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9-22: 江苏省苏州市赵秀珍、刘喜梅、黄征、曹治英被非法判刑
二零一八年三月六日上午八点四十分左右到晚上到九点,吴江法院对赵秀珍、刘喜梅、黄征、曹治英四位学员非法庭审。八位律师为四位善良的法轮功学员进行了无罪辩护。
近半年后,九月四日上午十点三十分到十一点三十分,吴江法院对赵秀珍、刘喜梅、黄征、曹治英四位学员进行了非法宣判:赵秀珍、刘喜梅两位学员均被诬判三年缓刑四年,当天下午被家人领回;黄征、曹治英均被非法判刑一年六个月,当天被带回看守所继续非法关押,估计十一月初可回家。赵秀珍、刘喜梅每人被罚款五千元,黄征、曹治英每人被罚款二千元。曹治英当庭表示要上诉。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8/9/22/二零一八年九月二十二日大陆综合消息-37441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