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11-28: 河北涉县国保大队胡怀朝的恶行 一九九九年七二零,涉县公安局绑架了涉县商业局五交化商场职工五十八岁的陈喜珍,后单位保释。二零零零年十月陈喜珍被绑架到涉县公安局后取保候审,罚款两千;同年十一月,陈喜珍被绑架到洗脑班,被罚款五百元;二零零五年、二零零七年陈喜珍再次被涉县公安局非法抄家。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5/11/28/河北涉县国保大队胡怀朝的恶行-31975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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