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05-07: 刘红菊,女,45岁,龙水镇人。于1999年10月去北京上访,回家后被关押了30多天,2000年5月去北京证实大法被非法判劳教1年;2002年5月因坚持讲真象又被非法判劳教1年。
2002-04-06: 重庆大足县恶警绑架、凌虐、勒索大法弟子的事实
二OOO年四月初八这天,大足县公安局一科首恶之徒李飞、周纪一伙非法将刘洪菊、唐静、唐大玉、郑学琼、候藻英、蒋昌武、曾贤金、蒋中良、易廷中、苏士杰、李开祥、胡玉坤、李良端、赵宗禄、郑学刚、陈清兵、于兆海等二十多位大法弟子绑架至龙岗镇供销社招待所,第二天转至拘留所、看守所。关押时间三十五天左右。在这期间,公安一科恶警伙同拘留所狱卒对这些打不还手骂不还口的大法修炼者采用了不让吃饭、罚跪(强迫赵宗禄、郑学刚跪二个多小时之久),强迫写保证书不炼法轮功,并向这些修炼者的家人索要保证金(每人3500─4500元不等),并暗示家人行贿(以送劳教相威胁)。以莫须有的罪名送刘洪菊、唐静、郑学琼、李开祥劳教一年,连郑学琼这样60多岁的老人也不放过,因郑学琼体检不合格被放回。这次非法所得十几万元用于买小车。有良知的检察院干部心里明白这些人根本就没有罪。在这次关押中,许多人的体重减轻了十几斤,步履艰难。...最近,大足县的恶警又将大法弟子刘洪菊、赵东绑架至大足看守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