待法轮功学员,就是善待自己,也是您明智的选择,同样会给您和家人带来好运!
立即无条件释放被你们非法抓捕的法轮功学员张淑芝、侯晓艳及其俩位亲人侯继斌、张淑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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