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2-15: 山东蓬莱市69岁的女教师王惠花与小女儿修艳鹏坚持修炼使她们身心受益的法轮功,多次遭绑架、非法抄家、劳教、判刑等迫害,给家人造成了很大伤害,老爹与大女儿在迫害的压力下含冤离世。
中国最高法院二零一五年五月宣布“有案必立,有诉必理”后,王惠花老人控告迫害元凶江泽民,要求追究其刑事以及相关责任,同时彻底清除江泽民以国家、政府的名义对法轮功所做出的一切不公正定论、规定、禁令、限制和影响。
一九九九年六月十日,在江泽民的个人意志和淫威下,中国大陆成立了凌驾于国家宪法和法律之上的全国性恐怖组织——纳粹盖世太保似的“610办公室”。随后在七月二十日,江泽民命令“610办公室”系统性的对数以千万计坚持信仰“真、善、忍”的中国法轮功学员实行“名誉上搞臭、经济上截断、肉体上消灭”、“打死白打死,打死算自杀”的灭绝政策,对法轮功学员进行抄家、抓捕、判刑、劳教、酷刑折磨、活摘器官等迫害,严重败坏了国家声誉和社会道德,破坏了国家宪法及法律。
目前已经有二十多万名法轮功学员及家属将迫害元凶江泽民告到最高检察院、最高法院。法轮功学员诉江,不仅是为受害者讨还公道,也是在匡扶社会正义,维护所有中国人的做好人的权利。
下面是王惠花老人在《控告书》中叙述的部份事实:
鉴于邻居和朋友向我推荐了法轮大法(法轮功)的祛病健身奇效,我于1999年1月学了法轮大法的五套功法,并请了《转法轮》一书。天天早晚参加我们小区炼功点的集体学法炼功活动。两个月后,我原来腰痛病、偏头痛、妇科病等,不知道什么时间好了,只知道浑身有使不完的劲,过新年前后家务活干完了也不觉得累。这时,我体会到大法太神奇了!我就把我身体的变化告诉了小女儿修艳鹏,她当时在上大学,她在1999年3月份找到学校内的炼功点集体炼功,个人挤时间学法。
我当时炼功和学《转法轮》的目的,是希望我自己有个健康的身体,并希望我修炼后带一带我的大女儿。大女儿那年23岁,病魔多年折磨她不能自理,走路、吃饭、上厕所全靠我照顾。所以我学法轮功很真诚,并且严格按照“真、善、忍”标准做好人,做到“打不还手,骂不还口”。通过学大法,改变了我的火爆脾气,大法使我善心常在。
在江泽民任职期间,于1999年7月20日江泽民发动了这场大规模的对法轮功的迫害。在这场迫害中,江氏集团有目的,有计划,有步骤的实施了一系列煽动、威胁、诬陷、打压法轮功的犯罪活动。动用了全国的宣传机器和政法系统,竭尽古今中外各种恶毒办法迫害法轮功。
第一次被绑架到山东王村劳教所洗脑
2001年12月20日早晨,我全家人正熟睡时,家中电话也响、门也在敲。门一开,马上进来五个人,其中有我厂的刘某某和宋某某,其余人我不认识。两个年轻的便衣靠近我,还没等我说话,其中一个人已经抓住我的手给戴上了手铐。我不断地挣扎,这两个人把我拖拉着拽到车上。
就这样在零下十几度的大雪天气,我深更半夜只穿一层单衣被绑架了,天还没亮。大约四点钟后,蓬莱公安“610办公室”警察把分头去绑架其他的法轮功学员集中到一辆公安大面包车上,共是两男、四女,还有所谓陪教的两个男人、四个女人。一同绑架到山东王村劳教所洗脑。一个月后,也就是2002年1月19日才放我们回家,我被迫违心的写了所谓“五书”。
大女儿担惊受怕病逝
2003年,由于江泽民集团控制蓬莱市公安“610办公室”经常骚扰和恐吓我,我大女儿由此担惊受怕,病情逐渐加重,结果在2003年3月10日去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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