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 >> 昆明 云南省第二女子监狱(坤宇服装总厂) >> 李海艳

女, 64
紧急成度: 最高
家庭地址: 云南玉溪通海县
个人近况:
立案日期: 2017-06-23
案例分类: 典型案例  非法拘留/绑架  非法庭审/监狱  毒打/体罚  掠夺财物/经济迫害  抄家/非法搜查  家人/朋友被迫害  曾被迫害致残  多次/长期迫害  骚扰/恐吓/长期监控  碼坐小凳/老虎凳/铁椅子/背铐/拷地環  非法重判  受迫害程度:酷刑
交叉列在: 云南 > 玉溪 通海县

案例描述   全页显示

2023-03-06:云南第二女子监狱九监区仍在残酷迫害法轮功学员 目前被非法关押在女二监的部份法轮功学员 何莉春、郭琼、罗白秀、高惠仙、刘艳、张琼、刘芳、普宝玉、张晓华、李卫萍、殷玲玉、李琼珍、官国芬、李海艳、唐玉。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3/3/6/云南第二女子监狱九监区仍在残酷迫害法轮功学员-457387.html

2023-03-06: 云南第二女子监狱九监区仍在残酷迫害法轮功学员
目前被非法关押在女二监的部份法轮功学员
何莉春、郭琼、罗白秀、高惠仙、刘艳、张琼、刘芳、普宝玉、张晓华、李卫萍、殷玲玉、李琼珍、官国芬、李海艳、唐玉。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3/3/6/云南第二女子监狱九监区仍在残酷迫害法轮功学员-457387.html

2023-03-06:2022年云南省法轮功学员遭中共迫害情况综述 2022年云南省法轮功学员27人被非法判刑情况简表 李海艳 女 64岁 玉溪市 通海县 西山区法院 2022年 6月 非法刑期三年三个月 6000元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3/3/6/2022年云南省法轮功学员遭中共迫害情况综述-457125.html

2023-03-06: 2022年云南省法轮功学员遭中共迫害情况综述
2022年云南省法轮功学员27人被非法判刑情况简表
李海艳 女 64岁 玉溪市 通海县 西山区法院 2022年 6月 非法刑期三年三个月 6000元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3/3/6/2022年云南省法轮功学员遭中共迫害情况综述-457125.html

2022-07-25:云南昆明善良妇女唐玉、李海艳再次被非法判刑 云南昆明市法轮功学员唐玉、李海艳两位善良女士,于二零二二年六月二十一日被昆明市西山区法院非法视频开庭,并于二零二二年六月二十二日下达判决书(2022)云0112刑初758号,唐玉被非法判刑三年八个月、勒索罚金人民币8000元;李海艳被枉判三年三个月,勒索罚金人民币6000元。 昆明市西山区检察院以西检一部[2022]Z22号起诉书,指控唐玉与李海艳

2022-07-25: 云南昆明善良妇女唐玉、李海艳再次被非法判刑
云南昆明市法轮功学员唐玉、李海艳两位善良女士,于二零二二年六月二十一日被昆明市西山区法院非法视频开庭,并于二零二二年六月二十二日下达判决书(2022)云0112刑初758号,唐玉被非法判刑三年八个月、勒索罚金人民币8000元;李海艳被枉判三年三个月,勒索罚金人民币6000元。

昆明市西山区检察院以西检一部[2022]Z22号起诉书,指控唐玉与李海艳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二十八日上午九时,在昆明市西山区卢家新村路边向一路人散发法轮功宣传品,指控两位善良女士犯了所谓“利用X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

法轮功是教人按照真、善、忍的原则修心向善,于民族、国家、社会有百利而无一害,与邪教根本不沾边。中共公检法用刑法三百条“利用X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给法轮功学员定罪,是法律适用错误:首先法轮功不是邪教,也不存在什么组织;其次法轮功学员到底破坏了哪一部法律实施,哪一部法律因法轮功学员没有得到实施?任何人,就是法官也说不出来。

对刑事案件,特别是被告的一方不认罪的情况,视频开庭是违反法定程序的。本来对法轮功学员的所谓案子,就是在走过场,比如以上开庭审理,既没有证人出庭作证,又没有将所谓的证据一一质证(当庭播放和宣读),视频开庭使这种走过场变得更加肆无忌惮。

事实上,修炼法轮大法、按照真、善、忍做人,福益家庭社会,提升大众道德,不仅是合法的,而且应该受到表彰;法轮功学员根本就不应被抓、被起诉、被庭审。法轮功学员坚持正信、讲清真相,不仅是作为受害者讨还公道,也是在匡扶社会正义,维护社会良知,也是应当受到宪法与法律保护的。

现年六十四岁的李海艳,通海县人,修炼法轮大法(法轮功)以前基本是个废人,就连家务都不能正常料理。那时她双眼怕见光,遇风泪流不止;不能闻炒菜的油烟,闻了就心烦想吐,还会经常性呕吐;全身头、腰、肚子、手脚都会疼,不能着凉水;遇风身上会起一片一片的红包、奇痒难忍等疾病,跑遍了昆明市各大医院,花了许多钱都没能治好。一九九七年修炼法轮大法一个月左右的时间,她所有病痛都不翼而飞了,身体变得轻松自在,不仅能轻松的料理家务,而且可以挑粪桶、拉小推车、栽田种地样样农活都能胜任。

为使不明真相的人们了解法轮功真相,李海艳利用回家乡探访亲友的机会,于二零一七年六月十六日晚,在通海县城东苑小区散发法轮功真相资料,被通海县公安局绑架,并被通海县法院以莫须有的罪名(刑法三百条)非法判刑一年;在县公安局、看守所及监狱非法关押期间遭到铐重镣、双手反铐、不让睡觉、强行抽血、打骂和欺凌被迫害得全身浮肿,不能站立及正常行走。

二零二二年三月五日早上九点多钟,昆明西山公安分局东陆桥派出所警察五、六人(均为男性,着便衣)来到李海艳在昆明的暂住居所,将电闸拉断后,乘李海艳家人开门时,便闯入她的家中非法抄家。警察抢走了她的大法书等私人物品,将她从家中绑架至派出所。期间李海艳的女儿因质问警察是否有搜查证,被拒绝回答后,她就用手机给警察拍照,警察抢走了她的手机,并以阻碍执法为名,将她女儿一同绑架至派出所(后被放回)。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2/7/25/云南昆明善良妇女唐玉、李海艳再次被非法判刑-446758.html

2021-03-18:云南玉溪李海艳乘火车被非法搜包、拍照 2月24日,李海艳和儿子乘火车从昆明返回玉溪通海,刚上火车进车厢还没找到座位,就过来一个女乘警,拉住李海艳问她:“你从通海到昆明干什么?”同时又叫来一个男乘警(警号:2285)。李海艳反问:“我不能到我儿子家么?”女警说李海艳有案底。李海艳说:“什么案底?我是炼法轮功,法轮功是修心向善的,我有多少病炼功都炼好了。”正说着,男警就强行把李海艳的包搜了一遍,女警

2021-03-18: 云南玉溪李海艳乘火车被非法搜包、拍照
2月24日,李海艳和儿子乘火车从昆明返回玉溪通海,刚上火车进车厢还没找到座位,就过来一个女乘警,拉住李海艳问她:“你从通海到昆明干什么?”同时又叫来一个男乘警(警号:2285)。李海艳反问:“我不能到我儿子家么?”女警说李海艳有案底。李海艳说:“什么案底?我是炼法轮功,法轮功是修心向善的,我有多少病炼功都炼好了。”正说着,男警就强行把李海艳的包搜了一遍,女警把李海艳戴的帽子、口罩摘掉后对她拍照。之后李海艳找到座位坐下不久,又过来乘警称要检查身份证,并称是全车人员都要检查,但只检查了李海艳和坐在李海艳身边的乘客的身份证。

列车开动后不久,通海县河西镇石山嘴村村委会人员(男,电话:13987799346)就打电话给李海艳在昆明工作的女儿,追问李海艳的行踪。

李海艳,63岁,云南省通海县人,家住通海县四街二街村九组。2017年6月16日晚因发法轮功真相资料,被通海县公安局绑架,之后被通海县法院非法判刑1年。2018年1月2日被送往云南省第二女子监狱非法关押,直至2018年6月16日出狱。在被非法关押期间遭到种种酷刑折磨:铐重镣致瘫;铐重镣同时将双手一上一下反铐于肩后、不让睡觉、强行抽血、打骂和欺凌,致李海艳被迫害的全身浮肿,不能站立及正常行走,两次会见律师及上法庭时都是在地上爬着去或坐在轮椅上去的。

出狱后,李海艳及家人多次遭到玉溪市通海县610人员、通海县河西镇石山嘴村委会人员、昆明市大观派出所的骚扰。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1/3/18/二零二一年三月十八日大陆综合消息-422241.html#21317224348-8

2020-08-06:云南通海县法轮功学员李海艳及家人再次被骚扰 2020年7月20日,李海艳女儿接到云南省玉溪市通海县河西镇石山嘴村委会人员电话,询问李海艳是否在家。女儿说母亲在昆明打工。 转天,她女儿又接到昆明大观派出所警察、通海县“610”人员打来的好几个电话,要她去派出所一趟。之后又骚扰到李海艳女儿所在医院的护士长,护士长让李海艳女儿还是去一趟派出所。 李海艳女儿来到派出所,通海县610等部门人员一行六、

2020-08-06: 云南通海县法轮功学员李海艳及家人再次被骚扰
2020年7月20日,李海艳女儿接到云南省玉溪市通海县河西镇石山嘴村委会人员电话,询问李海艳是否在家。女儿说母亲在昆明打工。

转天,她女儿又接到昆明大观派出所警察、通海县“610”人员打来的好几个电话,要她去派出所一趟。之后又骚扰到李海艳女儿所在医院的护士长,护士长让李海艳女儿还是去一趟派出所。

李海艳女儿来到派出所,通海县610等部门人员一行六、七人已在派出所等她,这些人主要是想通过李海艳的女儿,了解李海艳的住所、电话及其它私人信息,已达到不断骚扰监控迫害李海艳的罪恶目的。

李海艳,现年六十二岁,云南省通海县人,二零一七年六月十六日在通海县城东苑小区散发法轮功真相资料,被通海县公安局绑架,之后被玉溪市红塔区看守所非法关押、被通海县法院以莫须有的罪名非法判刑一年后,送往云南省(女子)第二监狱非法关押。关押期间她遭到铐重镣、背铐、不让睡觉、强行抽血、打骂和欺凌,被迫害得全身浮肿,不能正常行走,出庭时都坐在轮椅上。二零一八年六月十六日出狱当天,通海县610与监狱勾结,开车到监狱门口企图再次对她进行迫害,未得逞。李海艳回家后其家人一直遭到县610人员的骚扰。

昆明市大观派出所副所长杨振宇电话:13577189480
云南通海县河西镇石山嘴村委会师洪清(音)电话:13759053248
称云南通海县610人员徐书中(音)电话:13987705761
称云南通海县610人员沈敏(音)电话:15008894776
称云南通海县610人员李某电话:15008894602
称在司法处工作的一女性人员电话:18508779211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0/8/6/二零二零年八月六日大陆综合消息-410114.html

2019-07-03:一年冤狱 受尽折磨 云南省通海县法轮功学员李海艳被迫害经历 我叫李海艳,现年六十一岁,是云南省通海县人,家住通海县四街二街村九组。 修炼法轮大法(法轮功)以前我基本是个废人,就连家务都不能正常料理。那时的我双眼怕见光,遇风泪流不止;不能闻炒菜的油烟,闻了就心烦想吐,还会经常性呕吐;全身头、腰、肚子、手脚都会疼,不能着凉水;遇风身上会起一片一片的红包,奇痒难忍;妇科方面有宫颈糜烂等疾病,跑遍了

2019-07-03: 一年冤狱 受尽折磨
云南省通海县法轮功学员李海艳被迫害经历

我叫李海艳,现年六十一岁,是云南省通海县人,家住通海县四街二街村九组。

修炼法轮大法(法轮功)以前我基本是个废人,就连家务都不能正常料理。那时的我双眼怕见光,遇风泪流不止;不能闻炒菜的油烟,闻了就心烦想吐,还会经常性呕吐;全身头、腰、肚子、手脚都会疼,不能着凉水;遇风身上会起一片一片的红包,奇痒难忍;妇科方面有宫颈糜烂等疾病,跑遍了昆明市各大医院,花了许多钱都没能治好。

一九九七年那年,我抱着祛病健身的目的,我走入了法轮大法修炼。没过多久,大概也就是一个月左右的时间,我身上的所有病痛都不翼而飞了,身体变得轻松自在,不仅能轻松的料理家务,而且可以挑粪桶、拉小推车、栽田种地样样农活都能胜任。

法轮大法不只让我获得了健康的身体,还教我要用真、善、忍的标准要求自己,使我的道德也得到了提高。比如,打工帮人买钢窗料时多给了一百元钱、为别人打扫卫生捡到的钱,我都能想到我是个大法修炼者,如数还给人家。我深深的感到法轮大法的超常和神奇,是法轮大法改变了我,法轮大法真是难得一遇的高德大法。

一九九九年七月,江泽民因妒嫉与中共邪党相互利用迫害法轮功修炼者,一时间谎言和假相充斥各大媒体和报刊,毒害着不明真相的人们,也使许多学员因恐惧而放弃了修炼。中共江泽民犯罪集团迫害法轮功,其手段集邪恶之大全,为使谎言不败露,收缴甚至毁坏大法书籍,让人不知道法轮大法是教人做好人的功法,封锁许多揭露谎言和迫害真相的网站,致使许多善良的人,特别是公检法司人员至今还不明法轮功真相,还不知道自己本身就是个上当受骗者,同时也是受害最深者,迫害好人的人最终是要被清算的。下面我将自己的被迫害经历曝光出来让所有人都来看一看谁善谁恶,是谁在践踏国家法律,破坏法律实施,让所有有良知的人都能用你的善衡量一下,分清善恶,为自己选择美好的未来,特别是公检法司人员,再不要为江泽民卖命、当替罪羊了。

重修大法遭绑架

自迫害开始后,我们地区的炼功点都解散了,我基本上处于没修炼法轮功的状态。但法轮大法已植根于我的心中,我知道大法是好的,是被坏人冤枉的。二零一五年我又捧起《转法轮》宝书开始修炼了。二零一五年七月的一天,通海县“六一零办公室”(江泽民成立的凌驾于国家法律之上专门迫害法轮功的非法组织)人员及公安人员(其中有一个叫祁跃红的是“六一零”人员)在没有出示搜查证的情况下,抄了我的家,抢走了我的大法书、护身符及真相小册子,将我从家中绑架到通海县公安局,非法关押了我十二小时(早上十二点左右至晚上十二点左右) 。

起诉迫害元凶江泽民遭骚扰

二零一五年五月一日司法系统出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的立案登记制,我知道这个消息后,心想江泽民用谎言和假相欺骗老百姓,特别是导演天安门自焚伪案栽赃陷害法轮功,迫害的决定、定性、政策、机构、实施都是违法违宪的。害得多少家庭妻离子散,家破人亡;多少人流离失所,被致伤、致残、被活摘器官虐杀。

我也被迫中断修炼,被抄家、绑架、拘禁。我也要控告这个人间败类。于是二零一五年年中我勇敢的拿起了笔,用真名实姓,向最高检察院和最高法院提起了对迫害元凶江泽民的控告。之后我家便遭到县政府、乡政府、公安、“六一零”等部门人员的骚扰。

讲真相被抓捕、诬判、非法关押

看到法轮功被抹黑,许多人还受着谎言的毒害。为使不明真相的人们了解法轮功真相,我利用回家乡探访亲友的机会,二零一七年六月十六日晚,在通海县城东苑小区散发法轮功真相资料,被不明真相的人诬告,被通海县公安局绑架,并于六月十七日转到玉溪市红塔区看守所非法关押。之后被通海县法院以莫须有的罪名(刑法三百条)非法判刑一年;二零一八年一月二日被送往云南省(女子)第二监狱非法关押,直至二零一八年六月十六日出狱。

非法关押期间遭到酷刑折磨

我在非法关押期间遭到种种酷刑折磨:铐重镣致瘫;铐重镣同时将双手一上一下反铐于肩后,使我生不如死。

在县公安局、看守所及监狱非法关押期间我遭到铐重镣、双手反铐、不让睡觉、强行抽血、打骂和欺凌被迫害得全身浮肿,不能站立及正常行走(两次会见律师及上法庭时都是在地上爬着去或坐在轮椅上去的),特别是铐重镣的同时又将我的双手一上一下反铐于肩后,长达七个多小时,这种刻骨铭心的痛苦,令人无法忍受。

二零一七年六月十六日晚,我被绑架到通海县公安局非法关押(晚七点三十分左右至第二日下午三点左右)。期间双手和双脚一直被铐在特制的桌子和凳子上,并被四个警察强制采血和按指纹,双手和脚均被磨出血,整夜不给睡觉,也没吃饭。十七日下午三点以后被强行(双手被铐,由四个警察抬着)送到玉溪市第三人民医院抽血化验,并做心电图及血压检查,之后被强行送往玉溪市红塔区看守所非法关押。到达看守所时我已被折磨得不能站立,瘫软在地,后由四个在押人员抬到担架上,推进看守所。

在看守所一星期后(六月二十三日),我因炼功、不背监规而被狱警谭尼戴重镣(脚镣链子上拴着两块很重的铸铁),两个星期后因在押人员去说情,才予以解除。一星期后,我再次被谭尼及另两狱警戴重镣,至八月二十八日会见律师,此次戴重镣计四十多天。期间不让任何人给我打水、打饭、买东西,生活用品均靠同监室好心的在押人员给我,一旦发现有谁帮助我,这些好心人就会被调走。谭尼对我说:“我不怕遭恶报,报应只管冲我来。过去炼法轮功的人被我用竹子打,竹子都被打烂了,这次我还没有打你。”“你去告我吧,顶多会被领导说两句,转个身就没事。”

八月二十七日,律师到看守所会见我。我戴重镣多日,双脚瘫软,不能站立、行走,我戴着重镣在地上爬行,边爬边哭,爬行了五十米左右,狱警呵斥我:“回去了,回去了,不想见就回去了!”二十八日早上律师又来见我,看守所没让我和律师见面,到下午三点多钟才让我见律师。这次会见律师谭尼才把我的脚镣取下,并警告我:会见律师,不要跟律师乱说。我同样是爬行到会见室的,路上一个女狱警也对我说了会见律师不能跟律师说看守所内情况的话。因为头一晚上下了雨,在地上爬行湿了裤子,律师见我裤子又湿又脏,手也脏,便问我是怎么回事,我就把我在里面被戴重镣致瘫的事告诉了律师。

大约十月,又换了一个律师来会见我。虽然自第一次律师会见后就没有再给我戴重镣,我的双脚还是不能正常行走,看守所只有用轮椅推着我去见律师。会见时,律师还没有坐下,他的手机就响了一下,结果,会见室两边的门就都被打开了,四个狱警同时猛扑进来。狱警对律师说:“你难道不知道不能带手机。”便把律师推了出去。待第二天下午才让我和律师见面。这次见面我依然是在地上爬着出去,又爬着回来。爬到会见室门前,一个高个狱警大声知会另一房间的狱警:“录像给准备好了”,我听到另一房间的狱警回答说:“准备好了”之后才开门让我进了房间。待律师进来后,律师让关上房间的门,看守所狱警不但不让关,还让两狱警站在门旁监视。

二零一七年十一月三日,通海县法院开庭对我进行非法审判。我依然不能正常行走,是坐着轮椅上法庭的。当时我耳鸣,听不清说话声,但是我很清楚我修炼法轮功没罪,就大声的在法庭上说:以前我身体不好,一九七九年越南自卫反击战抢修边防公路留下了许多疾病,通过修炼大法都好了,法轮大法是好的,没有大法我早就没命了,是大法救了我,也救了我们全家。相反,我在看守所遭受到了许多不公的对待,戴重镣使我致残,不能正常行走。整个开庭过程中我一直耳鸣,未听到其他人说什么便回来了。回到监室,一些犯人提醒狱警说,开饭时间已过,而我还没有吃饭。狱警说:“她们(指修炼法轮功的人)吃不吃都没关系。”大概过了一星期,我被非法判刑一年,罚款一千元。判决书被狱警谭尼扣押,到现在也没给到我本人,包括家人送给我的衣服也一直都没给到我。

在中共体制下,做好人反而有罪被判刑,这是个什么世道?于是我于二零一七年十一月十五日,向玉溪市中级法院提出上诉。但是在我写上诉的过程中却遭到看守所狱警的阻拦,特别是狱警谭尼。在知道我被判一年徒刑后,她就极为不满(她曾对在押人员说,我至少也要判个三年五载的)。为了避开她的阻挠,在她脚被扭伤休病假期间,我写了上诉状。写好后我就去按呼叫铃想上交给值班狱警,狱警在呼叫器中说要等她找领导反映,就没结果了。第二天我又按呼叫铃,狱警回答让我等着,结果还是没来人收。这样我连续按了五、六天的呼叫铃,根本就没有任何人来收我的诉状。五、六天后,我对在监室上方走廊巡视的狱警说,你们再不收我的诉状,就要到上诉期限了,到时我上诉就无效了。这样该狱警才接了我的上诉状。这期间在押人员都在议论,为什么我上诉看守所要这样阻挡,上诉不是在押人员的权利吗?难道修炼法轮功就要被剥夺上诉的权利?谭尼上班后,得知我已递交了上诉状,她暴跳如雷的质问监室所有在押人员是谁帮我写的,还说我上诉,她控诉,她也要写控诉状到中级法院,给我加刑期。

二零一七年十二月十五日,谭尼再次给我戴上了比前两次还重的脚镣。我反抗,她又将我一只手在上,一只手在下反铐在肩后,从下午三点左右铐至晚上十点多钟,也没有让我吃饭。我受到这种折磨,就想去按监室墙上的呼叫铃,我艰难的移动着身子,结果从大板上摔到了地下。此时无论我怎么挣扎,身体就是站不起来,我只好在地上滚到墙角,最后被一个好心的在押人员用手提着我的衣服,才把我拉起来靠在墙上。我就用后脑勺去撞呼叫铃,呼叫器上传来了一个狱警的声音:什么事?我说我要见我的律师。他就说:你等着。约莫过去了两小时,我又第二次用头去撞铃,传来了另一个狱警的声音:“等我们找领导反映。”就再没有声音,也不见人来了。我只好用头去撞击大板角铁,想以这种方式来抗议对我的这种惨无人道的迫害。谭尼来了,全监室的在押人员都为我求情,她才解开了我的手铐和脚镣。

十二月二十二日,看守所强行对我进行静脉抽血。谭尼点名叫八、九个犯人按着我的手、脚和头,门口还站着两个穿制服的武警。谭尼说,如果犯人按不住我,就要让两个武警来制服我。我被她们强行抽了两管血。

十二月二十八日,我收到了玉溪市中级法院的判决维持原判。于二零一八年一月二日被送到云南省第二女子监狱非法关押。

到监狱后,一个姓谢的狱警就对我说:你如果“转化”,不再修炼法轮功,什么都好说;你若不转化,不写“三书”(与法轮功决裂的保证书、决裂书、悔过书),那就够你受的。

在监狱非法关押期间我被狱警一直威逼“转化”写“三书”,我没有动摇对师父、对大法的正信,遭到的是不让睡觉、喝水,不让购买生活用品,不让与任何人讲话,警察还指使犯人对我打骂、欺凌,被强行抽血。我被迫害得全身浮肿,屁股由于坐塑料凳子而长褥疮,一直不能正常站立及行走。在被迫去车间做奴工的途中,我都是被犯人拖着走。一次,狱警李国英不许犯人拖我,要我一人在地上爬行,我双手双膝均被磨破出血。这些折磨一直持续到二零一八年六月十六日我出狱。

出狱后仍频遭骚扰

遭到种种惨无人道的迫害,我身心极度疲惫虚弱。二零一八年六月十六日终于熬到了出狱。出狱当天早上,我家人一早就开车到监狱接我,监狱方却迟迟不放人,等到通海县“六一零”人员开车来到监狱门口才把我放出。“六一零”人员要我上他们的车,还说今天是休息日,他们都不得好好休息,还来接我,要我配合。我坚决不配合。原来通海县“六一零”与监狱相勾结,企图再次对我进行迫害。我回家后家人就不断遭到县“六一零”人员的骚扰。

二零一九年四月二十二日我的家人遭到云南省通海县“六一零”人员电话骚扰;二十三日早云南省通海县六一零人员一行四人又来到昆明,打电话给我的女儿,让她去昆明市大观派出所一趟,否则派出所警察就要到她的工作单位骚扰。我的女儿去派出所后被大观派出所警察及通海县“六一零”人员问及她的家庭住址,及我的电话号码,并说要跟她到家中。索要未果,便威胁我女儿说,如果我再炼法轮功、再发放法轮功真相资料,就要拿她是问;二十四日大观派出所姓耿的警察又多次打电话骚扰我的女儿,要求到她的住处查看。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9/7/3/一年冤狱-受尽折磨-389514.html

2019-04-26:近期云南法轮功学员李海艳再次被骚扰 居住在云南省昆明市的法轮功学员李海艳,二零一九年四月二十二日,其家人遭到云南省通海县610人员电话骚扰。二十三日早,云南省通海县610人员一行四人又来到昆明,打电话给李海艳的女儿,让她去昆明市大观派出所一趟,否则派出所警察就要到她的工作单位骚扰。李海艳的女儿去派出所后,被大观派出所警察及通海县610人员问及她的家庭住址,及其母亲的电话号码,并说要跟她到家中。索

2019-04-26: 近期云南法轮功学员李海艳再次被骚扰
居住在云南省昆明市的法轮功学员李海艳,二零一九年四月二十二日,其家人遭到云南省通海县610人员电话骚扰。二十三日早,云南省通海县610人员一行四人又来到昆明,打电话给李海艳的女儿,让她去昆明市大观派出所一趟,否则派出所警察就要到她的工作单位骚扰。李海艳的女儿去派出所后,被大观派出所警察及通海县610人员问及她的家庭住址,及其母亲的电话号码,并说要跟她到家中。索要未果,警察就扬言说,她的母亲再炼法轮功、再发放法轮功真相资料,就要拿她试问。二十四日,大观派出所姓耿的警察又多次打电话骚扰李海艳女儿,要求到她的住处查看。

李海艳,六十一岁,云南省通海县人,二零一七年六月十六日,在通海县城东苑小区散发法轮功真相资料,被通海县公安局绑架,并于六月十七日转到玉溪市红塔区看守所非法关押。之后被通海县法院以莫须有的罪名判刑一年,二零一八年一月二日送往云南省(女子)第二监狱非法关押。

非法关押期间,她遭到铐重镣、背铐、不让睡觉、强行抽血、打骂和欺凌,被迫害得全身浮肿,不能正常行走,出庭时,都坐在轮椅上。

二零一八年六月十六日出狱当天,通海县610与监狱勾结,开车到监狱门口企图再次对她进行迫害,未得逞。李海艳回家后,其家人就不断遭到县610人员的骚扰。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9/4/26/二零一九年四月二十六日大陆综合消息-385574.html

2017-12-17:铐重镣致瘫 云南李海艳被非法判刑 今年夏天,李海艳与女儿等四人从昆明回通海县探亲访友,在县城秀山街道东苑小区被警察抓捕。警察说,接到群众举报李海艳给小区内住户传递法轮功书册和光盘。 李海艳随后被送到玉溪市红塔区看守所关押,半个月后被通海县检察院批准逮捕。 二零一七年十一月六日,通海县法院以莫须有的罪名,判处李海艳一年有期徒刑。李海艳坚称自己无罪,已经提起了上诉。 李海艳,女,六十岁,两年前

2017-12-17: 铐重镣致瘫 云南李海艳被非法判刑
今年夏天,李海艳与女儿等四人从昆明回通海县探亲访友,在县城秀山街道东苑小区被警察抓捕。警察说,接到群众举报李海艳给小区内住户传递法轮功书册和光盘。

李海艳随后被送到玉溪市红塔区看守所关押,半个月后被通海县检察院批准逮捕。

二零一七年十一月六日,通海县法院以莫须有的罪名,判处李海艳一年有期徒刑。李海艳坚称自己无罪,已经提起了上诉。

李海艳,女,六十岁,两年前开始接触和修炼法轮功。此前,她疾病缠身,关节炎妇科病肝病贫血,眼睛不能见风吹风,遇风就疼痛流泪,不能劳动不能自理。很长时间走遍各大医院,均未能医治。接触并通过修炼法轮功后,她很快就康复了,全身的疾病都没有了,与正常健康者一样能体力劳动干活。

但是,被关进看守所后,遭受长时间的脚镣手铐强制约束体罚,李海艳又失去了行走能力,双腿无法站立,会见律师的时候她只能是从地上爬行出监室。

十一月三日在法院开庭,李海艳只能是被法警安置在轮椅里推进法庭,整个开庭过程,李海艳疲乏虚弱无力,但是意志清醒坚定,“我无罪!我没有犯罪!”

李海艳一直希望能有律师为她进行无罪辩护。家人聘请到律师,可是,起初连会见都被禁止和阻拦。后来了解到,是因为李海艳遭受监管虐待,身体受伤不能站立行走,看守所、公安局等部门害怕李海艳的不幸遭遇被律师看到被家属曝光,因而极力设法阻挠律师会见。律师据理力争,并对看守所的违法行为进行控告,经过多次努力才得以会见到李海艳

李海艳说,在看守所里因为拒绝背诵监规、拒绝签讯问笔录,因而被戴上重戒具脚镣,连续一个多月的脚镣和手铐惩罚,最终导致双下肢瘫痪不能站立,无法行走。

李海艳向警察向办案机关劝善,请求公正对待她,她在看守所期间一直惦记牵挂八十多岁的年迈母亲,希望被释放或取保回家照料老母亲,但一直没能获得批准。

法庭上,辩护律师为李海艳作了无罪辩护,并且对警察暴行导致李海艳双腿伤残失去行走能力的违法行为提出了控告,要求立即释放李海艳

律师认为,李海艳既没有组织发起或者参加任何组织的事实和行为,也没有破坏法律实施危害社会和他人的任何动念,而且向小区住户递送的光盘书籍等均是讲述宇宙天体万物运行规律以及倡导人们去恶扬善诚实守信树立正气的行为规范。而且,庭审程序不公,指控和举报李海艳的全部证人,无一依法到庭接受庭审质证。

辩护律师还强调,信仰自由是国家宪法所确认的公民权利。公民以各种形式参与宗教实践,从事宗教活动,是宗教信仰自由的保障,法轮功是一种宗教信仰,在包括我国香港和台湾地区在内的世界其它各国均能自由存在和发展,被告人基于个人的思想认识、亲身体验和独立判断,自己进行修炼,这是李海艳的基本公民权利,李海艳无罪。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7/12/17/铐重镣致瘫-云南李海艳被非法判刑-357997.html

2017-07-02:云南玉溪通海县大法弟子李海艳被非法关押在看守所 2017年6月16日晚20:00左右,云南玉溪通海县大法弟子李海艳在通海县城东苑小区散发法轮功真相资料,被通海县公安局绑架,并于6月17日,转到玉溪市红塔区看守所非法关押。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7/7/2/二零一七年七月二日大陆综合消息-2--350508.html

2017-07-02: 云南玉溪通海县大法弟子李海艳被非法关押在看守所
2017年6月16日晚20:00左右,云南玉溪通海县大法弟子李海艳在通海县城东苑小区散发法轮功真相资料,被通海县公安局绑架,并于6月17日,转到玉溪市红塔区看守所非法关押。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7/7/2/二零一七年七月二日大陆综合消息-2--350508.html

2017-06-21:云南玉溪通海县大法弟子李海艳被非法关押在看守所 2017年6月16日晚20:00左右,云南玉溪通海县大法弟子李海艳在通海县城东苑小区散发法轮功真相资料,被通海县公安局绑架,并于6月17日转到玉溪市红塔区看守所非法关押。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7/6/21/二零一七年六月二十一日大陆综合消息-349970.html#17620224727-16

2017-06-21: 云南玉溪通海县大法弟子李海艳被非法关押在看守所
2017年6月16日晚20:00左右,云南玉溪通海县大法弟子李海艳在通海县城东苑小区散发法轮功真相资料,被通海县公安局绑架,并于6月17日转到玉溪市红塔区看守所非法关押。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7/6/21/二零一七年六月二十一日大陆综合消息-349970.html#17620224727-16

昆明 云南省第二女子监狱(坤宇服装总厂)联系资料(区号: 871)

2023-09-03: 官渡区公安分局:
地址:昆明市官渡区春城路260号,邮编:650200
局长:周朝凯
政委:夏跃江
副局长:安晖宇

官渡区检察院:
地址:昆明市官渡区春城路268号,邮编:650011
电话:0871-67016164
党组书记、检察长:陈育
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刘春丽
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李振东
副检察长:张欣欣
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张洪
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王浩薇
公诉部副主任科员:徐春艳(本案检察员)
公诉部副主任科员:王洁
本案检察员:徐春艳
书记员:马晓雨

官渡区法院:
地址:昆明市官渡区雨龙路1619号,邮编:650200
院长:李兴虎(原在昆明市中级法院刑庭参与审理裁判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案件)
本案审判人员:
审判长:杨婉菱
陪审员:普璐、王金梅
书记员:叶维怡

昆明市中级法院:
地址:昆明市滇池路485号,邮编:650228
院长:尹波
本案审判人员:
审判长:屈艳婷
审判员:杨国晖、杨强
书记员:李江敏

昆明市看守所:
地址:昆明市盘龙区白龙村303号,邮编:650233
电话:0871-681590430871-68159033
所长,高春云,警号055616
副所长,吕正刚,警号009804
综合科,付有昌,警号009350
综合科,张高昆,警号009790
特邀监督员,全丹,13888190101
特邀监督员,张海夫,13518767930
特邀监督员,王传发,13888809865
特邀监督员,陈消,电话:13669711153
特邀监督员,刘潘军,电话:13769161406
昆明市检察院驻所监督举报电话:0871-65740044、0871-63063180、0871-63063181
昆明市检察院驻看守所监察室工作人员:田睿娟(主任),孙江,姚云峰
看守所二排的责任警:陆赞、徐湖南

2022-05-28:云南省第二女子监狱
地址:昆明市五华区教场北路447号
邮政编码:650102
工作电话:0871-651372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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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件有关文件

2019-04-26: 责任人:
昆明市大观派出所警察杨振宇,电话:18187066566
云南通海县国保人员李铁友(音)
云南通海县610人员祁跃红(音)
云南通海县610人员黄忠青(音)
云南通海县河西镇镇政府梁忠发,电话:18887708877
云南省玉溪市红塔看守所谭妮(音)
云南省(女子)第二监狱李国英。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9/4/26/二零一九年四月二十六日大陆综合消息-38557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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