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07-20: 山东临沂市大法弟子遭迫害 恶人遭恶报实例
姐弟同遭迫害、姐被迫害致死
大法学员董步云,女,是临沂市兰山区洗砚池小学教师,去世时年仅35岁左右。其弟董晋,临沂市红日集团职工。
99 年7.20后姐弟俩因去北京上访,在北京钱、粮用尽,靠在北京捡破烂为生,坚持了20多天。被抓遣送回来后,姐姐董步云被关押在“临沂市兰山区洗砚池小学”,不让回家。学校负责人在临沂市610的唆使下,逼董写保证书、辞职报告等。董步云坚决抵制。最后,在一个夜晚,被恶人从楼上推下,当时重伤身亡,血流满地。恶人为掩盖罪恶,对外撒谎说,董是跳楼自杀。
一个大活人,在仅仅几天的时间里就被折磨死了,在家人的追问下,恶人做贼心虚,匆匆给董步云办理了后事,销毁了证据。并答应把董步云不满7-8岁的女儿一至五年级的学费全部免除。
在乌云压顶的中国大地上,上告无门,董步云就这样冤死了。(直接责任人:临沂市610非法组织;洗砚池小学校长)
610非法组织,为了防止董家提及此事,对董步云的弟弟董晋也进行了很严重的迫害。除了剥夺其工作权利,截断经济来源,限制人身自由外。还强行将董晋绑架到610主办的“转化”班上迫害。
610非法组织在“临沂市委党校办班”期间,将董晋单独关押,不许他与任何人接触,经常被秘密拉出党校外,在无人知晓的郊外,用“军事训练”的方式体罚他,折磨他。不让他说出真相,否则的话,再加刑罚。
从党校出来之后,610叫厂里人员严密看管,除非法关押他外,还逼迫董晋及其父亲,在“沂州宾馆”洗脑班大会上,由610指使,当众违心的污蔑法轮功。
2002 年,董晋又被送到(“临沂市沂州路55号水利技校”院内的)“临沂市洗脑班”迫害(对外叫“法制教育培训班”)。用“熬大鹰”的手段不让睡觉,整日强行灌输“谤大法”的谎言,逼迫他看邪党捏造的血腥录像;用劳教等恐吓、威逼学员“转化”等等。在洗脑班上,逼迫董晋放声大哭,说是共产恶党救了他,不然的话,也许象姐姐一样,自寻短见……等等。(直接责任人:临沂市610闫志刚、王建平,庄廷敦政法委书记、乔延春市长、王纪山组织部副部长;临沂市红日集团负责人等)
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7/7/20/159215.html
2004-02-17: 山东省临沂市610头目阎志刚对大法学员的迫害:洗砚池小学教师董步云被邪恶之徒们迫害,坠楼身亡两年后,其家人旧痛未平新痛又至,其弟董晋又被疯狂迫害,关在市委党校学习班,遭到军训体罚、被剥夺工作、生活权利,后被关在了610洗脑班强迫“转化”……
http://www.minghui.ca/mh/articles/2004/2/17/67723.html
2000-09-02:谁正谁邪自有公论
自5月10日以来,临沂市举办了一批转化班,有的学员从单位被拖走,有的在家中不明不白的被叫走。时至今日将近4个月的时间,学员们遭到各种形式的迫害——经济制裁、开除党籍、停职、停发生活费等。近4个月来,有的功友不但没有生活费,还被迫交了上万元钱。如:卫生局学习班上的孙运娟、李修梅两位功友,从单位、家中北拖走后,关进了“沂州宾馆”24小时封闭,每天要交250元的费用供给“帮教人员”吃住,随后二位功友被送进了“拘留所”,又从拘留所被送进了市委党校“转化班”,目前仍被完全封闭在宾馆内。全体被关押的学员因自由受限制,经济拮据,几天没有吃饭,反而被指控对抗上级,逼迫每人写检讨书,现在还有4人仍被关押。
徐芬功友自5月10号以来,先在物资局招待所“学习”,后被送进市委党校,已近4个月,被完全封闭达50多天,至今仍被关押,且所有费用自理。
水利安装公司的李爱玲从未上访过,在家中被叫到办公室,也关在党校“转化班”,长达3个月之久。水利安装公司小宋,因拒不写“悔过书”被送进了一个精神病院,按精神病人治疗。
杨丽芬功友,因不写“悔过书”,被送进了拘留所,因没钱吃饭,整个拘留期间16天没吃一顿饭,双腿浮肿厉害,被送进医院,幸免再次进“转化班”。
红日化工集团的董晋,因不写“揭批材料”,自5月10日至今已达4个月之久,在这期间遭受过警棍、军训的残酷迫害,至今还在党校关押,每天遭受体罚的折磨。
运输公司王鲁预关押3个月之久,绝食后释放。
善良的人们,面对众多发生在你们身边的同胞们,善良的群众被折磨得妻离子散,生活没有着落,人身自由受到严重侵犯,你的良心不为之所动吗?老子曰:“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惧之?”在今天的法制社会里,处处讲法律,处处讲人权、自由,宪法第38、38条规定: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人格尊严不受侵犯,请看这些无视法律尊严的、践踏人权的行为,不禁令人们深思:天理何在?正念何在?大法弟子都是善良的群众,在世间无非是要有一个好的身体,有一个返本归真的愿望,何罪之有?李老师何罪之有?大法何罪之有?天理昭昭,善恶终有报,正邪自有天作证。
临沂大法弟子2000年8月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0/9/2/256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