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秋仁 |
2021-05-05: ※杨秋仁,广州市天河区法轮功学员,二零一七年五月十二日被天河区公安分局、长兴派出所警察绑架,二零一八年九月二十五日被天河区法院非法判刑八年,二零一九年三月二十七日,劫持到广东省北江监狱迫害。因坚持修炼法轮功,杨秋仁曾被非法判刑八年。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1/5/5/广东省北江监狱迫害法轮功学员罪恶簿-424201.html
2020-11-27: 广州市天河区法轮功学员杨秋仁被诬判八年相关责任人
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法轮功学员杨秋仁,时年42岁,因为通过快递给天河区派出所警察邮寄法轮功学员无辜被迫害的真相资料,2017年5月12日被天河区长兴派出所和天河区国保绑架,非法关押到天河区看守所,2018年9月25日被广州市天河区法院诬判八年。2019年3月27日,杨秋仁被劫持到广东省北江监狱迫害。2019年6月家人在监狱见到了杨秋仁,说杨秋仁已被迫害得不成人样。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0/11/27/二零二零年十一月二十七日大陆综合消息-415651.html
2019-04-05: 广东省广州市大法弟子杨秋仁被劫持到监狱迫害
广东省广州市杨秋仁被诬判八年,于2019年3月27日,劫持到广东省北江监狱迫害。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9/4/5/二零一九年四月五日大陆综合消息-384771.html
2019-02-28: 曾遭八年冤狱 广州杨秋仁二审被维持原判
广州市天河区四十四岁的法轮功学员杨秋仁,曾遭八年冤狱,二零一八年九月二十五日又被广州市天河区法院诬判八年。杨秋仁坚信自己无罪,聘请律师上诉。在律师还在争取二审开庭或当面向法官陈述辩护意见、还没有提交书面辩护词的情况下,广州市中级法院二零一九年一月二十四日做出非法维持原判的裁定。
杨秋仁的基本权利完全没有得到保障,中共的法律形同虚设。
杨秋仁因为通过快递给广州市天河区派出所警察邮寄法轮功学员无辜被迫害的真相资料,二零一八年九月二十五日,被广州市天河区法院诬判八年。杨秋仁认为迫害在先,被迫回应在后。没有迫害就根本不需要去讲什么真相。更何况讲真相是合法的,采用的手段也是平和的,是宪法赋予公民的言论自由,与“破坏法律实施”没有任何关系。开庭时杨秋仁问法官,我究竟破坏了哪一条法律的实施?法官完全回答不上来。
杨秋仁坚信自己无罪,依法聘请了两位律师为自己上诉,及时向广州市中级法院提交了上诉状。在上诉状中杨秋仁表示,一审法院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错误。信仰法轮功属于信仰自由,受《宪法》第三十六条保护。在中国没有法律认定法轮功为邪教。广州市天河区公、检、法紧随中共江氏集团的暴政,藐视国法践踏人权,是在迫害百姓。
两个月以后,二零一八年十一月三十日,广州市中级法院才二审立案。两位律师去阅卷,法官要求律师尽快提交辩护词。案卷一共八大本,光盘二十五张,因为二审换了律师,律师说要先了解案情,然后才能提交辩护词。
阅卷后,律师和杨秋仁都对一审认定的事实和证据有很大异议。首先,从杨秋仁住处扣押的传单、图片等11339张没有交给杨秋仁清点,没有让杨秋仁核对确认,不能作为定案根据。同时广州市公安局反邪教支队五份《认定意见书》不属于刑事诉讼法规定的证据种类,属于非法证据,也不能作为定案根据。这些都会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二审裁决的公正性。
《刑事诉讼法》第223条:“第二审法院对于下列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一)被告人、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对第一审认定的事实、证据提出异议,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上诉案件” 。以及《刑事诉讼法》第234条第二款:“第二审法院决定不开庭审理的,应当讯问被告人,听取其他当事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意见”。
依据《刑事诉讼法》第223条和234条,律师依法向广州市中级法院办案法官黄敏洽提交了要求二审开庭和向法官当面陈述意见的申请。
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二十八日下午,律师所在律师事务所收到广州市中级法院书面通知,通知律师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二十九日上午十点三十分到广州市中级法院当面陈述辩护意见。但律师正在外地办案,无法及时赶回。在得知律师事务所收到广州市中级法院的书面通知后,律师马上和主办法官黄敏洽进行了沟通,但黄敏洽坚决不同意另行安排时间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
为了维护杨秋仁的合法权益,律师再次向广州市中级法院提交了二审开庭要求书,但中级法院没有回复律师的要求。一月七日广州中院向其中一位律师发出书面通知,要求律师一周内提交书面辩护意见。该律师认为杨秋仁对一审认定的事实和证据有很大异议,需要开庭审理,律师还将开庭要求书亲自送给了法官黄敏洽,希望二审开庭,开庭时辩护并提交书面辩护意见。
但广州市中级法院没有再和律师沟通,在没有听取律师意见、也没有收到律师书面辩护意见的情况下,二零一九年一月二十四日做出非法裁定,维持原判。
中共的法律形同虚设,因权益没得到任何保障,目前杨秋仁已聘请律师做申诉。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9/2/28/曾遭八年冤狱-广州杨秋仁二审被维持原判-383285.html
2019-01-28: 被诬判八年 广州杨秋仁控告责任人
广州市天河区法轮功学员杨秋仁,因为通过快递给天河区派出所警察邮寄讲述法轮功学员无辜被迫害的真相小册子,二零一七年五月十二日被天河区长兴派出所和天河区国保绑架构陷,二零一八年九月二十五日被广州市天河区法院非法诬判八年,勒索罚款五千元。
杨秋仁坚信自己无罪,聘请律师上诉,并向广州市监察委、广州市中级法院和广州市检察院控告了检察员丁春华和法官曹之华。
杨秋仁认为他邮寄给天河区各派出所的小册子内容是控告江泽民的,有凭有据。
小册子里面的内容和证据有:一九九九年,江泽民栽赃、诬陷法轮大法为邪教(法轮功教人向善,中共是真正的邪教),然后他利用手中的权力、利用共产党的制度,在全国进行了对法轮大法的暴力迫害。造成了几百万法轮功学员被打死、打伤、非法关押、判刑、有的被活摘器官、有的女法轮功学员被强暴等等的悲剧,惨绝人寰、震惊世界。
面对江氏集团的各种暴力、酷刑迫害、造谣、栽赃,在媒体全部被中共控制的情况下,法轮功学员只能把自己所遭受的迫害、所见所闻的迫害和法轮大法利国利民的各种证据、事实,制作成单张或小册子来伸冤。杨秋仁本人在二零零二年用单张为法轮大法伸冤时,被判刑八年,非法关押到南昌监狱。在监狱,杨秋仁被迫害得右眼十几年以来一直看不清东西,他说自己还有南昌监狱迫害其他法轮功学员的证据,有被打死的、打伤住院的、出狱不久就死亡的等等证据。
杨秋仁说自己没有犯罪,他邮寄给派出所警察的小册子内容是真实的。警察收到后应该去核实小册子所曝光的罪恶,调查所反映的内容属实后为受害者鸣冤昭雪。而不是不负责任的将小册子归结为“法轮功组织内部传教及宣传煽动的宣传品”,在没有拿出任何违法证据的情况下,就将他判刑八年。上万字的判决书通篇只提小册子的数量、制作工具等等,根本不提小册子里面的内容以及邮寄这些小册子的理由,这是典型的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
因此,杨秋仁认为,广州市天河区公、检、法是在紧随中共江氏集团的暴政,藐视国法践踏人权,是在迫害百姓,而百姓才是国家真正的主人。江泽民及任何组织都不能凌驾于国家和法律之上。中共江氏集团手上沾满了善良百姓的鲜血,他们绝不可能逃脱法律的制裁。
杨秋仁今年四十四岁,江西省丰城市杜市镇人,在广州从事装修方面的工作。二十岁时,杨秋仁患上肝炎,多方医治无效。一九九六年开始修炼法轮功后,身体很快康复。二零零二年,因为讲述法轮功被无辜迫害的真相,杨秋仁在广州被绑架,冤判八年,后被劫入江西新建县监狱,二零零九年才结束冤狱回家。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9/1/28/被诬判八年-广州杨秋仁控告责任人-380942.html
2018-10-01: 遭八年冤狱 广州杨秋仁又被诬判八年
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法轮功学员杨秋仁、杨金花,因为通过快递给天河区派出所警察邮寄法轮功学员无辜被迫害的真相资料,二零一七年五月十二日被天河区长兴派出所和天河区国保绑架,非法关押到天河区看守所。
二零一八年九月二十五日,广州市天河区法院非法宣判,杨秋仁被诬判八年,杨金花被诬判一年五个月。
主杨秋仁今年四十四岁,江西省丰城市杜市镇人,在广州从事装修方面的工作。二十岁时,杨秋仁患上肝炎,多方医治无效。一九九六年,他在广州第一军医大学炼功点开始修炼法轮功后,身体很快康复。杨秋仁做事认真,老实厚道,性格很好。
一九九九年,中共开始迫害法轮功后,杨秋仁去北京上访,被勒索了三万多元。二零零二年,因为讲述法轮功真相,杨秋仁在广州被绑架,冤判八年,后被劫入江西新建县监狱,二零零九年才结束冤狱回家。
杨杨秋仁老实厚道,因为修炼法轮功,二十八岁那年,他被关进监狱,这一关就关了八年,本来人生最美好的时光,他却在监狱度过。对自己遭受的苦难和不公正对待,杨秋仁没有怨恨,也没有以暴易暴、以怨抱怨,而是给抓捕法轮功学员的派出所警察邮寄几本法轮功资料,希望他们能明白“法轮功是好的、合法的”。
而且迫害在先,被迫回应在后。没有迫害就根本不需要去讲什么真相。更何况讲真相是合法的,采用的手段也是平和的,是宪法赋予公民的言论自由。给派出所警察邮寄几本法轮功资料与“破坏法律实施”没有任何关系。因为没有哪一条法律因为杨秋仁邮寄了几份资料而不能实施。
目前杨秋仁已聘请律师上诉,他告诉律师:法轮大法是正法,真、善、忍的信仰已经在他心中扎根,他说自己决不会为了不坐牢去说假话。他坚信,修炼法轮功没有错,传播法轮功真相、为法轮功申冤没有错。他说自己无罪,他邮寄的资料于国于民都有利。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8/10/1/遭八年冤狱-广州杨秋仁又被诬判八年(图)-375196.html
2018-09-26:广州法轮功学员杨秋仁、杨金花被非法判刑
2018年9月25日下午,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法院非法宣判,法轮功学员杨秋仁被诬判八年,杨金花被诬判一年五个月。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8/9/26/二零一八年九月二十六日大陆综合消息-364919.html
2018-06-02: 广州法轮功学员杨秋仁、杨金花被非法关押逾一年
广州市天河区法轮功学员杨秋仁、杨金花,因为通过快递给天河区派出所警察邮寄法轮功学员无辜被迫害的真相资料,二零一七年五月十二日被天河区长兴派出所和天河区国保绑架,警方以“破坏法律实施”为由,将两人非法关押到天河区看守所,至今已逾一年。
杨秋仁今年四十四岁,江西省丰城市杜市镇人,在广州从事装修方面的工作。一九九五年,杨秋仁在广州第一军医大学炼功点开始修炼法轮功。他做事认真,老实厚道,性格很好。一九九九年,中共开始迫害法轮功后,杨秋仁去北京上访,被勒索了三万多元。二零零三年左右,因为讲述法轮功真相,杨秋仁在广州被绑架,冤判八年,后被劫入江西新建县监狱,二零零九年才结束冤狱回家。
二零一七年十月三十日,天河区法院对杨秋仁和杨金花非法开庭。上午九点三十分左右,杨秋仁和杨金花戴着脚镣手铐被带到法庭,两位学员明显消瘦,特别是杨秋仁,特别瘦,走路都很不稳。在律师的强烈要求下,法庭才摘掉了手铐,但一直违规不摘脚镣。
律师指出,法轮功学员向长期以来一直迫害自己的警察邮寄真相资料,是合法的。杨秋仁和杨金花邮寄的是法轮功学员无辜被迫害的资料,情况属实,根本不构成犯罪。
杨秋仁认为自己邮寄真相资料是在澄清事实,没有破坏哪条法律的实施,他质问法官:究竟破坏了哪一条法律的实施?《宪法》第三十五条:“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公民有言论自由权,这是法律的规定,指公民有对任何社会问题,通过口头或书面的方式,发表自己看法的权利。
杨秋仁老实厚道,因为修炼法轮功,二十八岁那年,他被关进监狱,这一关就关了八年,本来人生最美好的时光,他却在监狱度过。对自己遭受的苦难和不公正对待,杨秋仁没有怨恨,也没有以暴易暴以怨报怨,而是给抓捕法轮功学员的派出所警察邮寄几本法轮功资料,希望他们能明白“法轮功是好的、合法的”。
而且迫害在先,被迫回应在后。没有迫害就根本不需要去讲什么真相。更何况讲真相是合法的,采用的手段也是平和的,是宪法赋予公民的言论自由。给派出所警察邮寄几本法轮功资料与“破坏法律实施”没有任何关系。因为没有哪一条法律因为杨秋仁邮寄了几份资料而不能实施。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8/6/2/广州法轮功学员杨秋仁、杨金花被非法关押逾一年-368313.html
2017-10-31: “究竟破坏了哪一条法律的实施?”
广州杨秋仁、杨金花被开庭 律师要求释放
广州市天河区法轮功学员杨秋仁、杨金花,因为通过快递给天河区派出所警察邮寄法轮功学员无辜被迫害的真相资料,二零一七年五月十二日被天河区长兴派出所和天河区国保绑架,警方以“破坏法律实施”为由,将两人非法关押到天河区看守所。
二零一七年十月三十日,天河区法院对杨秋仁和杨金花开庭。律师认为本案证据不足、事实不清、信仰合法,要求将两位法轮功学员当庭释放。
上午九点三十分左右,杨秋仁和杨金花戴着脚镣手铐被带到法庭,两位学员明显消瘦,特别是杨秋仁,特别瘦,走路都很不稳。在律师的强烈要求下,法庭才摘掉了手铐,但一直违规不摘脚镣。
律师做了合情合理的无罪辩护......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7/10/31/“究竟破坏了哪一条法律的实施-”-356115.html
2017-10-28: 广州市法轮功学员杨秋仁、杨金花,将于2017年10月30日上午9:30在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法院第30法庭被非法庭审。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7/10/28/二零一七年十月二十八日大陆综合消息-355995.html
2017-10-26: 广州市法轮功学员杨秋仁、杨金花面临非法庭审
广州市法轮功学员杨秋仁、杨金花,将于2017年10月30日上午9:30在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法院第30法庭被非法庭审。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7/10/26/二零一七年十月二十六日大陆综合消息-355939.html
2017-10-25: 广东省广州法轮功学员杨秋仁、杨金花面临非法庭审
广州市法轮功学员杨秋仁、杨金花,二零一七年五月十二日,被天河区长兴派出所和天河区国保抓走。杨秋仁、杨金花将于十月三十日上午9:30,在天河区法院被非法庭审。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7/10/25/二零一七年十月二十五日大陆综合消息-355913.html#171024224831-13
2017-06-18: 广州杨秋仁、杨金花被绑架
广州市天河区法轮功学员杨秋仁、杨金花,二零一七年五月十二日被天河区长兴派出所和天河区国保绑架,非法关押在天河区看守所至今。
五月十二日早上八点多,杨金花在上班途中被四个警察拦截,并企图给她戴手铐。杨金花大声质问:凭什么抓人,我没有违法,不戴手铐。随后又来了五、六个便衣警察(估计是天河区国保),十来人将杨金花绑架,然后到她住处强行抄家。由于杨金花的抵制,才全程没有戴手铐。
也是五月十二日上午,杨秋仁在位于天河区岑村玄武大街的住处,被十几个警察绑架,并抄家。
据说警察凭着一张摄像头拍下的照片,认为杨秋仁和杨金花通过快递邮寄了起诉江泽民的小册子。对两人进行了将近一个月的监控和跟踪,然后将两人绑架。
杨金花女士,今年三十多岁,湖南衡阳人。大学本科毕业,从事计算机语言、编程方面的工作,是单位的业务能手。杨金花二零一二年左右开始修炼法轮功,为人和善、大方。
杨秋仁今年四十三岁,江西省丰城市杜市镇人,在广州从事装修方面的工作。一九九五年,杨秋仁在广州第一军医大学炼功点开始修炼法轮功。他做事认真,老实厚道,性格很好。一九九九年,中共开始迫害法轮功后,杨秋仁去北京上访,被勒索了三万多元。二零零三年左右,因为讲述法轮功真相,杨秋仁在广州被绑架,冤判八年,后被劫入江西新建县监狱,二零一零年左右才结束冤狱回家。
杨秋仁和杨金花于五月十三日被劫持到天河区看守所。连续十多天,警察分别对两人进行高强度、长时间的审问,并安排人员对两人进行强制洗脑。杨金花坚决抵制审讯和洗脑,一直是零口供、零签字。并警告相关人员:你们是在犯罪,在不久的将来,接受审讯的就是你们。
杨金花从小学习优秀,一直是家人的骄傲,现在更是父母的依靠。她被非法关押后,家人精神上几乎处于崩溃状态。杨秋仁的父母已经年近八十,还不知道小儿子又遭迫害。
杨秋仁和杨金花被绑架,是天河区公安分局、国保和长兴派出所联合做案,主谋则是天河区国保和六一零不法人员。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7/6/18/广州杨秋仁、杨金花被绑架-349838.html
2017-05-21:广州天河区岑村杨秋仁被绑架 家人已经收到拘留通知书
广东省广州天河区岑村木匠装修杨秋仁被绑架,据悉可能是5月12日已被劫持,家人已经收到拘留通知书。具体出事原因未明。
杨秋仁,男, 汉族,1974年2月10日出生,做装修工作,家住江西省宜春市丰城市杜市镇门前村榨杨家组31号。杨秋仁在江西曾被非法关押八年。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7/5/21/二零一七年五月二十一大陆综合消息-348495.html
2017-05-19: 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杨秋仁被绑架
广州市天河区法轮功学员杨秋仁,今年43岁,从事装修工作,江西省宜春市丰城市杜市镇人,现住广州市天河区岑村。杨秋仁于5月12日被绑架,绑架人员信息和关押地点还不清楚。杨秋仁在江西时曾被非法判刑八年,2015年因邪恶骚扰而不能回家过年。请知情同修提供详细信息。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7/5/19/二零一七年五月十九日大陆综合消息-348413.html#1751823434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