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6-23:广东省广州是法轮功学员王何春被诬判 强行勒索
王何春,修炼法轮大法10个月后,给路人发法轮功真相传单,被广州越秀区法院枉判1年3个月(15个月)和罚金2000元,时间从2016年12月19日至2018年3月18日。
由于王何春没有请律师,在开庭过程中,法院委派一位法援律师做王何春的辩护人。王何春因没有做任何伤害别人和违反法律的事情,所以在法庭上不认罪,法援律师也为王何春做了无罪辩护,指出警方给出的所谓证据全部无效,还指出刑法条款中没有任何一条表明修炼法轮大法是非法的,把公诉人辩的无话可说,使公诉人最后强词夺理乱说一通。
自2018年3月18日,王何春从看守所出来至今,王何春拒绝交2000元的所谓罚金。2019年6月9日,家里收到一份来自广州越秀区法院的信,信中是说关于2000元罚金的事情,王何春让家里人不用管它。
但在2019年6月19日,王何春的工商银行卡中就被强制扣划了2000元。(对方账号:2402100911200041508)
王何春被构陷的案件中执法犯法的审判长名叫黄鸿志。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9/6/23/二零一九年六月二十三日大陆综合消息-389100.html
2018-05-23: 广州市法轮功新学员王何春被冤判一年三个月 已释放回家
王何春,2016年2月10日开始修炼大法,在2016年12月19日晚上,被不明真相的人恶意举报,被广州市越秀区梅花派出所抓捕和搜查住宿房间。他们用伪善欺骗王何春录口供和签字画押,后王何春被越秀区公安分局非法逮捕,被越秀区检察院非法起诉,遭越秀区法院非法判刑一年三个月和罚金2000元,扣押他的打印机一台,手机两部,笔记本电脑一台,不予归还。
王何春一直被非法关押在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看守所,还被采过血。王何春被非法关押期间,共产邪党曾到她家乡调查她的家庭情况。王何春于2018年3月18日才被释放。
之前法轮功学员在明慧网上报道过他失联,被拘留的消息,“贵州仁怀法轮功学员王何春在广州工作被非法抓捕”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8/5/23/二零一八年五月二十三日大陆综合消息-367899.html
2017-02-15: 贵州省遵义市仁怀市法轮功学员王何春在广州被绑架
贵州省仁怀市法轮功学员王何春,毕业后在广州工作,于2016年12月20日左右失踪,据了解已被绑架,至今已近两个月,具体情况还不清楚。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7/2/15/二零一七年二月十五日大陆综合消息-34312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