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 >> 大足县 >> 刘红菊(刘洪菊)

女, 45
紧急成度:
家庭地址: 大足县龙水镇
个人近况:
立案日期: 2003-03-27
案例分类: 劳教  掠夺财物/经济迫害  受迫害程度:高

案例描述   全页显示

2004-05-07:刘红菊,女,45岁,龙水镇人。于1999年10月去北京上访,回家后被关押了30多天,2000年5月去北京证实大法被非法判劳教1年;2002年5月因坚持讲真象又被非法判劳教1年。

2004-05-07: 刘红菊,女,45岁,龙水镇人。于1999年10月去北京上访,回家后被关押了30多天,2000年5月去北京证实大法被非法判劳教1年;2002年5月因坚持讲真象又被非法判劳教1年。

2002-04-06:重庆大足县恶警绑架、凌虐、勒索大法弟子的事实 二OOO年四月初八这天,大足县公安局一科首恶之徒李飞、周纪一伙非法将刘洪菊、唐静、唐大玉、郑学琼、候藻英、蒋昌武、曾贤金、蒋中良、易廷中、苏士杰、李开祥、胡玉坤、李良端、赵宗禄、郑学刚、陈清兵、于兆海等二十多位大法弟子绑架至龙岗镇供销社招待所,第二天转至拘留所、看守所。关押时间三十五天左右。在这期间,公安一科恶警伙同拘留所狱卒对这些打不还手骂不还口

2002-04-06: 重庆大足县恶警绑架、凌虐、勒索大法弟子的事实
二OOO年四月初八这天,大足县公安局一科首恶之徒李飞、周纪一伙非法将刘洪菊、唐静、唐大玉、郑学琼、候藻英、蒋昌武、曾贤金、蒋中良、易廷中、苏士杰、李开祥、胡玉坤、李良端、赵宗禄、郑学刚、陈清兵、于兆海等二十多位大法弟子绑架至龙岗镇供销社招待所,第二天转至拘留所、看守所。关押时间三十五天左右。在这期间,公安一科恶警伙同拘留所狱卒对这些打不还手骂不还口的大法修炼者采用了不让吃饭、罚跪(强迫赵宗禄、郑学刚跪二个多小时之久),强迫写保证书不炼法轮功,并向这些修炼者的家人索要保证金(每人3500─4500元不等),并暗示家人行贿(以送劳教相威胁)。以莫须有的罪名送刘洪菊、唐静、郑学琼、李开祥劳教一年,连郑学琼这样60多岁的老人也不放过,因郑学琼体检不合格被放回。这次非法所得十几万元用于买小车。有良知的检察院干部心里明白这些人根本就没有罪。在这次关押中,许多人的体重减轻了十几斤,步履艰难。...最近,大足县的恶警又将大法弟子刘洪菊、赵东绑架至大足看守所。

大足县联系资料(区号: 23)

2015-12-03: 大足区
大足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艾亚军
智凤街道办事处:李正斌 政法书记、办事处副主任 43786579
610办公室主任:李登品 13883334883 司法所 钟菲伟,,手机:13996292560
龙岗街道办事处610办公室主任:卢强 43721209
棠香街道办事处610办公室主任:杨思泉 43760295
龙水镇副镇长:邹生刚 电话:43624046
610办公室主任:唐均福 43624428
宝顶镇政府:政法书记、副镇长 周建 43784239
610办公室主任:唐一彬 43784636
邮亭镇政府:政法委书记 何泽良 43528234
610办公室主任:罗 晋 43528234
万古镇政府:政法书记 杨再国 43450021
610办公室主任:陈吉强

2015-10-24: 钟菲伟、司法所、手机:13996292560
东门派出所电话、15310666617、13883336356(李联模)
大足区智凤镇街道办事处综治办主任:李邓品电话:13883334883
智凤街道办事警察,姓赵,电话:13668009587
普安村社区,税文龙、 18723010728 公安局陈立文、13709414576

2015-08-12: 重庆市大足区区委书记区长江涛 电话023-43712345
大足区政法委书记艾亚军
大足区公安局局长宋伟  电话023-43781015
大足区公安局政委唐均国
大足区公安局国保大队  电话023-43731084
大足区法院院长周强  电话023-43461177
大足区邪党政办   电话023-43722182
大足区检察院   电话023-43722190
大足区宣传部   电话023-43769080
大足区组织部   电话023-43769025

一。中共邪党重庆市大足区公安分局办公电话:023-43722005
刑事侦查大队023-43635756
看守所023-437793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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