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9-07: 浙江宁波市七十九人控告迫害元凶江泽民
浙江省宁波市七十九人(六十六个案例)向中国最高检察机构控告江泽民,敦促就江泽民对法轮功的迫害罪行立案公诉。
据明慧网部分统计,从五月底到九月十六日,明慧网已收到总数178892名(150698案例)法轮功学员及家属递交给中国最高检察院、法院、公安部等相关部门的控告江泽民的诉讼状副本。其中有逾十万得到最高检察院、最高法院签收或邮局妥投回复。
这些法轮功学员来自社会各个阶层,但他们的共同点就是因为修炼法轮大法,按真善忍做好人,却被绑架、抄家、劳教、非法判刑,在非法关押中,被电击、遭受各种酷刑等,家属遭株连迫害。在江泽民发动的这场灭绝人性的迫害中,法轮功学员不但被剥夺了信仰自由权,甚至被剥夺了生存权、失去了公民的基本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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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山县五十二岁的黄亚琴女士控告说:“二零零六年十月三十一日晚上七点左右,石浦镇派出所所长叶顺武等三人,到我店里把我带上车后载到我家楼下,接着另有七八个身着便衣的工作人员,进入我家,开始非法抄家,他们其中有两个还是宁波市里口音的,……后来象山县人民法院对我非法判刑八年。二零零七年五月十七日我被送到浙江省女子监狱。一到女子监狱,就被“严管”,有三个在押犯人在狱警的安排下二十四小时看管我,吃喝拉撒全都在一个地方,而且每天强迫看污蔑法轮功内容的书籍、看造谣法轮功的视频,然后强迫写那些污蔑法轮功的所谓作业,一个月后转到三监区,周一到周六要出工劳动,但是仍有两个在押犯人在狱警的安排下二十四小时陪伴、监管我的一言一行,每周还要另安排。在这样的恶劣环境下,我又被绝对的禁止炼功,所以我的身体越来越差,直到有一天我晕倒在地上、失去知觉,然后被送到监狱医院做手术,之后在监狱医院住院二十多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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