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4-11: 二审判决 江苏张素芳被释放回家
江苏省盐城市法轮功学员张素芳,二零一六年七月九日在集市讲法轮功真相,被张庄派出所警察绑架,十二月二十三日被非法判刑两年。
张素芳上诉至中院,并每次向提审人员讲法轮大法好,信仰无罪,以及事实经过。
二零一七年三月十日,中院终审裁定:“原判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三月十日,盐城市看守所无罪释放张素芳。
张素芳,今年七十二岁,修炼法轮功后,心态祥和,身体健康,二十年没吃过一粒药。
二零一六年七月九日,盐城市张庄逢节、张素芳等八名法轮功学员去集市讲真相、发真相资料,刚到集市十几分钟,就被张庄派出所警察绑架到张庄派出所。
到那里,警察就搜身,有一个姓仓的警察打了张素芳两个耳光,还用木工用的小冲击电钻通上电,被一个国保大队长阻止。
在派出所期间,张素芳一直向前来的警察、国保大队人员、盐都公安局副局长及“610”头子王继生讲真相,讲善恶有报,周永康、薄熙来、李东生遭恶报。
当夜,法轮功学员潘兆芳、王学兰、魏红亚、吴秀芳被转到艾舍宾馆(洗脑班)。张素芳、孙凤琴、张秀兰、孙秀宽被绑架到盐城私人宾馆约十天左右,张秀兰、孙凤琴转送到拘留所,迫害十五天,放回家。七十八岁的孙秀宽被家人接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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