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1-03: 河南省光山县法轮功学员遭迫害案例
河南省光山县国保大队和属下派出所及村、街居委会人员在县政法委“610”办公室的操控下,于二零一五年四·二五和九·零三前后,先后绑架和拘留了九名法轮功学员,借诉江“回访”为名对十多人进行上门骚扰,电话威胁等。并实施了搜查、抄家、抢劫财物、罚款,勒索法轮功学员及家人的钱财。详情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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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桂珍,女,现年四十九岁,紫水马湾村村民。二零一五年九月二日上午县公安国保警察邹某二人对吕传讯到县公安局,他们以诉江“回访”为由问:“你的诉状是谁写的?为什么要控告国家领导人?”并让吕在笔录上签字,吕写了“法轮大法好”五个字后让其回家了。第二天吕参与诉江的女儿也被传讯。九月四日公安国保警察邹某两人以“唆使子女诉江的罪名”将吕绑架到县拘留所关押五天,于九月九日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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