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8-30: ◇在河北省石家庄女子监狱非法关押的河北省秦皇岛市青龙县大法弟子吴春环8月24日回到家中。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9/8/30/二零一九年八月三十日大陆综合消息-392072.html
2018-11-18: 秦皇岛市青龙县法轮功学员吴春环被劫持到石家庄女子监狱
河北省秦皇岛市青龙县法轮功学员吴春环女士,在秦皇岛中院二审被维持原判,一年零八个月。二零一八年十一月十三日左右已经被偷偷送到石家庄女子监狱,并没有通知家属,送到哪个监区待查。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8/11/18/二零一八年十一月十八日大陆综合消息-377271.html
2018-09-20: 河北秦皇岛市吴春环冤案二审开庭
秦皇岛市青龙县法轮功学员吴春环女士被非法判一年零八个月后提出上诉,二审在家属亲友强烈要求下,于九月十七日下午在秦皇岛中级法院开庭。律师、家属辩护人及本人依法作出有理有据的无罪辩护,要求无罪释放。
吴春环的女儿被委托公开为母亲做辩护,还请了维权律师一同做无罪辩护,在秦皇岛中级法院还是第一例。
庭审从三点十分左右至晚上五点半,经过激烈的指正、认证、辩护、辩论、自辩,过程中辩护律师、被委托的家属辩护、及吴春环的自辩都提到:
《宪法》第37条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任何公民,非经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它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
《宪法》第39条: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
而秦皇岛青龙国保派出所警察、乡镇的工作人员无权在没有任何法律依据,不着装、没手续、没有搜查证、没有证人在场、没给清单、没人签字的情况下非法抢劫查抄信仰法轮功学员的住宅。
《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法》第三部份第九条:一、人人有权享有人身自由和安全。任何人不得加以任意逮捕或拘禁。除非依照法律所确定的根据和程序,任何人不得被剥夺自由。 二、任何被逮捕的人,在被逮捕时应被告知逮捕他的理由,并应被迅速告知对他提出的任何指控。
在辩护律师、被委托人的辩护中多次说到修炼法轮功符合我国法律、宪法规定,属于正常的公民应享有的信仰自由。公民信仰什么属于思想领域的范畴,与破坏法律实施没有任何关联。
信仰自由是全世界公认的普世价值。《宪法》第三十六条“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任何国家机关或社会团体或个人不得强迫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中国总理李克强二零一八年二月一日签署实施的《宗教事务条例》第二条也都规定了。所以,无论谁修炼法轮功都是宪法赋予公民的合法权利!
那些所谓执法人员无视宪法,不讲法律程序,却又打着执行法律的名义,冠冕堂皇的肆意抓捕信仰真善忍做好人的法轮功合法公民,把善良守法有信仰的合法公民当成罪犯,关进看守所、监狱,洗脑班,扰乱、破坏了无数个家庭的稳定、和睦,是在犯法。公安机关中的这些黑恶势力,打着国家和法律的旗号,做的却是破坏国家宪法、法律的违法行为。
在非法庭审过程中,法官、审判长、陪审员、公诉人、法警也没有了几年前给法轮功学员非法判刑的嚣张气焰。虽然还被610暗箱操作不能、也不敢有所作为,但秦皇岛中院明白真相的公检法人员已经不再随波逐流。除了法官,公诉人和其他参加庭审的人几乎没有说话。
律师当庭把每样法庭应该出示而没有出示、呈现在法庭的证词、证人证言一一驳回。并当庭告诉在座的所有人,放在法轮功学员自己家里的任何法轮功的资料光盘、条幅等都不是法轮功学员违法犯罪的证据,都是合理合法的,这些物品属于法轮功学员收藏、传看,即使传播,也属宪法规定的可以印刷出版、传播自己的信仰自由,与邪教没有关系。而且放在自己家里的所有私人物品,没有动机、没有行为、没有被攻击被害、被破坏的对象。纸张、台历、光盘等等用什么能破坏了国家的法律、怎么能破坏了国家的法律?
最后的庭辩,自辩,学员,律师,被委托人都提到应该当庭无罪释放吴春环。
吴春环是青龙县娄杖子乡娄杖子村人,一九九八年下半年开始修炼法轮大法后身体健康,家庭和睦,把未成家耳聋并患有晚期胃癌的大伯哥接到自己家里精心照顾直到送终。她热心帮助别人,有求必应。别人的树栽在自己地边上,栗子掉到她家地里,她帮人家捡起来放那,从不占别人的便宜,是村里公认的好人。
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二十四日早九点左右,由青龙县国保大队队长李印卿伙同三拨子派出所王友文(曾任娄丈子派出所副所长)和娄丈子派出所刘福所、高超、朱晓红、指导员田玉军等七、八个人未着装开着三辆警车突然闯进吴春环家,到处乱翻,抢走她儿子的电脑主机和其它私人物品,强行带走法轮功学员吴春环,并把未修炼的儿子带走(说是让其劝他妈),问他谁上他家去,他妈和谁接触等。随后派出所的人让吴春环的丈夫拿点衣服也上了警车拉到县公安局问话,下午两点回家。当天夜里把吴春环送到秦皇岛第一看守所,一直非法关押到现在。
自一九九九年七月,江泽民邪恶集团迫害法轮功开始,河北省迫害法轮功十分疯狂,恶报极其惨烈。据二零一八年二月统计:610人员遭报106人,各级人员遭报2238人,祸及家人532人,恶报中死亡人数(包括祸及家人)为1095人。真是触目惊心!中共河北省委常委、秘书长景春华被判18年;省委书记周本顺获刑15年,省政法委前书记张越被法办,等等。这三人到河北前后都是追随江泽民、周永康迫害法轮功的急先锋。
遭恶报不是我们愿意看到的结果,写出来是想警醒那些还在参与迫害的人,正视自己的危险处境,悬崖勒马,停止参与迫害,并找机会将功补过。不要对中共抱有幻想。你知道吗?文革过后,810名“表现积极”的警察及军管干部,被拉到云南秘密枪决,家属只得到“因公殉职”的通知书。纵观中共历史,替它卖命迫害好人都不会有好下场;只能给它当替罪羊、当陪葬。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8/9/20/河北秦皇岛市吴春环冤案二审开庭-374087.html
2018-06-25: 五次被关入看守所迫害 秦皇岛吴春环又被冤判
吴春环为了做个好人坚持自己的信仰,五次被关入看守所。昌黎法院又冤判一年零八个月。吴春环提出上诉。
在此奉劝秦皇岛中级法院昌黎法院的法官们,不要被中共谎言而自毁前程,不要拿佛法慈悲当儿戏。机会亦不多,希望你们看清方向,选择善良,公正执法,尽快从中共江泽民集团的操纵中解脱出来,抵制邪恶的指使,找回公检法司人员应有的尊严,给自己及子孙留点后路,虽然法轮功学员不会怎样你们,但善恶有报的因果论绝不会放过任何人,希望三思,希望按宪法办事,重审此案。放吴春环回家。
以下是吴春环五次被关入看守所迫害的经历。
第一次被关入看守所迫害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对法轮功的迫害开始了,第二天,娄杖子乡政府及派出所七、八个人到她家要法轮大法书,当时只有三个孩子在家,分别为十四岁、十岁和五岁,他们都被吓得惊慌失措。来人说:让你爹妈晚上去派出所交书。自那以后,她家就没有安宁过。
在皇历九月二十五日下午三、四点钟,乡政法委书记李申,助理金钊力与警察共四、五个人开车到吴春环家,翻出一本手抄《洪吟》,当时她一人在家,他们问她:还炼不炼?她说:炼。他们将她拉到派出所,所长苏洪庆邪恶地说:你炼就让你过不好日子。直到晚上七、八点钟才让她回家。
皇历十一月下旬,李申、金钊力等四、五个人又到她家逼迫写“不修炼的保证书”,说:“你不写保证书,就送你进看守所。”
二零零零年正月二十五日下午,李申、金钊力四、五个人又到她家骚扰威胁说:“还炼不炼?炼就跟我们走。”她没去。
在万般无奈的情况下,她和成千上万的法轮功学员一样,实践法律赋予公民上访的权利为法轮功说句公道话,走上了上访之路。
皇历十一月初,她与同修一路艰辛来到北京,在天安门被抓两次,她没报姓名。
长期固定铐在暖气管上
铐在暖气管上
回到家中,次日上午在集市上被乡派出所警察孙忠不问青红皂白拽到派出所,将她铐在暖气管上,因为是大集,人特别多。他们又把吴春环拽到大街上,铐在街面的铁窗上(派出所对过),牌子上写着:“法轮功练习者吴春环”。下午她丈夫给她送衣服与警察评理说:“炼法轮功的都是好人。”随即三个警察蜂拥而上,抡起拳头猛击吴春环丈夫的胸部,老实巴交的丈夫被他们打倒在地,半个月时间里胸部一直疼痛,其中一个警察叫贾玉权(八道河乡田纪沟村人),所长苏红庆,李申让她丈夫交三千元钱,否则送看守所,被她丈夫拒绝。当时一位六十多岁的老年女法轮功学员看到吴春环被铐着,就说了:“法轮大法好”,警察把她也给抓进来了,将她俩送入青龙看守所迫害。她丈夫给她送衣服,一警察恶狠狠地说:“炼功还穿什么衣服?”
在看守所里,白天坐光板,晚上因为人多,每四个人一组轮流站立两个小时,上下板铺,其余人还得颠倒颠侧着身勉强躺下。
二零零一年元旦早晨,地面积雪,法轮功学员到大院打出“法轮大法好”的横幅,她和全体女法轮功学员齐声背诵大法师父的《论语》,喊“法轮大法好”,正在值班的副所长赵才不知所措。白天警察问:“谁打横幅啦?”随后吴春环等六名法轮功学员都被手脚连铐上。(手脚连铐是用三十多斤铁链子,先将两脚用铁铐铐在一起,然后将两手从两腿外边掏出来,再将两手和两脚扣在一起,让她不能躺,不能坐,不能站,不能吃东西,不能大小便,一切生活不能自理。)(在看守所是常用的酷刑刑具)三十八斤重的脚镣和手铐链在一起,三十多米远的路,一挪一挪蹲着艰难的叫她回到监室。当时汗水、鼻涕不断的往下滴……
戴上这种刑具后,吃、喝、拉、撒都得别人照顾,无法睡觉,双手被勒得象馒头一样,遭受着五天非人的折磨。
那年冬天,冰雪连天,她丈夫和亲友在寒风刺骨的数九隆冬为她奔波,遭派出所所长苏红庆、警察孙忠非法敲诈一千五百元人民币(期间还找人说情,原来要二千元)和看守所所谓接见费(不交钱不让见面)、生活费数百元人民币,才结束了三十八天迫害,腊月十八回家。
第二次被关入看守所迫害
二零零一年大年晚上,吴春环给小女儿作伴在本村贴真相标语,被本村不明真相的人恶告,乡政府值班干部张士圆和本村在乡烧锅炉的高春林追赶,她回家,他们上报乡政府,下报村委会,十点多钟她家正要吃年夜饭,村书记冯新春、乡长稻彦春、村委委员李春卓、刘金凤以及乡政府纪委书记王连友、张士圆十来个人来她家逼迫撕下所有的标语,吴春环拒绝,她说:“不撕,谁撕谁不好。”吴春环丈夫的哥哥怕出事要去撕,被她阻止,他们见吴春环不去撕,就威胁说:“还不改就送看守所!”
二零零二年大年初一早三、四点钟,派出所所长梁庆儒、警察、乡政府王连友、村干部开两辆车十多人向吴春环丈夫要人,她丈夫被他们威胁、恐吓,无可奈何的把吴春环交出,到派出所警察问吴春环:“标语哪来的?”她说:“捡的。”后送看守所,到看守所所长王金破口大骂:你不让人家过好年,随后猛击吴春环胸部三拳,她无怨无恨轻声说:“所长别生气。”
初二,在值班警察李彦(八道河乡刑场村人)的指使下,因炼功,被犯人曾凡(音)等人给戴上了手脚连铐四十八个小时。
在这期间,她丈夫奔波于乡政府,派出所之间,又与张士圆多次要人,所长梁庆儒敲诈勒索人民币二千元,又交看守所生活费,遭迫害五十八天回家。
第三次被关入看守所迫害
吴春环家三个孩子在学校无法正常学习,乡里派出所的人去学校恐吓,孩子的心灵受到很大伤害。当时她有个孩子正上初中,品学兼优,成绩名列前茅,很渴望上学,她两次找到娄杖子乡中学政教处主任马文东(音)(娄杖子乡朴杖子村人),吴春环问他:“马老师,为什么不让我女儿上学?”他说:乡干部李申告诉的。她给李申打电话问,李申恶狠狠地说:“吴春环,你想让她上学,你先交三千元钱,再写不修炼的保证,否则不行。”吴春环问马文东:“你们不让她上学,你给开个证明,纸条也行。”他说:不给开。从此她女儿被迫失学,当时她才十五岁。
二零零四年五月十二日晚,吴春环与同修到大桥上涂改中共欺骗世人的谎言标语,被巡警发现,将她俩强行拉到派出所,当时屋内有四个人,金钊力在派出所把窗帘拉严,先恐吓吴春环说:“这回给你判劳教,还得让你掏一万元钱,连家人都看不见了,你女儿还想上大学?还得政审,你儿子在初中也别想上了。”还打吴春环耳光,打得她头晕目眩,大脑嗡嗡作响,从此吴春环被打耳聋。他穿大皮鞋拽着踹。她左大腿特别疼,以后看见膝盖外侧、小腿正面铁青紫黑。他们逼着吴春环给他们下跪,她没跪。他强行给她戴上手铐(左手)拽着她到东屋,想把另一法轮功学员铐在一起,那位学员说:“我不佩戴这个。”三个警察将她仰面朝天按倒在地,强行给她戴,结果没戴上。当时吴春环的手腕被他们拽着勒肿了,流血了,手臂都麻木了,后被别人打开。当天深夜她俩趁着看着她们的小警察睡着,爬上厕所两米高墙,墙上面还有铁丝网,逃出派出所,流离失所一个月之后。回到家没几天,一天早晨还没起来,金钊力、派出所所长韩义华带领十几个人闯进吴春环家抓她,四个男子将她抬上车,到乡政府,他们吃饭,把她俩关在一屋子里饿着,他们吃饱饭,将她俩拽进车里,同修的手被车门卡住,直接送入看守所迫害。
到看守所后她俩绝食,绝食第四天被从鼻子插管灌食,管子长期在胃里不拔出来,盐水加一点豆奶粉,不知道加了什么药,每次灌食后,她都头晕、头胀,发高烧,呼吸困难,嗓子疼,双手长期向后背铐着。可能看她要不行了,派出所找吴春环丈夫接人,看守所警察还让她丈夫交所谓的生活费(在这二十天她一口饭没吃,一口水没喝),被她丈夫拒绝,说:“人都不行了(骨瘦如柴,两眼塌陷,身体虚弱),还跟我要钱?”回来到派出所,韩义华敲诈勒索她家一千元人民币(因拿不出五百元,打欠条五百元)。
第四次被关入看守所迫害
二零零五年皇历三月初一下午,吴春环去娘家回来的路上,被派出所所长韩义华看见,立即给派出所值班人打电话在门口拦截她。在回家行至派出所门口,一个叫许仲满的警察和他妻子截她下自行车,他们将吴春环连人带车拽到派出所。吴春环与他们讲:“为什么截我?”他说:“韩所长在半路看见你了,给我打电话让拦截的。”他夫妻二人知法犯法,强行搜她身,翻她包,发现一本《九评共产党》和一套法轮功师父讲法录音带,立即将吴春环送派出所非法拘留十七、八个小时。傍晚,一亲戚告诉她家人,吴春环丈夫、儿子到派出所要人,未放,次日他们叫来国保大队警察,国保大队警察胡宝和说:到医院检查一下身体。另一人说:她没钱,直接送入看守所。
在看守所,国保大队一个四十岁左右男警察,做笔录,问她什么也不说,让她按手印也没按,他气急败坏地踹她两脚说:你不说,让你跟宋友春学(宋友春在看守所十四天被迫害死)。在人权被践踏,自由被践踏的情况下,她绝食、绝水,到第四天灌食(从鼻子插到胃里),双手向后背铐着,第六天在大院子里光天化日之下灌食,来了十多个人(可能国保大队、610、公安局的)在那里看着,吴春环吐血了。王金还得意的大笑。
第七天,国保大队通知派出所让她丈夫接人,她丈夫和她侄子租车与所长韩义华、王一文到看守所接吴春环,她丈夫见到吴春环后跟韩义华说:这人我不要了,有个好歹怎么办?韩义华说:那找国保大队吧?到国保大队,她丈夫说:你们拉来好好的一个人现在这样了,到医院检查检查吧。国保大队警察胡宝和和一王姓警察与她丈夫说好听话,劝她丈夫快拉回家吧,因为他们不敢带吴春环到医院检查身体,怕担责任。由于她丈夫善良,在他们连劝再说下给吴春环接回了家。
二零零六年皇历二月,韩义华、金钊力四、五个人又来她家,她丈夫说:“韩所长,你不是说以后不再找她了吗?怎么又到我家骚扰来了?我们的日子没法过了!”
第五次被关入看守所迫害
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二十四日早九点左右,由青龙县国保大队队长李印卿伙同三拨子派出所王友文(曾任娄丈子派出所副所长)和娄丈子派出所刘福所、高超、朱晓红、指导员田玉军等七、八个人未着装开着三辆警车突然闯进吴春环家,到处乱翻,抢走她儿子的电脑主机和其它私人物品,强行带走法轮功学员吴春环,并把未修炼的儿子带走(说是让其劝他妈),问他谁上他家去,他妈和谁接触等。随后派出所的人让吴春环的丈夫拿点衣服也上了警车拉到县公安局问话,下午两点回家。当天夜里把吴春环送到秦皇岛第一看守所非法关押。二十五日家人去青龙县公安局要人,下午李印卿给家属一张刑事拘留书。二十七日家属再次找李印卿,被告知案子已交到检察院。二零一八年一月五日给家属一张逮捕通知书。现在吴春环已被非法关押六个月了。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8/6/25/五次被关入看守所迫害-秦皇岛吴春环又被冤判-370213.html
2018-05-26: 河北秦皇岛市青龙县吴春环被非法庭审
河北省秦皇岛市青龙县法轮功学员吴春环女士,二零一八年五月二十一日上午十点钟在昌黎法院被非法庭审,律师驳倒公诉人的所谓“证据”,要求无罪释放。
吴春环在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二十四日早九点左右,正在家中做家务,被青龙县国保大队队长李印卿伙同三拨子派出所王友文(曾任娄丈子派出所副所长)和娄丈子派出所刘福所、高超、朱晓红、指导员田玉军等八个人,为完成河北省的又一轮所谓“严打”下达的指标,为凑人数绑架。
当时这伙人没着装,开着三辆警车到处乱翻,抢走了很多私人物品。还有她儿子的电脑主机和其它私人物品,并把未修炼的儿子带走(说是让其劝他妈)问他谁上他家去,他妈和谁接触等,当天放回家。随后派出所的人让吴春环的丈夫拿点衣服也上了警车,拉到县公安局问话,下午两点回家。
当天夜里,吴春环被劫持到秦皇岛第一看守所非法关押至今已五个月。
构陷吴春环的卷宗到青龙县检察院后,亲友请的第一个北京律师到秦皇岛看守所会见,看守所以种种理由刁难律师,等了半天也没让会见。第二个天津律师来青龙检察院阅卷,他们不让阅,说秦皇岛三区四县法轮功的“案子”都转到昌黎县去办。律师只好无奈的回去了。后来,不法人员给天津律师事务所施压,昌黎法院还不择手段的百般刁难,让律师备案方可出庭,要么做有罪辩护。无奈律师在开庭的前四天(还包括星期六、星期日两天)被迫退出。
在昌黎法院非法开庭前只有一天能找律师的情况下,亲友又给吴春环请了一名北京律师。律师在一天时间里,午前去秦皇岛看守所会见吴春环又被拒绝,午后匆忙赶到昌黎法院,到那里找不到人,律师给办公室打电话没人接,家属问门卫的警察有的说下乡了,有的说开庭去了(其实他们都在家)。等一个多小时后,来一个办别的事的法警,律师请她给叫一声,结果很快来了个女警察,把律师手续拿过去了,一会主审法官张秋生就出来接待了律师。张秋生问律师所在司法局,律师告诉了他,又问司法局电话号,律师没告诉,并严肃的对法官说:“你们不要这样搞,用司法局对我们施压,这样不好!”当时律师顺利的阅了卷,第二天准时参加了庭审。
开庭时,法院大门外有许多便衣,还有两辆司法局的车,对法轮功学员前去发正念的车辆昌黎国保警察都照了相。在开庭前,法官要求律师安检,律师说我也没有凶器,说着也就进庭了。对前去的家属必须出示身份证,还给进去的每个人照相,身份证也照相。审判长是张秋生。
开庭后公诉人曹连才在宣读所谓“证据”时有虚构伪造的部份,如打印机、塑封机,还有她丈夫说的所谓“证言”有部份是不存在的,被律师一一予以驳回。
同时律师当庭呈现六份不同地区退卷不起诉、和无罪释放的案例。这些释放的案例让在场的所有法官、法警和家属都都很震惊。
法庭上,律师语气平和,依法有理有据的精彩的辩护,使在场的所有法官、法警和家属都静静的听着,整个过程没有人打断律师的辩护。
吴春环在零口供、零签字的情况下,再次重申自己学法轮功按真善忍做个好人没有罪,我做事为别人着想,没伤害任何人,没做过任何坏事,也没破坏任何法律的实施,并告诉在场的人十四种邪教没有法轮功和解禁法轮功书籍的五十号文件。法官一再给吴春环说话的机会。
经过两个小时的法庭辩论之后,主审法官问律师的意见,律师说应该无罪释放。随后宣布休庭了,当场没做判决。
旁听的家属听完律师从法律角度的正义辩护后,知道了法轮功没有错,法轮功学员没有错,更没有罪。
事实上,修炼法轮大法、按照真、善、忍做人,福益家庭社会,提升大众道德,不仅是合法的,而且应该受到表彰;法轮功学员根本就不应被抓、被起诉、被庭审。法轮功学员坚持正信、讲清真相,不仅是作为受害者讨还公道,也是在匡扶社会正义,维护社会良知,也是应当受到宪法与法律保护的。
中共江泽民集团发动和维持的这场群体灭绝性的迫害,给上亿法轮功修炼者和他们的家人带来巨大的苦难。同时,这场对无辜好人的迫害也使中国的法制越发黑暗,也使中国社会的道德越发沦丧。所有的中国人都是这场迫害的受害者,希望有关部门、有关人员选择善良,公正执法,尽快从中共江泽民集团的操纵中解脱出来,抵制邪恶的指使,找回公检法司人员应有的尊严,给子孙后代开创一个公平、正义的生活环境。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8/5/26/河北秦皇岛市青龙县吴春环被非法庭审-368011.html
2017-12-25: 河北省青龙县14位法轮功学员遭绑架情况补充
从2017年12月18日至24日,河北省青龙县14位法轮功学员遭绑架。迫害责任单位及人员是:青龙县公安局国保大队队长李印卿、政法委书记邵海庭、综治办等人伙同木头凳镇派出所所长宋学强、双山子乡派出所所长郝印奎、大石岭乡派出所所长张闻天、干沟乡派出所、大巫岚乡、八道河乡、娄杖子镇、朱杖子乡、土门子乡、青龙镇派出所。
八道河村法轮功学员韩春香约于12月22日被绑架。娄杖子村法轮功学员于吴春环于12月24日上午被绑架、抄家。吴春环是韩春香的姑姐,曾多次被绑架。
遭绑架的14位法轮功学员:
青龙镇谢家岭村法轮功学员庞海江、庞玉红
青龙镇三叉榆树村法轮功学员李桂清、江守东(已回家)
娄杖子镇娄丈子村法轮功学员吴春环、丁丈子村法轮功学员张青树、
朱杖子乡前白枣山村法轮功学员谢国
木头凳镇法轮功学员郝丽芹、李晓红(12月24日回家)
双山子乡黄杖子村法轮功学员黄计江
土门子乡景杖子村法轮功学员段桂平
八道河乡八道河村法轮功学员韩春香
大巫岚乡青山口村法轮功学员齐文风
大石岭乡写字洞村法轮功学员周生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7/12/25/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二十五日大陆综合消息-358273.html#171225025-10
2017-07-05: 秦皇岛青龙县吴春环自述被迫害经历
我叫吴春环,家住河北省秦皇岛市青龙县娄杖子乡娄杖子村。我于一九九八年下半年开始修炼法轮大法。当时得法的兴奋心情和身心的巨大变化,我想每一个真修大法弟子都曾经亲身体验过,可是几个月之后,风云突变,由江泽民发起的对大法弟子的铺天盖地的疯狂打压开始了。在那个血雨腥风的日子里,每一个从那个时候走过来的人都曾有过一段刻骨铭心的经历,为了给将来留下历史的见证,今天把曾经发生在我身上的一些迫害事实曝光出来。
一、风云突变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迫害开始了,第二天,娄杖子乡政府及派出所七、八个人到我家要大法书,当时只有三个孩子在家,大的十四、五岁,小的十来岁,他们都被吓得惊慌失措。来人说:让你爹妈晚上去派出所交书。当晚我们交了三本书,自那以后,我家就没有安宁过。
在阴历九月二十五日下午三、四点钟,乡政法委书记李申,助理金钊力与警察共四、五个人开车到我家,翻出一本手抄《洪吟》,当时我一人在家,他们问我:还炼不炼?我说:炼。他们将我拉到派出所,所长苏洪庆邪恶地说:你炼就让你过不好日子。直到晚上七、八点钟才让我回家,李申还向家属索要二百元钱,未果。
阴历十一月下旬,李申、金钊力等四五人又到我家逼迫我写“不修炼的保证书”,说:“你不写保证书,送你进看守所,谁谁谁都在那手铐、脚镣砸着呢!”我被他们威逼、恐吓,违心写了。
二零零零年正月二十五日下午,李申、金钊力四五个人又到我家骚扰威胁说:“还炼不炼?炼就跟我们走。”我没去。在万般无奈的情况下,我和成千上万的大法弟子一样,本着对政府的信任,实践法律赋予公民上访的权利为法轮功说句公道话,走上了上访之路。
二、去北京上访
阴历十一月初,我与同修一路艰辛来到北京,在天安门被抓两次,我们未报姓名(那里的警察欺骗我们说:“法正过来了,快回去吧。”),警察问我们来几次了,我们说:“来一次了。”
回到家中,次日上午在集市上被乡派出所警察孙忠不问青红皂白拽到派出所,将我铐在暖气管上,因为是大集,人特别多。他们又把我拽到大街上,铐在街面的铁窗上(派出所对过),牌子上写着:法轮功练习者 吴春环。下午我丈夫给我送衣服与警察评理说:“炼法轮功的都是好人。”一警察嘴里说着:不就炼法轮功吗?有什么了不起的。随即三个警察蜂拥而上,抡起拳头猛击我丈夫的胸部,老实巴交的丈夫被他们打倒在地,半个月时间里胸部一直疼痛,其中一个警察叫贾玉权(八道河乡 田纪沟村人),所长苏红庆,李申让我丈夫交三千元钱,否则送看守所,被丈夫拒绝。当时一位六十多岁的老年女大法弟子看到我们被铐着说了:“法轮大法好”,警察把她也给抓进来了,将我俩送入青龙看守所非法迫害。我丈夫给我衣服,一警察邪恶地说:“炼功还穿什么衣服?”
三、身陷魔窟
在看守所里,白天坐光板,晚上因为人多,每四个人一组轮流站立两个小时,上下板铺,其余人还得颠倒颠侧着身勉强躺下。
一天(星期日两顿饭)上午,因在小院炼功,墙上巡警报告。叫来所长王金,他象疯子一样(气急败坏)闯进小院,拽着一位大法弟子头发,一下子拽倒在地,拳打脚踢,破口大骂:“你们都给我滚屋去”,随后他进屋又用皮条打了两位大法弟子,又给铐起来了,晚上所有女大法弟子绝食抗议,让王金放人,他不但不放人,还让炼功人到院子里趴冰,公安局长张玺,所长王金调来七、八个武警大兵手持皮条打人,直到一同修被打得昏迷过去才罢手。期间大法弟子张桂珠,给张玺讲真相,张玺脚穿大皮鞋踩张桂珠的头。
二零零一年元旦早晨,地面积雪,到大院打出“法轮大法好”的横幅,全体女大法弟子齐声背诵《论语》,喊“法轮大法好”响彻云霄,震撼苍宇,那惊天动地的声音,吓的正在值班的副所长赵才目瞪口呆,不知所措。白天警察问:“谁打横幅啦?”其中我们六位同修都被手脚铐上。手脚连拷是用三十多斤铁链子,先将两脚用铁拷铐在一起,然后将两手从两腿外边掏出来,再将两手和两脚扣在一起,让她不能躺,不能坐,不能站,不能吃东西,不能大小便,一切生活不能自理。(在看守所是常用的酷刑刑具)三十八斤重的脚镣和手铐链在一起,三十多米远的路,一挪一挪蹲着艰难的自己回到监室,吃、喝、拉、撒都得别人照顾,无法睡觉,双手被勒的象馒头一样,遭受着好几天(四天或六天记不清了)非人折磨。
那年冬天,冰雪连天,我丈夫和亲友在寒风刺骨的数九隆冬为我奔波,遭派出所所长苏红庆,警察孙忠,非法敲诈一千五百元人民币(期间还找人说情,原来要贰千元)和看守所所谓接见费(不交钱不让见面)生活费数百元人民币,才结束了三十八天非法迫害,腊月十八回家。
四、再陷魔窟
二零零一年大年晚上,我和小女儿作伴在本村贴大法真相标语,被本村不明真相的人构陷,乡政府值班干部张士圆和本村在乡烧锅炉的高春林追赶,跑回家,他们上报乡政府,下报村委会,十点多钟我家正要吃年夜饭,村书记冯新春,乡长稻彦春,村委委员李春卓,刘金凤以及乡政府纪委书记王连友,张士圆十来个人来我家逼迫我撕下所有的标语,被我拒绝,我说:“不撕,谁撕谁不好。”我丈夫的哥哥怕出事要去撕,被我阻止,他们见我不去撕,就威胁说:“还不改。”(我又没干什么坏事)送看守所。
二零零二年大年初一,早三、四点钟,派出所所长梁庆儒,警察、乡政府王连友、村干部。开两辆车十多人与我丈夫要人,我丈夫被他们威胁、恐吓、无可奈何把我交出,到派出所问我:“标语哪来的?”我说:“捡的。”后送看守所,所长王金破口大骂:你不让人家过好年,随后猛击我胸部三拳,我无怨无恨轻声说:“所长别生气”,晚上与其他同修正要炼功,值班警察李彦(八道河乡刑场村人)发现,白天我们给讲了不少真相。初二,他问我们:“炼功没有?”我们说:“炼着”,他狠狠的说:在我值班别炼。之后,他让犯人曾凡(音)顶(音)等人给我们几个大法弟子,每个人手铐、脚镣(三十八斤重)链在一起砸上两天(由于曾经常给法轮功学员戴刑具,常听到他又加期了,真是善恶有报)。我丈夫奔波于乡政府,派出所之间,又与张士圆多次要人,所长梁庆儒,敲诈勒索人民币二千元,又交看守所生活费数百元,遭迫害长达五十八天回家。
五、学校里的罪恶
我家三个孩子在学校无法正常学习,乡里,派出所的人去学校恐吓,孩子的心灵受到很大伤害。我回到家中,当时孩子上初中,品学兼优,成绩名列前茅,很渴望上学,我两次找到娄杖子乡中学政教处主任马文东(音)(娄杖子乡朴杖子村人),我问他:“马老师,为什么不让我女儿上学?”他说:乡干部李申告诉的。我给李申打电话问,李申恶狠狠地说:“吴春环,你想让她上学,你先交三千元钱,再写不修炼的保证,否则不行。”我问马文东:“你们不让她上学,你给开个证明,纸条也行。”他说:算劝退,不给开。从此我女儿被迫失学,当时她才十五、六岁。
六、三进魔窟
二零零四年五月十二日晚,我与同修到大桥上改毒害世人的标语,被巡警发现,将我俩强行拉到派出所,当时屋内有四个人,金钊力在派出所把窗帘拉严,先恐吓我说:“这回给你判劳教,还得让你掏一万元钱,连家人都看不见了,你女儿还想上大学?还得政审,你儿子在初中也别想上了”。他打我耳光,打的我头晕目眩,大脑嗡嗡作响,从此被打耳聋,他穿大皮鞋拽着我踹。我左大腿多次特别疼,以后看见膝盖外侧,小腿正面,铁青紫黑,他们逼着我给他们下跪,我没跪。他强行给我戴上手铐(左手)拽着我到东屋,想把另一同修铐在一起,那位同修说:“我不佩戴这个。”三个警察将他仰面朝天按倒在地,强行给她戴,结果没戴上,当时我的手腕被他们拽着勒肿了,流血了,手臂都麻木了,后被别人打开。当天深夜我俩趁着看着我们的小警察睡着,爬上厕所两米高墙,墙上面还有铁丝网,逃出派出所,流离失所一个月之后。
回到家没几天,一天早晨还没起来,金钊力、派出所所长韩义华、带领十几个人闯进我家抓我,四个男子生硬将我抬上车,到乡政府,他们吃饭,把我俩关在一屋子里饿着,他们吃饱饭,将我俩拽进车里,同修的手被车门卡住,直接送入看守所迫害。我俩绝食,绝水第四天被从鼻子插管灌食,管子长期在胃里不拔出来,盐水加一点豆奶粉,不知道加了什么药,每次灌食后,我都头晕、头胀,发高烧,呼吸困难,嗓子疼,双手长期向后背铐着,到后几天,医生问我:“拉不拉稀,出不出汗。”可能看我要不行了,派出所找我丈夫接人,看守所警察还让我丈夫交所谓的生活费(在这二十天我一口饭没吃,一口水没喝)被我丈夫拒绝“人都不行了(骨瘦如柴,两眼塌陷,身体虚弱)还跟我要钱?”韩义华证明说:“他没钱,化肥都买不起了。”回来到派出所,韩义华敲诈勒索我家一千元人民币(因拿不出五百元,打欠条五百元)。
七、四进魔窟
二零零五年阴历三月初一下午,我去娘家回来的路上,被派出所所长韩义华看见立即给派出所值班人打电话在门口拦截我,在回家行至到派出所门口,一警察(许仲满以后得知)拦截我下自行车,他们夫妇二人将我连人带车拽到派出所,我与他夫妇讲:“为什么截我?”他说:“韩所长在半路看见你了,给我打电话让拦截的。”他夫妻二人知法犯法,强行搜我身,翻我包,发现一本《九评共产党》和一套我师父讲法录音带,立即非法拘留派出所,十七、八个小时,傍晚,一亲戚告诉我家,我丈夫、儿子到派出所要人,未放,次日他们叫来国保大队警察,国保大队警察胡宝和说:“到医院检查一下身体。”另一人说:“她没钱”,直接送入看守所。
在看守所,国保大队一四十岁左右男警察,做笔录问我什么我也不说,让我按手印也没按,他气急败坏地踹我两脚说:你不说,让你跟宋友春学(在此被迫害死的)。在人权被践踏,自由被践踏万般无奈的情况下,我绝食、绝水,到第四天灌食(从鼻子插到胃里)双手向后背铐着,第六天在大院子里光天化日之下灌食,来了十多个人(可能国保大队、610、公安局的)在那里看着,我吐血了。王金还得意的大笑:“吴春环,我在这你怎么不敢绝食?“
第七天,国保大队通知派出所让我丈夫接人,我丈夫和他侄子租车与所长韩义华,王一文到看守所接我,我丈夫见到我后跟韩义华说:这人我不要了,有个好歹怎么办?韩义华说:那找国保大队吧?到国保大队,我丈夫说:你们拉来好好的一个人现在这样了到医院检查,检查吧。国保大队警察胡宝和和一王姓警察与我丈夫说好听话,劝我丈夫快拉回家吧,恨不得马上给我快点拉走,因为他们不敢带我到医院检查身体,怕担责任,由于我丈夫善良,在他们连劝再说下给我接回家。
二零零六年阴历二月,韩义华、金钊力四五个人又来我家,我丈夫说:“韩所长,你不是说以后不再找她了吗?怎么又到我家骚扰来了?我们的日子没法过了!”自那以后没再来。
二零零八年奥运会前一天深夜十一点钟,突然有人叫门,我与大女儿问是谁,回答说:“李彦春(当时的村主任)。”乡里(女的)村妇女主任潘英凤,村委委员刘金凤及拦截上访的人,共七、八个人到我家骚扰说:“开奥运会,怕你上北京上访。”第二天早晨乡里那个女的又来看着我,我在那期间有人跟我说:“有十个人监视你”。
在这十几年中,派出所警察,乡政府一些官员,不分早晚,白天一到所谓敏感日,经常骚扰与非法抄家,翻箱倒柜,记不清有多少次了。在此,我衷心地奉劝哪些不明真相还在迫害大法与大法弟子的人,赶快悬崖勒马,停止迫害,站在正义的一边,给自己留条后路,有一个幸福美好的未来,请相信:“善恶有报是天理,只争来早与来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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