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12-19: 牡丹江闫燕兰误信谎言 遭违法民警绑架
2015年12月15日中午,家住黑龙江省牡丹江市东安区东三条路的法轮功学员闫燕兰(女,六十多岁),接到一个陌生电话,对方自称是送邮件的,需要闫燕兰下楼取邮件,闫燕兰下楼并未看到送邮件的邮递员,却看到户籍民警,民警通知她去一趟公安分局进行“信息采集”,很快就回来,闫燕兰立即上楼通知患病的丈夫,她和户籍民警去公安分局“信息采集”,很快就回来。
闫燕兰走了很长时间也不回来,家人这才惊醒,想到一会自称邮递员送邮件;一会自称民警采集信息,明显感到其中的阴谋,家属经过多方打听寻找,终于在位于东七条路原木工内院内的长安公安分局找到了闫燕兰。问明原因,才知道民警的“信息采集”是所有这段时间民警诱骗绑架善良法轮功的一个谎言和阴谋,真正的原因是因为法轮功学员依据《宪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中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控告前国家主席江泽民,遭到违法民警诱骗绑架。
家属要求民警放人,被无理拒绝,虽然多方找关系、托人说情,还是被违法民警绑架到拘留所,执行行政拘留5天。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5/12/18/二零一五年十二月十八日大陆综合消息(一)-32064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