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11-29: 广西博白县多名法轮功学员遭骚扰
在10月中旬以来,广西玉林市博白县警察对多名参与诉江的法轮功学员进行电话盘问或到家中骚扰。
2015年10月15日左右,博白县两警察到法轮功学员熊一泽工作的地方对他进行盘问,熊一泽根据具体情况向他们讲真相,叫他们不要迫害法轮功,最后合理、合法的拒绝签字。两警察在熊学员的住所拍了照。
2015年11月23日博白县公安局一行7人到了法轮功学员高德珍家,非法询问控告江泽民一事。高姓学员的丈夫质问警察:“当年你们为何要欺骗我们,说我们如果交了5000元钱,就可以释放高德珍,可是我们交钱后,第二天就把高德珍送上了南宁劳教?” 高德珍的大儿子接着说:“修炼法轮功,做个好人犯了法吗?”问的警察哑口无言,悻悻的走了。
2015年11月23日中午,自称警察的朱某打电话给刘姓法轮功学员盘问诉江一事,由于刘姓学员时间关系,就相约有空时再联系。下午,刘姓学员主动打了电话给朱姓警察,询问了他的身份证号码、警号以及核实诉江一事是否有最高检的委托文书?该警察对是否有最高检的委托文书这个问题,支支吾吾的答复,希望刘姓学员能出来面谈,刘姓学员指出:“你没有最高检的合法委托文书,你这种要求是非法的,我不能按你的要求见面。”最后刘姓学员给该警察讲了江泽民迫害法轮功的真相,并希望他能识时务,不要再跟随江泽民一伙继续迫害法轮功。并请他不要再继续打电话来影响她的正常的生活。
2015年11月23日下午约4时,博白县公安局黄姓警察、张东警察两人到了庞姓法轮功学员的家进行询问诉江一事。庞姓学员说:“你们来核实诉江一事,我是写了控告江泽民的状纸寄到了最高检察院,你们为何得到了我的诉江文本?你们来调查核实诉江一事,有没有最高检察院下达的关于诉江一案调查核实的委托法律文书?”警察说“没有”。庞姓学员说:“按照法律规定,没有合法的委托核实调查诉江一事的文书,我有权拒绝给你们签字和配合。但是出于礼貌,我还是接待你们。”警察主要在个人的住址、年龄、文化程度、诉状是谁帮助写的、在哪里打印、是什么时间寄到最高检察院、你帮别人寄了多少份诉江状到最高检察院等问题进行了笔录,并问庞姓学员有什么要求。但是,庞姓的学员并没有签字。庞姓学员说:“请你们不要再继续给江泽民背黑锅了,现在全中国已经有约20万人写了控告江泽民的状纸提交到了最高法院和最高检察院,全世界有约200万人签字要求法办江泽民,在国际上很多民主自由的国家政要、仪员、总统纷纷表态要求调查江泽民活体择取法轮功学员器官的反人类的罪行!江泽民对法轮功犯下的罪行是铁定的事实,任何人开脱、维护江泽民都会被认为与江泽民同罪,并被送上道义、法律的审判台进行审判。”最后警察没有得到想要的东西唯唯喏喏的走了。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5/11/29/二零一五年十一月二十九日大陆综合消息(一)-308367.html#151128225458-1